 | 10月失業率 降至4.07% 文/楊文琪 行政院主計處22日公布10月失業率為4.07%,較9月下降0.07個百分點,為今年5月以來新低,主計處並預估今年11、12月的失業率還會再降。 不過,隨著失業率下降,代表實質薪水的「實質經常性薪資」,今年1至9月為34,499元,卻較去年同期下降1.23%,創下歷年同期最大衰退幅度,顯示許多勞工雖保住了工作,薪水卻縮水了。 行政院主計處第四局副局長劉北辰指出,失業率降低主要是初次求職失業者與循環性失業人數同步減少,而觀察過去20年失業率變化,通常11及12月因接近春節,會增加一些臨時工作機會,且想換工作者通常會忍到過年領完年終獎金後再換,所以大部分11及12月失業率都會較10月低。 主計處指出,10月平均薪資40,682元,較前月減少1.67%,與上年同月比較則增加0.60%,而今年1至9月平均薪資為44,724 元,則較去年同期增加1.78%。 劉北辰表示,10月失業人數為42.4萬人,較上月減少6,000人,失業率為4.07%,經調整季節變動因素的失業率為4.00%,較上月下降0.01個百分點。而10月就業人數為999.3萬人,較上月增加4.2萬人或0.43%,較上年同月比較也增加15.6萬人或1.59%。勞動參與率為57.84%,較上月上升0.14個百分點,較上年同月也升0.13個百分點。 劉北辰表示,依此推估,11月或12月的失業率有機會跌破4%,而且國內景氣若不太壞的,失業率還會繼續往下走,不過,今年全年的失業率應會在4%以上,尤其在我產業結構調整、傳統產業外移的情況,要達到失業率3%的水準,是辦不到的,除非我服務業有強勁的表現與支撐。【2005/11/23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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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減稅 扣除額、免稅額都提高 文/陳美珍 明年將是大減稅年,十年沒有調整的遺產及贈與稅六大扣免額、稅率級距,都將調整11%;五年未調整的綜合所得稅三項扣免額,也將調高約4%。這項減稅措施將從明年1月1日實施。 以適用所得稅率21%的標準雙薪四口之家為例,明年起(96年5月申報)的綜所稅減稅額比今年增加2.1萬元(或2.2萬元,因配偶標扣額有修法變數),在總所得不變下,約可少繳4,400元的所得稅。 依調幅換算,明年起發生的贈與或繼承案件,免稅額與扣除額都將較今年調高逾一成。相當於遺產稅個人免稅額,從700萬元調高為779萬元,每人每年都可使用的贈與財產免稅額,從100萬提高為111萬元。 在綜所稅方面,三項免稅額、扣除額明年起各調高2,000元到5,000元不等。其中,一般免稅額由7.4萬元調高為7.7萬元,年滿70歲的免稅額調高5,000元,達11.6萬元。 近年物價指數波動擴大,累計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超過3%或10%時,包括綜所稅與遺產贈與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就須隨物價指數漲幅連動調高。 行政院主計處已行文財政部,依據稅法規定,自93年11月到94年10月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3.05。財政部初步估算,包括遺產贈與稅的六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還有綜所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特別扣除額,都將分別連動調高。【2005/11/23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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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修正案 女性可考志願兵 文/何明國 除了可以擔任志願役軍、士官外,今後女性也可當「志願兵」了。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案,增訂女性也可以參加士兵役甄選,讓女性的生涯規劃多一個選擇,也可以當女兵。 男性方面,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得於畢業當年直接報考志願役士兵;此外,後備役士兵亦得報考志願役士兵。 此外,志願士兵役服役年限由現行不得少於三年,提高為不得少於四年。 新法增訂未經徵集服常備兵役或常備兵現役期間轉服志願士兵者,仍須服完兵役法所定的常備兵役期。【2005/11/23聯合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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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電子發票 百大企業率先用 文/魏錫鈴 資策會電子商務研究所主任王存致17日說,電子發票新制,目前先鎖定前100大企業上下游廠商使用,之後透過代客記帳業及會計師體系,逐步增加使用量。 資策會今年8月取得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電子發票推動整體規劃及監督審驗」委外服務標案,昨天在台中舉辦「電子發票應用與發展研討會」,由王存致主講電子發票概況及未來方向,吸引150多位企業代表與會。 財政部規劃在五年內全面推動電子發票王存致說,目前已有台塑、統一、中鋼、寶成等集團使用電子發票,一年開出約60萬張電子發票,奇美、B&Q亦在導入階段,往後的速度應會加快。透過電子發票系統,往來廠商可快速取得發票,進行相關會計等作業,對金流、物流都有很大助益。 他告訴中部業者,有一家網路購物業者,一年開出632萬張發票,每張郵資30元、單是寄送發票的郵費就要1.9億元,另一家知名電視購物集團,一年寄送發票的費用也在2億元左右,實在是很大的負擔。如能改用電子發票,則可節省大筆費用。 電子商務研究所稍早對業者進行問卷調查,不論是B2B或B2C,答案都是電子化成為趨勢,導入電子發票主要目的就在節省人力、降低成本。【2005/11/18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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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以定期契約取代試用 違法 文/高泉錫 勞退新制上路後,部分企業在企管顧問「亂開藥方」下「以定期契約取代試用」,藉以規避資遣費、勞退金。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益民強調,雖然勞基法施行細則取消「試用期」規定,改由勞資雙方協商,但只要受雇,雇主均需按月提撥勞退金至勞工個人帳戶,如不續用也必須支付資遣費。 勞基法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施行細則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臨時性工作:是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部分企業以定期契約取代試用並不合法。 中華人事協會指出,依規定,職場新鮮人若是不適任,企業依法應給付資遣費;由於目前勞動基準法未明確規定「試用期」,企業必須多負擔一筆新進人員不適任的資遣費,為因應人事成本增加,部分企業甚至以簽署「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來規避資遣費。 中華人事協會指出,原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試用期」的規定刪除後,由於法無明文,一旦聘請新進人員後,不論僱用天數為何,都需支付資遣費,為部份企業避免人事成本增加,與新進人員訂定「三個月定期契約」,一旦發現不適任,以契約約滿不續約來逃避資遣費的發放。 勞委會強調,只要是屬不定期契約工作,就不能巧立名目要求勞工簽定期契約,如查獲違法,除予重罰,雇主也需補發勞工資遣費、補提勞退金。【2005/11/17民生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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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職場品牌 培養其他專長 文/高泉錫 「勞退新制上路後,勞雇關係淡薄化,終身雇用解體,上班族不能再有終身服務一家企業的心理」,職場專家建議,平時多培養其他專長,平常工作成績「存檔」,多建立人脈,特別是建立「個人職場品牌」,是上班族避免失業、進而順利轉職、往高處爬的萬靈丹。 沈瑋指出,國內企業用人正引進先進國家「人才徵信」,因此,與原來雇主「好聚好散」,平時建立個人職場口碑及品牌,有助於順利轉職;臧聲遠舉例說,國內金融、科技業購併成風,「山不轉路轉」,上班族與原雇主最好保持良好關係,以免「狹路又相逢」,此外,由以往成功轉職的例子觀察,建議上班族平日要有留下工作紀錄的習慣,以便轉職時拿得出具體成績單。 吳睿穎強調,勞退新制上路,人事成本增加,「一個人當二、三個人用」是常態,上班族都應有心理準備;更要不斷充實自己,培養第二、第三專長、甚至第四專長,「讓老闆依賴你」。 吳睿穎認為,企業員工流動率在15%以內,可以補充新血、引入新觀念,但優秀人才流失,是企業的損失,留住人才,是企業應思考課題,沈瑋建議,企業可參考美國摩托羅拉公司建立「離職員工關係經理人」制度,對於跳槽人才多聯絡關心,一定期間任年資續採,如此,可以省下無形人事訓練成本。【2005/11/21民生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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