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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80期 (2003/5/30)
1.下月一日實施全民量體溫 1.因應SARS疫情相關勞工權益對照表(92.05.28更新) 1.勞資攜手善用工資墊償 文/李仲維總統陳水扁昨日指示行政單位研究實施全民量體溫,行政院昨晚決定,於六月一日起至十日鼓勵全民量體溫,該措施將以勸導為主,且會加強北高兩市之重點宣導,除此之外,行政院還發起「新五通電話論」,呼籲每位民眾一日打五通電話,關心周遭親友「量了沒」?
行政院已將六月三十日做為疫情控制的目標,昨晚並召開第四次「六三○專案會議」,就全民量體溫作出決策。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表示,行政院將發給村里長額溫槍,由村里長配合協助全民量體溫,該措施以行政系統為主軸,屬教育意義,希望大家注意身體健康,「只要全民量體溫,SARS就會沒得混」。
游揆表示,全民量體溫的實施,要靠行政單位的配合,從中央到地方、鄉鎮市、村里長到鄰長,付予其責任才能有效推動全民量體溫。
林佳龍也表示,全民量體溫措施中央執行部會是內政部,內政部將配合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於社區設置公共服務員,配合落實防疫措施。
林佳龍說,全民量體溫是跨部會的工作,如國防部負責軍人部分、教育部負責學生部分、勞委會負責各職場勞工、退輔會負責榮民、法務部負責監獄、文建會負責社區,因此游揆指示研考會立即研擬辦法,儘快實施。
他說,這項運動沒有強制性,將以勸導為主,並非取代目前的醫院檢疫與發燒篩檢站的功能,而是希望透過行政系統的鄉、鎮、村、鄰長,提供民眾必要的協助,也呼籲民眾多注意自己與親友的身體狀況,只要每人每天打五通電話,十天就有五十通電話,多關心五十個人。
(謝蓉倩.臺北訊)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提出全國測量體溫十天的建議,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副召集人李明亮指出,他個人對量體溫的作法極表贊同,目前只要克服技術上的問題,今日將會在進行討論,本周四(二十九日)會和發燒篩檢中心一併公布,也就是最快周四起實施全國量體溫十天。
針對SARS的疫情,李遠哲曾經提出全國測量體溫十天的建議,李明亮指出,此一建議,總統和行政院長都贊成,昨日經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討論後,認為原則可行,但仍有技術上細節待解決,已經責成相關機關研究,今日上午再進行研議。
李明亮表示,全民量體溫運動必須每個環節都動起來,因此未來執行此一計畫者,包括村里長在內都必須加入,所以未來是學校老師量學生的體溫,公司行號則由專人量體溫,住家民眾由村里長負責,如此一來,全民量體溫十天,對遏止疫情的蔓延有極大幫助。
防疫專家則認為,一旦執行一定要教導民眾正確的體溫測量方式,臺北市衛生局則說,由於體溫測量方式有許多不同的方法,測量的身體部位不同時,測量的結果也有別,測量體溫對疫情能否有所幫助,正確的體溫測量方式即是其中關鍵。
專家表示,身體各部位體溫測量方式,腋溫要量五至十分鐘,攝氏三十七度以上即是發燒;口溫要量三至五分鐘,三十七點五度才是發燒;肛溫量一至三分鐘,三十八度以上才算發燒;耳溫數秒即可,三十八度以上算發燒;紅外線體溫計只要數秒,成人三十七點五度、小孩三十八度以上算發燒;電子額溫槍量測時間視器材而定,約三十秒,三十七度以上算發燒,量測時要距離額頭三至五公分。
專家說,民眾使用耳溫槍時,要略將耳朵稍往後拉,使耳道成一直線,耳溫槍放置於外耳道測量耳膜溫度,才算是正確的方法。水銀溫度計則要先甩至三十五度以下,並用酒精消毒。
不過,基層村里長對於可能必須加入執行全國量體溫計畫頗有怨言,認為同區里民數以萬計,如何徹底落實,令人懷疑。而且,安全防護問題,也令一些里長感到憂心。【中央日報5月27日】整理/長遠企管李明沅制表: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二科。洽詢電話:2728-7016~19。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址 文/李明沅
政府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於勞基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積欠工資之用,使勞工在雇主關廠歇業時,未能領工資而可經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中,優先獲得最高可達六個月之工資,事後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為循環之用,問題是有多少雇主在關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後,還有能力主動償還呢?所以依基金管理辦法,勞保局於墊償勞工工資後得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最優先受清償權,再依法向雇主或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清求償還墊款,不過依據勞委會資料顯示,幾乎墊償出去的基金,最後都是以呆帳提列。
此積欠工資墊償制度在民國75年開辦初期的規定是相當嚴謹的,一定要雇主提出歇業證明,必須有註銷和撤銷登記,且有積欠工資的事實,勞委會才肯動支墊償基金支付,但由於近年來經濟不景氣,企業關廠歇業,導致積欠員工工資時有所聞,勞委會也就陸續於九十年與九十一年放寬申請門檻,先是將停業、重整、分支機構關廠歇業都納入請領範圍,後來勞委會又於九十一年7月9日以勞動2字第0910035172號令再度放寬,只要雇主有欠繳之情事,勞工得准完備補(提)繳即可申請,在在顯示過去勞委會主政者嚴格把關、從嚴解釋是不對的,現已透過解釋令之方式從寬解釋全面鬆綁,讓勞工受益,使這項保障更加顯示政府照顧勞工的美意,只可惜這項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於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一日開始提繳至今共有361,314個單位提繳(至今年三月),而提繳人數共為4,812,803人,累計提繳金額達56.61億元,但核准墊償單位累計至今僅有162個單位,墊償人數為14,106人,而已墊償金額也僅為8.50944億元,由此數字可以看出,積欠工資墊償的使用率並不高,也意味著雇主與勞工皆多不懂得如何使用此制度,這是在經濟不景氣下,值得勞資雙方研究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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