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加值服務依規約對本公司會員發送,若您不想再收到此訊息,請按下 取消訂閱
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32期 (2002/6/5)

【最新報導】

1.夜點費被判須納入工資案 中鋼將提上訴

【法令焦點】

1.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可休產假 但雇主可不給薪

您認識幾家headhunter?專為中高階人才及獵才公司打造的獵才入口網站 - 經理人獵才網www.mgrjob.com終於登場了。有別於時下一般的人力銀行,經理人獵才網不只提供媒合服務,更提供一個匿名的聯絡平台,讓在職的中高階人才也可以安心的建立顧問人脈,以備不時之需。立即造訪  經理人獵才網


夜點費被判須納入工資案 中鋼將提上訴

林憲祥/高雄報導

夜點費納入平均工資計算,導致增加企業界退休金成本,已引起工商業界的緊張,中鋼公司民營化結算年資時未將夜點費計入平均工資,遭法院判決須支付一億三千多萬元給一千餘名退休員工案,中鋼三日表示,此判決不合理,將衝擊其他國營事業,因此決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中鋼執行副總經理陳源成指出,中鋼公司民營化後,因中鋼在民國八十四年民營化結算年資時未將輪夜班的點心費計入工資,部份退休員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給付差額。

據指出,中鋼的這項訴訟案分成兩案,其中一案原告為六名員工,已於九十年五月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員工敗訴,且不得提起上訴;另一案原告達一千多名員工,同樣的事證,竟然在九十一年三月廿二日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員工勝訴,即夜點費應計入平均工資。

對此二審判決結果,陳源成認為,並不合情理,如就此定案,衝擊層面之大將絕非僅限於中鋼個案而已,勢將影響國家經濟建設及政府財政重大負擔,且骨牌效應將接踵而來,其他國營事業包括中油、台電、中華電信及其他民營企業勢必面臨同樣困境,因此絕對會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曾參與員工協調的中鋼行政助理副總經理翁朝棟指出,當初,中鋼曾就此事向經濟部、勞委會及行政院等相關單位請釋,行政院還為此召開專案會議討論,結果認為中鋼民營化前是國營單位,不應將夜點費納入平均工資計算。

【2002.06.04  工商時報】


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可休產假 但雇主可不給薪

文/賀豐雲

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已2個多月,勞委會近日放寬該法的規定,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者,可請無薪產假1周或工資折半的普通傷病假,另外,30人以下的企業,雇主對育嬰留職停薪者可免繳勞健保費用,至於250人以上的企業也不再強制規定要設置托兒設施。

對於女性勞工流產假的規定,勞基法只給予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者4星期產假,對於3個月以下流產者並無明確規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5條則規範,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1周,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5天,但這樣額外的產假規定,不在勞基法的規範之內,雇主可不用給薪,不過勞工仍可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規定,改請扣半薪的普通傷病,但這將會影響到全勤紀錄。

針對育嬰留職停薪的部分,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30人以上企業的受僱者,在留職停薪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保險費免予繳費,現延伸至30人以下企業,只要員工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雇主一樣也不需繳勞健保費用。

另外,令企業最為困惑的托兒設施問題,勞委會也從250人以上企業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設施,放寬為沒有強制規定必須設置托兒設施,但是企業如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設施,政府依舊給予相對補助。

【May 31 2002 1111人力銀行】

本電子報由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台北: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41號4樓之1
旺達顧問:http://www.wo.com.tw  企業若需人力派遣服務客服電話:(台北)02-25285050 E-mail給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