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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27期 (2002/4/25)

【最新報導】

1.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4月28日正式施行

【法令焦點】

1.職災保護法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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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4月28日正式施行

徐國淦台北報導

行政院勞委會昨天開會確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實施後,沒有加入勞工保險的勞工發生職災意外,可以依職災法,申請領取職業災害給付,給付標準比照勞保。

攸關全國九百萬勞工權益的職災保護法即將上路,行政院日前討論施行細則草案時發現,因母法未釐清「不適用勞基法且未加入勞保」的勞工發生職災時,是否可以申請職災殘廢、死亡補助,要求勞委會補救。勞委會隨即由副主委郭吉仁成立專案小組討論,昨天上午開會確定從寬認定,將二百多萬自營作業者、外籍幫傭、監護工、臨時工等非勞基法適用對象納入。

官員強調,經此轉折,四月廿八日職災保護法施行後,所有受雇與自營作業勞工,不幸職災意外造成死亡或殘廢,皆可獲得死亡或殘廢補助,以及生活津貼、職訓津貼、器具補助津貼或看護津貼。勞委會初估,將增加約七千多萬元的支出。

官員指出,職災保護法實施後,未參加勞工保險的臨時工、自營作業者不幸發生死亡職災,家屬將可比照勞保標準領得四十個月的死亡給付和五個月的喪葬津貼(總計約七十一萬餘元);如發生職災殘障意外,殘障者依殘廢標準規定等級給付,且可依照治療結果,按月領取生活津貼、職訓津貼、器具補助津貼或看護津貼。

勞委會指出,未來所有實際從事勞動的受雇或自營作業者,即使未加入勞保,或雇主未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予補償時,也可比照勞保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請領職災殘廢、死亡補助,再由國家以罰鍰方式向雇主討回代墊金;如果屬於自營作業或臨時工,則由國家承擔。

依職災保護法,勞工發生職災或職業病時,依傷殘程度,勞工每月可領取六千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生活津貼。有勞保的受雇勞工,最長可領五年;沒有勞保的勞工,最長可領三年。如果參加職業訓練,依障礙程度每月給與一萬二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的訓練津貼,最長二年。勞工因職業災害,須他人照顧時,每月可獲八千元的看護補助,最長五年。

勞委會表示,新法實施後,凡職災勞工經公立醫院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時,受雇勞工可要求雇主依勞基法規定發給退休金;另外,勞工醫療終止,雇主須依其健康狀況安置適當工作,提供必要輔助設施,對違反規定未為勞工投保勞保者,依從雇用之日起至發生事故之日應負擔保險費,處雇主四至十倍罰鍰,勞工也可比照勞保條例標準申請補助,針對國內工程層層轉包情形普遍,職災勞工保護法明定勞工可向最上包求償。

至於所有罹災勞工,無論有無投保勞保,均可依職災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分別申請死亡補助、殘廢補助、職業病生活津貼、殘廢生活津貼、職訓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死亡家屬補助等;其中,已參加勞保者各項補助以五年為限,未加入者以三年為限,勞委會預估,第二年起將有六萬多件申請案件,前五年總經費約四十三點九億元,將由勞保基金提撥一百億元,預計可支應十年,經費來源沒問題。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法規網址:

http://163.29.140.67/claweb/claweb.nsf/(Lookup)/CLA-Safety?OpenDocument

【2002/04/25 聯合報】


職災保護法停看聽

長遠企管 李明沅

於91年4月28日實施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後,對雇主與勞工均有非常重大的影響,此法之重點及人資管理者將面臨的問題大致可歸納如下:

1. 倘職災的發生是因為雇主的過失所造成,雇主須負損害賠償,而且此法規定應由雇主負舉證的責任,俗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雇主應如何做好事前的預防及事後合法之處理?

2. 勞工遭受職業災害,將依據那些法律規定提出請求,及有那些權益保障?

3. 勞工遭受職業災害,雇主之承攬人有何連帶職災補償之責?

4. 勞工遭受職業災害,如何聲請政府訴訟救助及減免提供擔保金額?

5. 有勞保之職災勞工,除勞保給付外,如何請領職保法之津貼?有那些津貼?請領條件?如何請領?請領期限?

6. 無勞保之職災勞工身故,也可請領5個月喪葬津貼與40個月遺屬津貼?金額如何計算?有無家屬補助金?

7. 無勞保之職災勞工殘廢,請領殘廢給付之標準是什麼?

8. 無勞保之職災勞工,有那些殘廢補助津貼可以請領?請領條件?請領期限?

9. 雇主預告終止職災勞工之勞動契約的必要條件是什麼?雇主應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10. 職災勞工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請求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11. 職災勞工經醫療終止後復工,雇主未能妥善安置其工作,勞工應如何主張?

12. 職災勞工遭退保,應如何辦理續保?何處為其投保單位?保費應繳多少?可否請領老年給付?

13. 在職保法下雇主有那些罰則?未為勞工加保之雇主的責任與罰則又是什麼?又何謂處以職保法第六條補助金額之相同額度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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