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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216期 (2006/04/12)

【最新報導】

1.勞工強制加保 將延長至65歲
2.今年所得稅申報 6月1日截止
 3.大陸廉價勞力 向台商說拜拜
4.你的退休金帳戶 三個月賺10元

【法令焦點】

1.職災險保費 老闆買單
2.資遣本勞改僱外勞 當心觸法

【HR充電站】

1.外派薪資政策 須符企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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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強制加保 將延長至65歲

文/薛孟杰

  勞委會十日指出,為了鼓勵中高齡勞動力重回職場,勞委會將修改勞工保險條例,將勞工強制加保年齡從六十歲延長到六十五歲。如以目前企業雇用六十歲以上,而未加保的情形估計,約有二.一萬位勞工須強制加保,在最高投保薪資計算下,所有雇主一年最高負擔是四億餘元。
  立院昨天審查「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委會主委李應元指出,希望讓離開職場的中高齡勞工重回職場,有必要放寬勞工強制加保年齡,讓這些重新就業的中高齡勞工也能獲得保障。
  目前六十歲到六十五歲的勞動力大約有二八.八萬人,扣掉其中已經加保者二六.七萬人,在修法後,預計將有二.一萬位勞工,其雇主須再為他們投保。如果以最高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計算,雇主雇用一位六十歲以上的勞工,大約每年要增加一萬九千多元的支出,資方一年增加的負擔總數大約是四億七百多萬元。
  儘管雇主負擔將增加,不過,勞委會官員表示,勞委會並沒有強制雇主一定要聘用六十歲到六十五歲的勞工,雇主可以自行評估。
  這次勞保條例的其他修法方向還包括,欠勞保費費徵收滯納金比率將從○.二%降低為○.一%,原本規定應納費額的一倍將降低為三成,以減輕勞工負擔。雇用員工四人以下事業單位或機構所僱之勞工也將納入強制加保。
  繼延長勞工強制加保期限後,勞委會是否將修改勞基法,放寬勞工強制退休年齡至六十五歲,李應元表示,勞委會內雖確曾討論過是否要與延長強制加保年限「連動」,但因涉及修改勞基法,必須取得勞雇雙方的同意與立院支持,目前並沒有要修法,僅是修法方向而已,請企業放心,但如果勞雇雙方都同意,勞委會希望在兩年內能夠完成修法。

【2006/04/11 工商時報 】


今年所得稅申報 6月1日截止

文/陳美珍

  9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5月登場。今年報稅期間為5月1日起,截止申報日因逢端午節,順延至6月1日。
  官員說,繼去年綜所稅網路報稅案件突破百萬件後,財政部今年仍大力提倡,鼓勵民眾採取省時便捷的網路報稅方式。財政部說,申報退稅的民眾若採網路申報,退稅時間會比選擇其他報稅管道者提早幾個月。
  為因應9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包括網路及二維條碼等電子申報,財政部網路報繳稅系統也預計要在4月中旬完成建置,提供民眾下載使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其網址為:http://tax.nat.gov.tw,納稅義務人屆時可以自行下載使用。
  今年的所得稅申報,因為法定申報截止日5月31日當天,適逢端午節,財政部表示,申報期間將自動延後到6月1日為止,採網路申報者,當日晚上12點前均可報稅,不算逾期。
  財政部並已訂定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間,各國稅局及分局、稽徵所加班收件時程,包括5月22日至26日,5月29日至30日,6月1日各日中午。6月1日最後申報截止日當天,國稅局現場收件時間更將延長至晚間7時,由專人受理收件。
  今年的所得稅申報,可以選擇的報稅方式包括人工、二維條碼及網路申報三種,其中網路申報因為係透過網路傳輸,民眾不必親自出門,就可以完成報稅。對於習慣在截止報稅日前報稅的民眾,更能免去最後幾天的報稅人潮。

【2006/04/06 經濟日報】


大陸廉價勞力 向台商說拜拜

文/林燕翎、陳慧敏

  攸關數10萬台商經營成本的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從解雇權、資遣費、大量解雇、人力派遣,甚至競業條款都比台灣勞動法令嚴苛,未來大陸台商將無法任意開除員工,資遣員工也需支付資遣費,相關人事成本暴增。
  人資主管分析,這項法案一旦實施,台商資遣大陸勞工比在台灣資遣勞工更困難,享受廉價勞動力的黃金歲月逐漸結束。預料新法實施後,外商、台商聚集的沿海大城市將成為執法的重點目標。
  為落實今年啟動的第11個五年規畫,以及和諧社會維持勞資關係穩定的目標,降低失業率,大陸參考德國、比利時、美國等勞動法案,3月20日提出勞動合同法徵求意見稿,本月20日前彙整各界意見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最快9月實施。
  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兩岸交流委員會主委周昌湘指出,近年來大陸農民工欠薪問題相當嚴重,勞資爭議在各地蔓延,為了穩定就業,大陸在1994年通過的勞動法外,首度將勞資契約專章立法,草案預告時間短短一周內,湧進5,000項修法意見,卻不見台商提意見。
  這部堪稱全球最嚴格的勞動法令,大陸境內企業一體適用,法令有意將目前盛行一年一簽的定期契約工,逐漸引導為終身雇用制,確保大陸員工就業穩定。
  草案明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事先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將可提出異議,此舉將限縮大陸企業解雇員工的權利。
  目前境內企業資遣員工時,依照各地規定,不一定得支付資遣費,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境內企業資遣員工必須支付資遣費,每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資遣費、滿半年發給半個月工資,資遣費計算標準也高於台灣的勞基法。
  周昌湘舉例,台商在大陸聘僱員工,十分仰賴派遣員工,一個廠區常見兩、三萬名派遣工,台商可減輕管理負擔。勞動合同法也將派遣工納入規範,派遣公司必須為每一位派遣工,提存人民幣5,000元保證金到指定帳戶,以免企業欠薪,派遣工拿不到薪水。
  高額保證金的成本勢必轉嫁到台商身上,不僅如此,萬一派遣工勞動權益受損,除了派遣公司,企業也得附上連帶責任。

【2006/04/06 經濟日報】


你的退休金帳戶 三個月賺10元

文/林燕翎

  勞退新制開辦迄今九個月,退休金轉軌後,退休基金投資績效攸關養老本,退休後每天只能靠陽春麵餬口,還是牛排大餐,取決於操作績效。但是截至去年底,400萬上班族的退休金帳戶只賺到10元,連一罐易開罐飲料都買不起。
  即使依照保證利率(四大行庫2年期定存平均利率)計算,退休金帳戶也只賺到156元。
  也就是說,依規定,政府保證要為上班族的退休計畫至少賺到156元,實際上卻只賺了10元,不足的部分就是要靠國庫補足,這些又是我們全體納稅人出的錢。
  為什麼勞退基金操作的績效這麼差?勞委會條件處長陳益民分析,即使新制開辦,勞退基金監理會尚未成立,每個月以80億元速度成長的勞退基金,根本無法進場投資,只能全數鎖在銀行定存裡,賺取微薄的定存利息。
  退休金改為確定提撥制後,老闆每個月提繳工資6%退休金到個人帳戶,投資報酬率高低就牽涉養老本的多寡。
  以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為例,工作30年,如果退休基金投資報酬率只有1%,退休時每月只有5,502元,投資報酬率提高至7%,每月就有2萬2,773元的退休金,兩者相差了3.1倍。
  你知道自己的退休金為你賺了多少錢?根據勞保局精算,去年新制勞退金的收益總計6,020萬元,實質分配到400萬參加新制的上班族個人帳戶裡,平均每1,000元的退休金,只能發放1.25元的盈餘,也就是,上班族自己1,000元的退休金,只能幫自己賺到1.25元,退休金的投資報酬率只有0.125%。
  勞退新制從去年7月開辦後,第一筆退休金已經在去年10月底入帳,由於退休金繳款會有兩個月落差,截至去年12月底,上班族的退休金帳戶裡,只有老闆提繳的三個月退休金。
  如果以全體上班族退休金平均提繳工資4萬5,058元,平均每一位上班族的退休金帳戶累積三個月的退休金,只有8,110元,以0.125%的收益率計算,3月底前,上班族的退休金帳戶平均只能分到10.14元的盈餘。
  勞退條例規定,退休金享有2年定存收益的保證利率,以去年平均銀行2年定存利率1.9278%推算,參加新制的上班族,半年以來退休金帳戶累積的1萬6,218元退休金,也只能分配到156元的盈餘。


【2006/04/10 經濟日報】


職災險保費 老闆買單

文/林燕翎

  在網路公司上班的小賢(化名),工作兩年,沒有投保勞保,小賢也樂得省下一筆勞保費負擔,前陣子,小賢在公司整理貨物時,不小心被滾落的螢幕砸傷雙腿,小賢雙腿受傷,無法工作,頓失收入的小賢相當憂心,沒有收入怎麼辦?
  工作、生活中的意外頻傳,沒有投保勞保的小賢,心想自己一定無法領到任何給付。某天,公司老闆探視小賢,老闆說,小賢仍可以請領勞保職災給付。
  網路公司上班的小賢,公司只有三個員工,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四人以下的公司,老闆不需強制投保勞保。雖然小賢沒有投保勞保,不過,發生職業災害時,照樣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即使小賢沒投保勞保,因為職災造成殘廢,勞保局將依照殘廢等級,第一等級殘發給60個月投保薪資的殘廢補助,第二等殘發給50個月投保薪資的殘廢補助。
  沒投保勞保的小賢,計算補助時,勞保投保薪資就以最低投保薪資1萬5,840元計算,如果發生第一等殘,就可領取95萬400元;發生第二等殘,就能領取79萬2,000元的補助。
  萬一造成嚴重傷害,符合第一、二等殘標準,需要專人在旁照顧,除了身體障礙生活津貼外,還可領取每月8,000元的看護補助,補助期限三年。
  不僅如此,復健過程的器具,只要經醫師評估需要補助的醫療器具時,例如電動輪椅、氣墊床、人工電子耳等器具,都可以申請器具補助。
  職業災害保險屬於勞工保險的一環,就算上班族沒有投保勞保,發生職災意外時,照樣有職災保險給付,如果你有投保勞保,本來就是受到保障的對象。根據勞保局統計,每年支付的勞保給付高達1,500億元,上班族得關心自己的權益。
  職災保險的保費全額由老闆負擔,上班族一毛錢都不需要負擔,職災保險費率的計算方式,依照行業別不同而有高低,例如煤礦業負擔的費率較高、金融業因為上班族以內勤工作為主、職災發生率較低,負擔的職災費率較低。
  很多公司為了避免意外發生,另外幫員工投保團體意外險,提供上班族意外發生時的基本保障,上班族如果在工作中發生意外,除了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外,也別忘記申請勞保職災補助。


【2006/04/07 經濟日報】


資遣本勞改僱外勞 當心觸法

文/彭淵燦

  新竹縣有2家科技公司疑似為了降低人事成本,故意將本勞資遣後再引進外勞。職訓局審查時發現,打了回票,要求企業主必須先詢問被資遣員工是否有意願擔任外勞的工作,確定沒有意願並切結後,才同意申請外勞。
  縣府勞工局勞資關係課長張有進說,目前企業界有兩種情形值得注意:有的雇主將本勞資遣後,再申請外勞;也有的將資深員工資遣再僱用年輕本勞。這兩種做法都有可能觸法,事業主要小心。
  據瞭解,這2家科技公司資遣了40多名員工,也依規定呈報縣府。被資遣的員工在失業後請領失業給付;2家公司同時也向職訓局申請引進外勞。職訓局審查時,透過勞委會的資料庫,查出這2家公司才將本勞資遣,為何還急著引進外勞?顯然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嫌。
  職訓局發函給這2家公司,要求企業主逐一詢問被資遣員工是否願意擔任外勞的工作?如果確定都沒有意願,再檢具切結書申請引進外勞。
  張有進說,由於經濟環境不理想,有的企業主將本勞資遣後再引進外勞,即使有發給資遣費,但是引進外勞,意謂著公司業務並沒有緊縮,因此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必須先詢問被資遣者是否願擔任外勞的工作,否則就觸法。 
  另一種企業主常見的做法是,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將資深員工資遣後,再雇用年輕的新人,這也違反規定,侵害勞工的工作權。

【2006/04/11 聯合報】


外派薪資政策 須符企業目標

文/資誠智識服務中心

(取材自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全球聯盟所PwC的「全球最佳實務」資料庫)

  最佳實務企業會力求外派員工薪資合理,不會宥於預算壓低薪資,進而損害企業的策略性目標。它們會利用具彈性的薪資政策,提供外派員工公平且具競爭力的待遇,以達提振士氣和留才的目的。
  以下是最佳實務企業的做法:
  設計符合彼此需求的政策,並加強溝通:外派員工工作形態繁多,企業應該設計不同的薪酬組合,以吸引人才。先找出各種外派工作的類型,再依據這些類型調整薪資組合,甚至讓外派員工在一定的預算內,依自己的需求做選擇。
  提供公平且具競爭力的薪酬組合:頂尖企業設計外派薪資政策時,會同時考量內部公平性與外部競爭力。
  薪資組合主要有生活津貼、房屋津貼、搬遷補助費、配偶津貼及家庭補助、兒童教育補助、海外服務加給等。
  減少或調整海外服務加給:拓展全球市場、且重視管理團隊國際經驗的企業發現,定期支付外派員工海外服務加給不再是必要的選項。
  部分企業逐漸刪除或降低這項加給,部分企業則會依策略目標選擇一次或分次給付,以鼓勵員工加速到任或提升留任率。
  慎選顧問提供意見:企業規劃外派薪資政策時,必須先瞭解當地國家的生活津貼水準,這些資訊與建議,可由專業的外部顧問提供。
  以其他方式考量外派員工的薪資標準:在考量外派員工薪資標準時,平衡表(母國薪資加上等同母國水準的生活費用及其他津貼等)是目前企業廣為採用的方式之一。
  不過,最佳實務企業逐漸改以外派國家生活標準,做為外派人員薪資的給付依據,例如派駐香港的員工不會讓他們享有等同於美國的居住條件,一方面降低成本,一方面也降低稅負壓力。
  【最佳實務】
  AT&T調整薪資政策,讓它更具彈性,成本因而大幅降低。該公司將外派人員分成三類:高階主管外派以設立新據點、年輕經理人外派以求進一步發展職涯,以及暫時或專案性質的外派員工,並詳加瞭解不同外派類型對薪資的不同需求。
  最後,AT&T依據這些分析提出四項薪資指導原則,不僅更有效地滿足每類外派人員的需求,也符合抑制成本的目標。
  管理顧問業者Towers Perrin發現,公司給予外派員工的海外服務加給過高,相當於競爭者僱用當地員工薪資的二到四倍,改以績效獎金取代,此舉讓100多名外派人員的薪資成本降低二成。
  該公司給予外派員工的薪資標準,也是比照外派國家同職等的員工,再加上一些因外派而產生的費用津貼。在採行這些做法後,不僅成本大幅降低,也能繼續吸引優秀的人才。


【2006/04/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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