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班族禁忌》做這些事,炒你魷魚! 文/彭淮棟 員工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其中之一是被炒魷魚。富比世雜誌報導,被炒魷魚者往往不是天生笨,而是聰明,或者說自作聰明。天下員工自作聰明幹下的事,無奇不有。 紐約求才募才代理業者「五點鐘俱樂部」主持人貝爾說:「別用公司電腦玩色情,不過,我告訴各位,幹這事的人還真不像你想的那麼少。」 ‧酒精無辜,亂喝有過:密西根州一家小報,一位文字記者和攝影記者合作報導喝啤酒比賽,興致大發,乾脆買來啤酒暢飲,馬上丟飯碗。 教訓:酒精和工作相混,是百試不爽的丟差上策,包括借酒罵座,單挑老闆。 ‧電腦無罪,亂整其罪:很多自認智商不輸愛因斯坦的人,連自己在公司送出每一封電子郵件,辦公室電腦系統都為你存個副本,也不曉得。 教訓:不要以為工作電郵帳戶是你的私人戶頭。 ‧實話實說:趕不上交件期限,就老實說,否則請上失業名單。 教訓:誤期加說謊,是完美的炒魷魚組合。 ‧見可欲,心莫亂:公司財物,可看勿動。「公」車也不要私用。省錢有道,私打長途電話等不在其內。教訓:任何牽羊皆非上班族正務。 ‧君子寡言,小人多言:未經授權而對外談論公司,也是走路捷徑。 教訓:不在其位,不發其言。事關公司,請忘言論自由。 ‧上班別帶枕頭:帶個枕頭,午休很舒服,有人卻認為不符企業精神。 教訓:辦公室不是黑甜鄉。 ‧上午請病假,下午露面營私業,天下還沒有能欣賞這種行為的老闆。 教訓:既然捧人飯碗,就搞清楚誰是老闆。 最後,老闆再無能、無知、末期白癡,員工都別和他們比笨。不想被炒,就請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2006/05/10 聯合晚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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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委外成風 海外找家教 網路零距離 文/黃建育 時間已是凌晨三點,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大二學生艾列克斯.曼提還在猛K統計學。為了提神,他已喝下好幾罐「紅牛」能量飲料。但他其實知道,如果不趕快找人惡補一番的話,天亮之後這一科考試準會當掉。不過,這個時段上哪兒找人補習呢? 沒問題,上網就有了。這個家庭老師遠在八千五百英里外的印度,而當地時間是中午十二點半。曼提後來表示,這一小時的遠距課程效益很高,他的統計學期末考竟然拿了A。 《華盛頓郵報》十五日報導,拜網路四通八達之賜,美國有愈來愈多學生跟家長開始將學校考試或升學考試的補習工作「委外」,交由海外家庭老師負責,而著眼點主要是國外老師時薪低廉很多,且一天之內隨時可上課。 以這位在網路上一對一補習的印度老師麥克為例,時薪約為十八美元(約合台幣五百六十元)。而在美國本土網路教學的老師時薪最少要八十美元(約合台幣兩千五百元)。紐約地區老師甚至要價達一百一十美元。而面對面教學更貴,要一百二十五美元。 「明日之星」(Growing Stars )是加州一家負責網路教學業務的公司,目前有四百名學生。公司所聘請的五十名老師都集中在印度科欽市的辦公室內進行遠距教學,其中多半擁有數理碩士學位。 高一學生艾米塔表示,她參加補習之後發現在網路上跟外國老師學習,除了不能看到對方長相之外其實沒太大差別。她母親起初擔心老師的外國腔調會讓女兒聽的霧煞煞,但事後證明這不是問題。事實上,這些老師在教學之前也會先試圖矯正自己口音,並多方了解美國文化。不過,這項趨勢還是在美國教育界引發強烈反彈。「美國教師聯盟」負責教育事務的副會長威爾表示:「我們不認為教育也可以變成委外產業。由外國人教導我們的下一代?這種事我一聽就不對勁。」威爾甚至要求,這些國外課後補習老師應該通過跟美國公立學校老師所通過的嚴格認證資格考試才行。 此外,美國本土一些網路教學公司也擔心,委外風氣太盛可能會有害這行業聲譽。紐約一位業界人士即自豪表示,他的公司有一千位老師,但其中只有七十位是來自印度及智利。 不過,華府地區一家擁有七萬名學生,並與全美三百所學校進行合作的網路教學公司執行長兼共同創辦人史密斯表示,該公司聘有美國及國外老師。而他也認為,美國本土的學校最終會把部分教學,或課後溫習等工作委外到全球各角落。該公司目前的五百名老師當中,約一百名是來自印度、菲律賓、智利、南非及以色列等國。
【2006/05/16 中國時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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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調薪時機 省勞健保費 文/林燕翎 勞保投保薪資調漲、健保保費也醞釀喊漲,上班族荷包再度失血,老闆背負的人事成本也愈來愈大。萬一有調薪需求,可把握每年2月及8月的黃金時機,老闆、上班族可同時省下六個月的勞保、健保費負擔。 勞保、健保保費都是依照投保薪資計算,如果薪資愈高、繳交的保費也就水漲船高。 如果員工表現得好,老闆要加薪時,注意調薪時機,可同時幫公司、上班族省下六個月的勞、健保費。 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的薪資,如果在當年的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的月投保薪資通知勞保局;如果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薪資,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調整後的投保薪資均以通知的次月一日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的調薪申報時間,也跟勞保一樣。 如果上班族原本薪水3萬元,5月被公司加薪到4萬,老闆就得在8月底前,申報4萬元的薪資水準;並從9月開始,以4萬元薪資的標準,計算勞保、健保費。 如果老闆能把握調薪時機,利用每年的2月及8月調薪,就可省下六個月的勞保、健保費。 舉例來說,小慶月薪3萬5,000元,因為工作表現優異,老闆在2月幫他加薪,加到4萬元。 依照勞健保法令規定,如果公司在2至7月調薪,可在8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健保局即可。小慶的老闆可等到8月,再通知勞保局、健保局,小慶新的薪資水準,也就是4萬元。勞保、健保局就會在9月起調高小慶的投保薪資。 如此一來,即使2月已經加薪加到4萬元的小慶,3月到8月、六個月期間的勞保、健保投保薪資還是依照舊的薪資水準計算,也就是3萬5,000元計算,六個月期間省下不少銀子。 3萬5,000元的投保薪資為3萬6,300元,老闆得負擔3,416元的勞健保費,小慶自己也得負擔968元的勞健保費。 調薪至4萬元後,投保薪資提高至40,100元,這時,老闆就得負擔3,774元的勞健保費、小慶也得負擔1,070元的勞健保費。 如果老闆懂得把握在每年2月及8月兩個調薪的黃金時機,以小慶的例子,老闆就可省下2,418元的勞健保費,小慶自己也能省下102元的勞健保費,既達到調薪的目的,也滿足勞資雙方節省保費的需求,一舉兩得。
【2006/05/16 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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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年起員工分紅 列入公司費用 文/丁萬鳴 經濟部昨天邀集鴻海、聯發科等高科技公司代表,討論將員工分紅列為公司費用。會中達成共識,經濟部將引進限制性股票,並放寬資本公積金用途限制,降低員工分紅費用化後對企業衝擊。 商業司強調,由於員工分紅列入費用已經立法通過,明年元旦起,不論配套措施是否來得及建立,經濟部都會依法公告實施員工分紅列入公司費用。 立法院上月已三讀通過「商業會計法」修正案,將員工分紅列入公司費用處理,對許多慣用員工分紅做誘因,招聘優秀高科技人員的企業,造成很大的負擔。 經濟部昨天邀集聯發科、鴻海、台積電等相關企業後,大家都認為員工分紅列入會用,是世界趨勢。但因台灣高科廠商過於依賴員工分紅入股,一旦列入費用後,不但會增加成本,侵蝕股東的利潤,進一步會衝擊股價,影響企業融資和資金調度。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未來會和相關部會商討,推動「上巿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引進限制性股票制度,及以放寬資本公積金用途的限制。
【2006/05/12 聯合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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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族報稅 照過來 文/陳美珍 網路無國界,愈來愈多人在這個暢行無阻的虛擬世界中創業圓夢。網拍族原則上,除非有進銷貨,且販售的貨品不是自用的二手衣物、生活用品,在網路上拍賣取得的收入,才要繳稅。 要看自己需不需要申報網拍交易所得稅,有二個方式可以判別:第一,是不是被通知或主動去向稅捐機關申請辦理營業登記,網拍貨物時依法繳了營業稅;第二,有沒有經常性的進貨、銷貨行為,如果為了網拍需要,有進貨並在固定場所儲存所銷售的貨物,網拍收入就要報稅。 月營業額逾6萬 要繳稅 財政部去(94)年5月5日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中規定,網拍賣家的課稅標準必須比照實體商店。因此,實體商店每月銷售貨物營業額未達6萬元(勞務未達3萬元),可以免徵營業稅。網拍賣家也一樣,透過網路每月交易額未達6萬元,可不必辦理稅籍登記。不過,一旦網拍族的月營業額超過6萬元,就要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稅。 網拍若涉及所得稅,不外只有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兩種。企業營所稅與個人綜所稅有一點不同,營所稅是採全球課稅主義,來自國內或國外的所得都要繳稅;個人綜所稅則只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稅。在這個原則下,網拍族的所得稅會因為所得來源地,或企業在台有沒有固定營業機構等因素,略有不同。 同時可由個人,也可以透過企業化經營的網拍行為,簡單區分包括有:向註冊機構申請取得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並自行架構網站;向網路服務提供業者、其他提供虛擬主機的中介業者承租網路商店,或申請會員加入賣家,藉以銷售貨物或勞務取得代價。 買家在本國境內 要繳稅 這些網拍服務項目的所得稅,依照下列原則課稅: 一、當網拍賣家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的企業或個人,網拍買家在中華民國境內者,賣家收取的費用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必須繳稅。 買家如果是營利事業等法人機構,上網購物所付貨款要辦理扣繳並申報扣繳憑單。買家如果是個人,支付貨款不必負所得稅扣繳義務,網拍賣家要按稅法規定的扣繳率,自行申報繳納所得稅。 二、當網拍賣家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提供以上網拍服務給我國境內或境外的買家,所收取的費用亦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企業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則要繳綜合所得稅。 透過網路接受訂貨,再藉實體通路交付貨品,所得稅課稅原則: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的企業或公益組織等,在我國境外利用網路銷售貨物給台灣的買家,或直接由台灣買家報關提貨時,屬國際貿易行為,非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的企業、公益組織等,利用網路銷售貨物給我國境內或境外的買家,應依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的衣物、家具、自用小客車等,網拍賣家可以免徵所得稅,且不另課徵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2006/05/16 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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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銷話題》好優惠給好顧客 文/孫文旺 卡神網路刷卡賺取中信商銀高額紅利商品事件,日前雖和解落幕,卻凸顯企業的贈品促銷措施,有如刀之兩刃,運用得當可以提振績,運用不當則可能有損企業形象。 廠商的贈品促銷方式五花八門,大致可歸類如下: 1.吸引潛在顧客上門。例如,汽車通路商的來店禮,建築業的看屋禮等。 2.送給新顧客的見面禮。例如,信用卡及電話卡的開卡禮、報紙及雜誌的訂閱禮、電信業的開機禮;老顧客推薦新顧客也會收到贈品。 3.消費一定金額及數量。例如,購買十箱搭贈一箱;電視購物台的組合產品中搭配免費贈品;便利商店消費滿77元送Hello Kitty胸章;百貨公司購物滿2,000元,送贈品或抽獎券等。 4.累積紅利回饋。持信用卡及會員卡消費一定金額,送紅利點數,累計紅利點數可兌換贈品。 5.吸引老客戶上門。會員回娘家有贈品,汽車通路商送回廠維修禮等。 6.顧客購物時多付一些費用,就可獲得贈品。例如,購買麥當勞套餐再付一些錢,就可獲得Hello Kitty玩偶。 7.提供多一些體驗以及服務。例如,書店提供作者親筆簽名,做為購書贈品;延長產品保證期以及免費送貨服務,也是贈品的一種。 8.對貴賓以及重要顧客,提供與眾不同的服務。 贈品可讓顧客免費取得,可轉售獲利,或轉送他人做公共關係,不失為引誘新顧客上門、鞏固顧客忠誠度的行銷利器。 不過,廠商運用贈品行銷策略必須避免下列陷阱: 1.企業競相推出各式各樣贈品,或者不斷加碼贈品的價值,造成贈品成本和處理成本日增。 2.贈品充斥,可能造成贈品的真正市場需求萎縮,或者破壞市場價格。 4.企業過度使用或未能善用贈品,致使顧客以贈品的價值決定是否消費,因而,創造了一些心中只有贈品、而沒有品牌的顧客。 廠商要善用贈品促銷策略,以下的幾項原則可供參考: 1.以服務、體驗及表揚的形式,來設計贈品。 2.贈品多樣化,並讓顧客自由選擇。 3.贈品須與建立顧客忠誠度結合。 4.贈品須與公司及產品的品牌形象一致。 5.以新產品試用品引誘潛在消費者。 6.要求兌換贈品的顧客主動寄回個人資料進行交叉分析,以控管贈品,以及了解顧客需求。 最重要的是,找出最好的顧客,給他們更好的優惠,而不是獎勵所有的人。
【2006/05/16 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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