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勞基法修正 勞團憂企業聘臨時工取代正職 文/陳嘉恩 勞委會昨天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把定期契約工(臨時工)的契約期限由現行最長一年放寬為三年。草案最快在年底前送行政院,並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但勞團擔心未來企業可能以臨時工取代正職員工,並批評修法是圖利資方。 勞委會指出,未來將以工作是否有「繼續性」當做可否簽訂定期契約的標準。舉例來說,現在製造業工廠若聘用清潔人員,屬一般正職員工,雇主不能任意解雇;但因清潔工執行的不是製造公司的核心業務,沒有「繼續性」,修法後公司可以臨時工聘任。在定期契約到期後,雙方即解除勞雇關係,雇主不用發給遣散費,勞工也無法累計年資。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說,修法通過後,雇主可能把現有員工解雇,改三年一聘臨時工,省去大量人事成本。她認為,「三年哪算是臨時」,把臨時工「長期化」只是讓資方便宜行事。 勞委會則說,雇主應衡量使用臨時工會造成員工忠誠度不足、操作技術不純熟等問題,不太可能資遣所有勞工改聘臨時工。未來若有雇主聘用臨時工執行公司核心業務,勞工在約滿後也可提出告訴,向公司爭取資遣費。 針對近年企業併購風潮,勞基法修正案也增加勞工保護條款,若企業合併、分割或轉讓,勞工的勞動契約將轉給新雇主,勞工可自行決定是否留下。 新舊雇主應在卅天前,以書面詢問勞工是否要把契約轉給新雇主。轉移後新雇主必須承認勞工原有年資;若未轉移,則新舊雇主都須負起勞工資遣、退休金的連帶責任。【2006/11/29聯合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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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轉業 服務業最吃香 文/薛荷玉 失業率步步攀升,中年轉業大不易,什麼行業最易上手? 職場專家分析指出,服務業是目前最歡迎中年轉業的行業,如統一超商、肯德基、摩斯漢堡等連鎖超商及速食店,都推出專門針對中年婦女的招募案,許多分店也出現了親切的「媽媽店長」;此外,電話行銷、客服工作也正對中年轉業者招手。 Career就業情報總編輯臧聲遠分析指出,同樣是中年轉業,女性就比男性容易,且中年婦女的失業率只有男性的一半,服務業又比較接受中年女性;中年男性最易上手的行業則為保全、警衛、大樓管理員等工作,由於現階段房地產景氣,相關的職缺也相當多。 臧聲遠表示,許多保險、銀行等金融業的電話行銷,及電話客服人員,都十分歡迎中年轉業的婦女投入。 此外,科技大廠的基層技術作業員年齡門檻,最近也由30歲放寬到40歲;其他如家事管理員、居家照護員都很適合中年就業,待遇也不錯。 臧聲遠建議中年轉業者,可到各地的職業訓練機構接受短期訓練,提升技能,轉業會更順利;舉例來說,職訓局推出的「手機維修」訓練課程,包括簡單的按鍵修理、面板更換等,結訓的人才都相當搶手。 勞委會職訓局主秘廖為仁指出,熱門的短期訓練(三個月以下)包括製冰、烘培、電子產品維修、造型設計等;他也看過一些有決心要從頭開始的中年轉業者,參加半年到一年的職訓,如冷凍空調、電腦硬體維修等,結訓後多半都能「永續」就業,不必再經歷二度失業、轉業。 在中年創業部分,曾任勞委會「創薪行動」顧問、輔導過上百家知名企業的仟叡企管公司總經理謝志明指出,創業內容還是看個人興趣及資金而定,至於經驗與技能都可以再學;「最重要的是要有特色,千萬不要一窩蜂、落入蛋塔效應的陷阱。」 謝志明建議,如果資金在30萬元以下,可考慮分租店面開早餐店、滷味、日式章魚燒等小吃;30~50萬元可考慮飾品與精品店、內衣專賣店、500C.C.飲品店、小吃店等;50~80萬元可開日式拉麵店、洗衣店、通訊行、行動咖啡車、按摩店;80~100萬元可開護膚美容店、搬家公司、雜誌書籍出租店;100~150萬元,可嘗試西餐、房屋仲介、咖啡店;150~200萬可開兒童美語、美髮店、迴轉火鍋。【2006/11/29民生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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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生育給付 多領兩個月 文/陳芝艷 繼通過放寬勞工申請育嬰假門檻後,勞委會28日召開的委員會議,可望順利通過修改就業保險法發放育嬰津貼,和修改勞保條例,以提高勞保生育給付。為擴及軍公教實施,勞委會也將在委會員中通過勞工、軍公教同步實施育嬰津貼的「日初條款」。 為了避免對中小企業造成太大衝擊,勞委會指出,近來已陸續對企業界展開調查,包括勞工在請育嬰假期間,雇主較傾向用定期契約工的方式暫代勞工的工作,或者較傾向以臨時工因應,調查結果出爐後,勞委會將針對企業研擬相關協助。 今天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主要是勞工只要請留職停薪育嬰假六個月以上,將可領取六個月投保薪資四成的育嬰津貼;若勞工在請完育嬰假後復職,還可再領六個月、投保薪資一成的育嬰津貼。這項條文並未排除男性,也未規定婚姻狀況,因此男性或未婚生子的女性皆可適用。 以今年5月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2萬6,606元計算,等於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3,303元,可連續領六個月。 至於這次修改的勞保條例規定,則把勞保生育給付由原先給付的一個月月投保薪資提高到三個月,以月投保薪資2萬6,606元計算,修法後,被保險人等於可以多領5萬3,212元的生育給付。【2006/11/28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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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氣續亮黃藍燈 擴張力道弱 文/林淑媛 受到出口與生產等實質面成長大幅趨緩影響,10月份景氣燈號連續亮出第五個黃藍燈,綜合判斷分數大減2分,降至20分,創下去年8月以來新低,景氣領先與同時指標也同步下滑,顯示國內景氣擴張力道明顯不足。 製造業部門成長動能走緩,廠商對未來景氣看法也趨保守。經建會調查,10月份製造業受查廠商預期悲觀者超過樂觀者10個百分點,其中預期未來三個月景氣將轉好者減為7%,創下2001年6月以來的新低點,顯示廠商對未來景氣信心低落。 面對景氣有衰退之虞,經建會副主委葉明峰強調,工業生產是落後指標,只要金融面指標好轉,出口也將繼續好轉。他認為,10月份的景氣已經落底,在現階段國際油價平穩的情況下,第四季景氣將繼續攀升。 經建會昨(27)日公布景氣概況指出,雖然10月份股價以及貨幣供給表現好轉,出口以及生產等實質面指標卻出現成長動能趨緩的情況。經建會指出,景氣燈號的九項構成項目中,海關出口值變動率及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變動率均由黃紅燈轉為綠燈,分數各減少1分,總分比9月份的22分減少2分至20分,導致10月份亮出今年以來第五個黃藍燈。 景氣燈號連續亮出五個黃藍燈,顯示國內景氣擴張力道明顯不足,經建會官員說,去年3月至7月間因國際油價高漲,國內也出現過連續五個黃藍燈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9月份景氣燈號原本「低空飛過」,勉強由黃藍燈升至綠燈,結果因海關出口值變動率下修,燈號由紅燈跌落至黃紅燈,綜合判斷分數減少1分至22分,造成景氣燈號只短暫維持一個月綠燈後,又修正為黃藍燈,這是造成燈號連五個黃藍燈的關鍵。 此外,10月份領先指標也比9月份下降1.2%,綜合指數為108.9。七項構成指標中,只有股價指數變動率與貨幣總計數M1B年增率二項指標比9月份增加,呈正向貢獻;其他指數則下降或成長趨緩。【2006/11/28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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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保護 派遣人力 勞保自己把關 文/陳芝艷 勞退新制上路一年多以來,企業人事結構出現不少改變。人力銀行調查,今年來至10月為止,派遣工作機會成長61%,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國內就有13萬名派遣勞工。 不過由於沒有專屬法令保護,派遣員工的退休保障,包括勞保、勞退,都得靠自己把關。 去年勞退新制實施後,部分國內企業開始調整人員雇用策略,人力銀行業者的調查指出,24.9%的廠商選擇調整員工薪資,16.9%選擇外包工作,13.4%選擇使用派遣,其中以外商企業使用派遣人力比率最高,達20%。 根據104人力銀行統計,今年總體派遣工作機會成長逾六成,求職者大幅成長近1.5倍。其中相較去年成長最快的派遣工作機會,以業務類成長188%幅度最大,另外一般白領知識密集性工作也有不小成長,如財務會計類、資訊類,派遣工作數量分別成長了165%和154%。 派遣人力成長,相關法令卻跟不上。勞委會之前在經續會中提出有意研訂「派遣勞工保護法」,明確規範派遣事業單位、使用單位和勞工三方權利義務,相關法令仍呈凍結狀態。目前能保障派遣勞工權利者,僅有勞基法。 雖然派遣人力仍受勞基法保障,但過去就曾發生派遣公司老闆落跑,積欠薪水,或為了節省成本,沒有幫勞工投保勞、健保,甚至以購買團體保險欺騙派遣勞工,聲稱有團保就可獲得理賠等勞資糾紛。有些派遣人力公司屬「一次仲介」,即幫勞工找到使用單位後只收取一次佣金,所以也不會替勞工提撥6%退休金。 勞委會指出,由於派遣業為適用勞基法的人力供應業,雇主不但需替員工投保勞、健保,也須依工資6%提繳勞退金。 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求職者在應徵時可以和派遣公司先簽訂派遣契約。 簽約時除了注意派遣的工作地點、時間、期間和服務內容外,也要搞清楚薪資如何發放,和發生職災時公司如何處理等。更重要的是注意契約是否註明在薪資外另外支付退休金,並由派遣公司支付勞、健保費。【2006/11/27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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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家庭外傭 擬納入勞基法 文/陳素玲 「我要活下去」!「先談配套,再談勞基法」!勞委會正密集研商將家事勞動服務者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讓近15萬名僱用外勞家庭馬上面臨衝擊,估計每個月費用增加上萬元,30餘位脊髓損傷協會成員上午坐著輪椅集體到勞委會抗議,希望勞委會「別逼我們活不下去」。 對於身障團體的訴求,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藍福良出面接受陳情時表示,勞委會正研議是否讓家事勞動服務者以適用勞基法84條之1方式「部分」納入勞基法,亦即這類勞動者雖適用勞基法,但是加班工時、例假日等勞動條件可不受勞基法相關條文規範,一方面保障外勞,也兼顧雇主權益。他強調,一切還在研議階段,尚未定論,在此之前,勞委會一定會做好溝通工作。 上午帶領脊髓損傷協會的是前勞委會職訓局主秘王幼玲,目前是殘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家事勞動服務者適用勞基法後,不但有工資、工時問題,雇主還有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職災責任。她說,全國脊髓損傷患者約4萬人,至少一成以上都僱用外勞,原因是請不起本勞,如今勞委會卻在沒有配套措施情況下,考慮將家事勞動服務者納入勞基法,「大家怎麼活下去 」 35歲的劉小姐由外勞陪同參加陳情,她11年前因為車禍而導致下半身癱瘓,11年來都是靠外勞照顧,她說,家裡只靠先生一個月3萬多元的薪水,請外勞一個月就花2萬2千元,如果外勞適用勞基法,可能得花兩倍的錢,家裡不可能負擔,「我想過,如果真的不行,就安樂死算了」。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協會等團體呼籲,勞委會應先對僱用外勞的14萬餘名雇主進行需求普查,調查適用勞基法的衝擊,然後提出配套措施及解決方法,尤其應儘拿出公權力嚴查不當使用外勞的雇主及仲介,以免善待外勞的雇主遭污名化,最後並儘速建構長期照顧體系,讓失能者可以負擔得起聘請國內照顧者。【2006/11/23聯合晚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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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計畫 From:勞委會福利處 Sent:Friday, November 17,2006 7:30PM To:Undisclosed-Recipient: Subject: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計畫
新聞稿主(標)題: 勞委會95年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即將於11月20日起受理申請
勞委會為協助經濟弱勢之勞工,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激發學習各項技(藝)能,朝多元化目標發展,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開辦「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本(95)年即將於11月20日起受理申請,至12月20日截止,為期1個月。(以郵戳為憑) 勞委會指出,助學的對象為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校(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具正式學籍學生,並具有優異技(藝)能者。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勞工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工作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者(計算至申請截止日)且尚在職中。 二、94年度全戶(申請人、配偶、子女及共同居住之父母)家庭總收入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 三、子女於93年或94年內曾獲國際性、全國性、縣市區域、校際或校內各項技(藝)能競賽各職類、科技展覽或運動比賽等(個人、團體)前三名或領有政府機關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者。 四、子女94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勞委會表示,本助學金採按分數高低評比方式辦理,評比項目有「勞工子女技(藝)能成績優異」、「弱勢勞工」、「全戶家庭年綜合所得總額」及「家庭眷口數」等四項。助學金額與名額: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6千元、2千個名額;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1萬元、2千個名額;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1萬元、1千5百個名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2萬元、2千5百個名額。 勞委會指出,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 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或於11月20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符合申請資格之在職勞工,填妥申請書及檢附證件,逕寄勞委會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受理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洽詢單位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8。 【2006/11/17勞委會福利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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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畢業一年內 可省健保費 文/陳芝艷 剛從軍中退伍,或者是剛從學校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在退伍或畢業後的一年內,都可以眷屬身分投保健保。由於沒有工作者,每月本來應該繳交的健保保費為604元,如果可以眷屬的身分投保健保,保費有機會低於比604元。 全民健保施行細則第32條的規定,如果被保險人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年滿20歲且沒有職業,只要是應屆畢業生自當學年度終了日起一年內,或是服義務役兵役、替代役退伍者,自退伍之日起一年內,就可以用眷屬的身分參加健保。 其中應屆畢業生自「當學年度終了日起一年內」,學年度終了通常是指每年的7月31日,如果新鮮人在隔年的7月31日以前,還找不到工作,一年當中都可以眷屬的身分繼續投保。 由於根據健保法規,應屆畢業生或是剛退伍者還沒找到工作這類「無業遊民」,本來應該以健保第六類第二目的「地區人口」身分投保,這類被保險人每月要繳的健保保費為604元。 如果畢業生或剛退伍者的父母是受雇勞工或公務人員,如母親投保勞保和健保的薪資為1萬6,500元,健保費每月為225元,如果跟著媽媽投保健保,那麼每個月只要繳225元,比用「地區人口」的身分投保,一個月可省379元,一年下來共可省下4,548元。 不過如果畢業生或剛退伍者的父母是薪資較高的受雇勞工或公務人員,如母親健保的投保薪資為8萬7,600元,每月的健保費就是1,196元,比604元還高,這時子女就應該選擇以「地區人口」的身分投保來節省健保費,不必選擇以眷屬身分投保。【2006/11/28經濟日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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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聘雇員 也要辦勞保 文/楊芷茜 李姓讀者投訴,上周擔任一家電大廠特賣會臨時聘雇人員時,廠商不僅未辦理勞保,還要求他從銷售業務員轉作包裝員,明顯違反勞動法令與工作契約,希望市府勞工局能介入處理。 勞工局表示,不論勞工是從事短期或長期工作,雇主都應依法辦理勞保。若勞工發現雇主未投保,可逕向勞保局檢舉,由勞保局派員調查,未投保事項一旦確認屬實,雇主就得吃上罰單。 至於工作項目與事先協議不符,屬勞資糾紛,勞工可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負責特賣會的經銷商指稱,由於特賣時間短,只有四天,工作內容多為發放文宣、解說產品資訊,不涉及危險事項,沒有想到要為短期聘雇人員辦理勞保。 至於轉換工作內容的爭議,經銷商則認為「事發有因」。經銷商指出,李姓男子當初應徵時,說自己對冷氣機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但特賣會當天,卻無法向顧客解說產品資訊,還算錯金額、延誤盤點,影響全體人員工作進度。 經銷商因此派人詢問他,是否願意由銷售業務員轉作包裝人員,李姓男子不肯接受此項提議,半小時後就自行離去,再也沒有出現過。經銷商說,為和對方溝通並給付薪資,曾多次致電聯繫,但李姓男子始終不願回應,公司也相當困擾。 勞工局提醒所有打工族,若工作期間發生糾紛,或工作結束後領不到薪水,可撥打申訴專線27287016,勞工局將由專人提供協助。【2006/11/24聯合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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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別讓職場欺凌 成為企業成長絆腳石 文/楊珮玲 「一起工作的同事不知為何,老是在辦公室製造小圈圈故意孤立我,我到底是哪裡做錯了…」、「我的直屬上司老是不理睬我,問他什麼問題都故意不回答,當我不存在…」、「隔壁部門的人老是在背後說我壞話,有時還故意在我同部門同事面前說惡意諷刺的話,內容全都不是事實,我好痛苦…」。 這些場景對你來說看來或聽來熟悉嗎?你的辦公室或你本身曾遭遇過這樣的情形嗎?如果答案是yes,不管你是管理者還是被管理者,你的企業正和全球的許多企業一樣,正面臨一個逐漸普遍的重大管理 問題—Moral Harassment,需要立即尋求有效方法遏止惡化,避免員工精神受創,折損生產力和人才。 過去在職場裡有關「權力騷擾」或「性騷擾」的話題很早前就被廣泛討論和研究對策,不過另有一類可稱為「職場欺凌」的騷擾(Moral Harassment)近年來逐漸受到重視。這種暗中以無視、惡言相向、孤立不同方式企圖打擊和孤立其他員工的騷擾,已成為全球企業的公敵。 今年6月總部設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動組織(ILO)就以全球「職場欺凌」發表報告,表示不分地區或職別,這個現象就像一個精神性暴力的傳染病正在蔓延增加中。根據日本政府和勞工諮詢單位等的統計,這個現象在日本也不能忽視。許多民間單位和勞工諮詢團體都開始增加解決這個問題的資源,希望及早防範問題發生。 要對抗這個問題,須從受害員工本身覺醒、管理階層的努力和建立有效制度等多管齊下。 首先從被害者來看,必須要先認知自己現在正遭逢問題的本質,才能採取有效對應方式。專家說,加害者的典型特徵是自戀狂,行為表現上常有無視被害者、避免和被害者正面溝通、老是挑對方毛病但又不告訴對方具體問題在哪裡、自己宣稱自己是受害者、之前工作的部門有類似被害者被退職或調職、不只以言語明講、也暗地裡以態度表達「我是不會承認你的」等氣氛。 如果這些情形發生在辦公室,對受害者來說最重要的事就是保持冷靜,不要和對方正面衝突,並從各方冷靜判斷對方是否真是惡意;同時積極尋求公司裡支持自己的同事、下屬或上司,讓他們清楚情形,找尋支援;如果加害者有任何無理舉動時,盡量留下書面證據。 不過專家認為,要防止這種情形發生,最重要的責任還是在企業本身和組織的設計上。許多加害者除了本身有過度自戀、被害妄想等基本性格問題之外,許多時候他們是認為自己在公司內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或評價、或是工作壓力過大造成的非理性行為。 要避免這樣的情形,企業最重要的是設立防止問題的機制。首先,合理的工作環境和要求是避免員工失調的前提;同時創造公平的人事評價系統,減少員工有自己受到不平待遇的感受,例如引進包含顧客評價在內的360度人事評價制度,讓員工的努力能獲得最正確的評價;同時企業本身要設有心理輔導機制和單位,讓員工有問題時能盡速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忙,避免問題擴大。 職場欺凌的問題不只會是受害員工的創傷,造成員工工作力低落、無法創造好的工作成績和生產力甚至最後走人,更是企業的大損失。如何有效防止問題發生和擴大,是追求成功的管理者越來越不能忽視的關鍵課題。(作者為日本興銀第一生命‧資產管理公司(DIAM)國際行銷部資深經理)【2006/11/28工商時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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