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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98期 (2003/10/15)

【最新報導】

1.八成四勞工主張勞退應立即改制
2.非典型工作形態大行其道
 3.拉肚子就開除 勞工被鬥臭

【法令焦點】

1.工資補償金依任職期間分年歸入課稅
2.僱用陸勞來台有譜
 3.勞保條例修正 優先推動老年年金改制

【HR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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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四勞工主張勞退應立即改制

廖瑞宜/台北報導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統計,目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存戶企業有五萬一千多戶,僅佔應提撥企業家數的一成。勞委會調查勞工對勞退制度的看法發現,近八成四勞工認為勞退制度有立即改制的必要,近三成九的勞工支持個人帳戶制。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至少十五年以上,才有資格領退休金,使得一般勞工難以符合該要件。
  勞委會今年在全省舉行十八場勞退制度說明會,針對參與說明會的勞工共計二千六百七十四人進行調查,共回收一千五百六十九份有效問卷。回答勞退制度是否有立即改進的必要時,二成八勞工認為非常有必要,五成六認為有必要,一成沒意見,剩下少數的五.七%認為沒必要。回答勞退制度應採三制並行或是單一制度時,六成一贊成三制並行,二成三不贊成,一成六沒意見。
  在比較勞工對各制的偏好發現,近三成九勞工較喜歡個人帳戶制,近二成喜歡附加年金制,一成二希望維持現狀,未決定有二成八,僅極少數(○.七%)勞工會選擇商業年金制。

【2003/10/13中時】


非典型工作形態大行其道

文/羅梅英

企業傳統的雇用方式,在最近兩年產生極大的轉變,台灣也開始步上美日等國的後塵,正式全職的工作機會快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各種形態的非正職工作。對於就業市場的弱勢族群,例如冷門科系或非名校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以及二度就業婦女來說,今後如果要找工作,恐怕得從非正職工作開始找起!

  正職工作機會縮減
  根據勞委會與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柯志哲合作的一項調查顯示,去年國內企業採用「非典型工作形態」的比率已經相當高。簡單地說,這反映出一件事,就是正職工作機會大為減少。企業紛紛將原本正職的工作機會,改採外包(21.48%)、約聘雇(21.38%)、part-time(12.40%)、人力派遣(3.25%)等形式,使得原本就不樂觀的就業市場無異是雪上加霜。
  柯志哲表示,在經濟惡化、競爭加劇的情況下,企業紛紛將「非核心業務」委外經營,這不僅可增加人力運用的靈活度,同時也省下正式員工的薪資、福利、退休金、教育訓練、召募等成本,企業當然不惜改變傳統的雇用方式。

  服務業推波助瀾
  長期關注勞資關係的長遠企管負責人李明沅說,「企業的觀念已經變了,所想的是如何降低人事成本,」例如企業裁員時難免要付出資遣費,但如果是派遣的話,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再加上國內這幾年從製造業轉型至服務業,「服務業以人力成本為主,成本結構中的人事成本很高,」柯志哲說,這更對「非典型工作形態」產生推波助瀾的作用。
  根據主計處統計,國內「部分時間工作者」(一週工時低於40小時),從81年的5%成長至91年的7.29%,其中服務業釋出的臨時性工作,所占比例逐年在增長。
  柯志哲調查也發現,採行約聘僱、定期契約工的行業,以金融保險、文化運動、休閒服務業為主;派遣人力的行業則以金融保險、製造、工商服務、高科技產業等為主。很顯然地,金融保險業以及服務業對於非正職的人力需求,比其他行業都來得高,尤以保險業、銀行信用卡、專櫃、客服中心等領域,需求量最大。
  從事專業客服委外服務的台灣客服科技公司,擁有超過2,000位客服人員,經營管理室副總經理魏慶良就指出,「因為人員擴充速度太快,所以直接把找人的工作委託給派遣公司。」
  從企業別來看,外商企業採用派遣人力的比例,遠比本土企業來得高,包括花旗銀行、美國運通、IBM、微軟、易立信、Dell電腦、惠普科技等,都是派遣人力的「大戶」。而醫院、學校、政府機關等非營利單位,採用人力派遣的比例亦不低。

  派遣人力的5大族群
  大環境的改變使得職場生態大為改觀,正職工作不再是唯一的就業選擇。尤其對於甫出校門、欠缺工作經驗的年輕人而言,正職工作往往要求具備工作經驗,想要應徵更是難上加難,求職路異常坎坷。
  除了求職容易碰壁的社會新鮮人之外,柯志哲指出,「已有工作經驗而想換工作者、女性、學生、退休工作者等,也是選擇派遣工作的明顯族群。」之所以選擇派遣工作,女性族群最大的考量為「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但其他幾個族群,則是不得不然的權宜之計,視派遣工作為下一份正職工作的跳板。

  有機會轉任正職工作
  「目前,人力派遣的工作有90%為行政庶務性質,所需工作經驗多為0~3年,」就業情報人才徵聘事業處經理遲迎華分析。正因為大企業的門檻高、進入不易,因此,人力派遣方式不失為另一個工作選擇,不僅對下一個工作具有加分效果,如果表現良好的話,甚至很有機會升為正職員工。像明基的總機印家瑋即為一例,在大學剛畢業時,她透過派遣進入明基,經過1年的積極表現,9月底轉為正式的員工。
  遲迎華表示,針對每個派遣員工,人力派遣業者會先提供基本的教育訓練,幫助其瞭解本身的角色扮演與權益,至於工作相關的教育訓練及工作指揮權,則回歸企業客戶。這些教育訓練以及學習機會,其實是進入相關工作領域的極佳入門磚。一位曾待過富邦銀行信用卡部門的派遣員工就說:「有了相關工作經驗,要找正職工作其實很快,不少以前做派遣的同事,現在已經成為其他銀行信用卡部門的正職員工哦!」

  出現專業高階派遣工作
  在行政庶務職的派遣主流之外,目前派遣工作也出現專業性需求如:工程師、會計、外語等人才,逐漸往高階工作發展。其中不乏階段性的高階派遣需求,遲迎華以南亞科技大舉建廠為例,有不少廠商迫切需要建廠經理,但建完廠後該職位即不復存在。
  不同於社會新鮮人把派遣當成「退而求其次」的選擇,這些具專業能力的高階派遣人才,多是主動選擇派遣。柯志哲指出:「社會價值觀在轉變,為了掌握工作自主權以及符合自己興趣,有些人想要有不受拘束的工作形態,」這種工作觀的改變,造就出一批主動尋求派遣的人才。
  目前國內大型派遣業者,下轄的派遣員工動輒上千人,充分顯示台灣非典型工作市場的蓬勃發展。除了外包、人力派遣等形態之外,柯志哲還觀察到一種「外掛」現象的興起,指的是外商企業有意雇用一批人,也自行招募到該批人才,但由於編制(headcount)有限,因此這些人全部改掛在人力派遣公司,「成為業務支出,而非人力支出。」

  要有積極的工作心態
  在正職工作機會日漸稀少的趨勢下,李明沅建議年輕人調整心態,「先設法卡到位置,實際接觸到企業之後,你才知道自己有沒有被利用的價值。」遲迎華認為,儘管派遣非屬正職,但一樣能夠累積能量與經驗,否則,「就算是正職但沒有專長的話,一樣會被裁掉。」
  不過派遣畢竟不是正職員工,其薪資福利是由派遣公司提供,而不是用人企業提供,待遇當然有別於用人企業的正職員工。金融研訓院企劃行銷專員連碧霞,以派遣過來人的經驗建議,「計較你所不能掌控的,只是徒增痛苦,你應該計較的是自己的學習機會及工作態度。」
  以台灣客服科技公司來說,在評估派遣員工是否轉成正職員工時,考核項目除了說聽話的能力、應對技巧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工作態度,」副總經理魏慶良說明。李明沅認為,現在許多年輕人缺乏敬業態度,怕做多,但只有多做,才可能有機會。待過富邦銀行信用卡部門、負責徵信的派遣員工就說:「進入這個部門不需要金融背景,門檻不高,不過必須苦幹、實幹,熬得住。」
  這年頭「就業安全性」日益降低,工作不穩定性與不確定感升高,工作保障每況愈下。也正因為如此,更應以積極心態來因應,「當情況已變動,你仍不知變通的話,會喪失很多機會,」連碧霞說。唯有願意做、願意學,才是迎接下一個正職工作來臨的不二法門!【

【2003/10/11工商時報】


拉肚子就開除 勞工被鬥臭

黃天如/北縣報導

拉肚子也可以成為開除員工的理由?家住板橋六十歲的簡姓男子,九月初因為吃壞東西在公司廁所拉肚子,廠長當天即以簡某不當行為違反公司內部規章予以開除,事後還張貼公告,令他顏面盡失。簡某十三日透過民代向縣府勞工局陳情,惟因全案發生地點在桃園,又勞基法對資方涉及非法開除並無罰則,簡某只有循法律途徑請求民事救濟一途。

受理陳情的縣議員李淑華表示,簡姓男子在桃園福峰工業股份公司擔任技術員已有九年時間,簡妻也在同公司服務十年之久。不料,資方不念簡姓夫妻投效之情,今年九月八日當天下午,僅以清潔工通報簡某拉肚子弄髒公司廁所為由,便宣佈即日起依公司內部規章開除簡某。

簡姓男子昨天氣憤地說,人難免身體不適,誰沒拉過肚子?更何況他在公司九年,就只那天吃了不新鮮的龍眼拉肚子,便後也有沖水,只是還是稍稍留下痕跡,資方就以此荒謬理由開除他,還張貼公告指他「屢勸不改」,對他簡直是莫大的污辱。

勞工局勞資關係課長周朝宗也說,經濟不景氣,部分事業單位為逃避員工資遣、退休費用,涉及巧令名目非法資遣或開除的個案時有所聞,惟以「拉肚子弄髒廁所」為由開除員工者,還真是前所未聞,資方做法實在太離譜。

周課長推測,簡某被資方鎖定,可能與他即將年滿六十歲,符合勞基法強制退休資格有關,只是資方不想支付簡某退休金,連依年資給付資遣費也想一併規避,才會想出如此令人啼笑皆非法的藉口。

話雖如此,周朝宗表示,現行勞基法對資方涉及非法開除員工,並未訂定行政罰則,又簡某雖身為台北縣民,但因勞資爭議發生地點在桃園,故台北縣勞工局既無權受理該案勞資爭議調解,簡某也不符合申請該局每審最高五萬元的涉訟補助資格,只有建議他透過桃園縣勞工局的協助,循求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2003.10.14 中國時報】


工資補償金依任職期間分年歸入課稅

洪正吉/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決指出,納稅人受僱於企業期間,如果有發生應領而未領工資的情形,事後經協調達成和解後,納稅人所領取的補償款,可以不採收付實現原則,併入領取補償金年度的綜合所得課稅。
  吳君在民國八十八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時,自行申報與唐榮鐵工廠公司和解補償金七十五萬餘元,所得額為零元。台北市國稅局核定後認為,唐榮公司是將吳母喪葬補助費三個月勞保損失補償金,併同未達課稅標準的退職金所得及薪資所得,以總金額七十五萬餘元,開立薪資所得扣繳。因而,除了未達課稅標準退職金所得及免納所得稅補償金部分,可以減除外,吳君的所得額應有四十餘萬元。
  吳君主張,屬唐榮公司當年度給付工資所得的補償部分,是源自唐榮自七十九年至八十七年以點工方式按日計酬,按月給薪僱用而來,由於期間唐榮並未依勞基法規定,按工作年資給予特別休假日、例假日、休假日的工資,最後才透過協調取得補償金。依法,該工資所得的補償雖是八十八年給付,但卻是補發七十九年至八十七年止的特別休假工資。
  不過,國稅局堅稱,該和解補償金,屬唐榮公司為填補吳君,因未享有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休假日,所失利益的補償,而非屬免稅的損害賠償性質,依綜所稅收付實現原則,並無分年計算的適用,必須併入八十八年度課徵綜所稅。
  最後,法官在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三七五號判決中指出,該筆工資補償費即然是受僱期間應領而未領的特別假工資,吳君並無可歸的責任,達成和解後的補償金,當然可以類推適用財政部函釋,按補發任職期間分年歸入所屬年度課稅。

【2003/10/9工商時報】


僱用陸勞來台有譜

王莫昀/台北報導

跨國企業、在台營業達一定規模的本土企業未來將可聘僱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工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依國際協定增訂開放服務業項目所衍生的僱用需求,未來跨國企業及在台營業達一定規模的台灣企業只要經主管機關許可將可引進陸勞。
  惟相關修正條文的實施,還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六個月內進一步擬定配套法規後才能正式上路。
  為符合服務業貿易總協定等相關國際協定的承諾,並因應在台企業僱用的陸勞需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一條中,配合增訂開放服務業項目所衍生僱用需求等可引進陸勞的條文,且不受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應經立法院決議的限制。【

【2003/10/11工商時報】


勞保條例修正 優先推動老年年金改制

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委會鑑於勞退金新制整合困難,將優先推動勞保老年年金改制,預計立法院本會期可望通過,未來勞保強制投保範圍將擴大至四人以下企業,勞工年滿60歲,可按月領取勞保年金。
這項制度至少5萬家中小企業、20餘萬勞工將強制參加勞保,總計700萬勞工可獲年金制度保障。

為保障勞工退休生活,勞委會原將勞退金改制及勞保年金新制列入本會期兩大優先法案,因勞退金新制版本多達十個,各界意見紛歧,整合陷入停滯,因此決定優先推動勞保年金改制,預計本會期可通過這項勞保條例修正案,明年元旦實施。

實施超過半世紀的勞保老年給付採取一次領取方式,平均每件老年給付金額約89萬元,假使勞工投資不當,將無法保障勞工老年生活。

勞委會指出,全球僅有台灣與黎巴嫩,老年給付採取一次現金給付,勞委會從民國83年起,積極規劃老年給付改制。根據勞保條例修正草案,勞保年金改制前已加入勞保的被保險人,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資格時,可自行選擇一次給付或按月領取年金,新制開辦後新加入者則強制選擇年金制。

本次修法,將全體受雇勞工,包括受雇於四人以下企業,強制納入勞保老年給付範圍,預計20萬名中小企業勞工,將新納入強制投保範圍。

未來年滿60歲且投保年資為20年的勞工,可請領勞保老年年金。至於年金給付標準,則依照勞工投保年資,每滿一年給予1%,若投保年資20年,即有20%的所得替代率。

例如某勞工投保年資20年,終身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2,000元,符合請領資格後,每月可領取8,400元,直到過世;如果選擇一次給付,則可領取105萬元(4萬2,000乘以25個基數)。

為確實照顧勞工遺族生活,勞保條例修正草案增訂遺屬年金,假使勞工請領老年年金期間死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繼續請領年金。勞保被保險人死亡,另遺有年滿60歲未再婚,且未領取老年給付的配偶時,配偶將可按月領取年金的六成,直到過世。

如果被保險人死亡,遺有未成年子女,子女將可領取年金的六成,每多一名子女,加計領取年金的兩成,最多領取至100%,直到子女成年。

勞委會推估,新制實施後,假使50%符合退休要件的勞工選擇請領一次給付,50%選擇請領年金,則98年起,必須每年調漲勞保費率0.25%,調漲至民國105年,則可維持7.5%的費率,至180年都不需調漲費率。105年後,若以受雇勞工數400萬人、平均投保薪資2.5萬元推估,全體雇主每年將新增14億元勞保保費支出。

【2003/10/14 經濟日報】


提升自我生產和適應力

文.吳惠林.中華經研院研究員

秋意已明顯地籠罩台灣,景氣春燕卻才在此刻明確地在台灣現蹤:行政院經建會發布的8月份台灣景氣指標,景氣信號燈亮出連續2個月的綠燈,而且綜合判斷分數也由上月的24分升為26分,台灣經濟景氣穩健復甦幾可確定。該月的景氣領先指標也持續上揚,更可對往後的景氣持樂觀看法,經研處胡處長甚至預言,未來半年台灣景氣信號燈,大概都會維持在穩健綠燈局面。
  民間的台經院同時間也發布8月份景氣綜合指標,達114.08點,創下近20年來新高。該院不僅認為台灣經濟復甦大勢底定,而且至少可以延續到明年。
  在官方和民間機構都肯定台灣經濟復甦之際,中央銀行公布8月份退票張數比率和退票金額比率分別創歷史新低紀錄,顯示隨著股市交易熱絡,民間信用有明顯改善,也對台灣景氣復甦作了佐證。
  此外,台經院8月份製造業廠商景氣調查,看好未來半年景氣的廠商比率,由上月的49.6%升為51.1%,認為持平者也由39.0%小升至 39.1%,而認為景氣將轉壞的比率,則由11.4%降為9.8%。經建會8月份產業景氣調查,預期未來3個月景氣將好轉者的廠商比率,由上月的17%增為22%,預期將轉壞者的比率,由13%減為11%,而且預期樂觀者已連續4個月超過悲觀者,幅度達11個百分點。因此,台灣的業者也已經樂觀看待台灣經濟復甦。
  不過,在景氣指標確定台灣經濟走向復甦坦途的同時,行政院主計處發佈的失業率數據,卻又往上提升。一面經濟復甦、一面失業率增加,阿扁總統以「失業型復甦」稱之,這也是去年美國出現的情景,當時是以「無就業機會的景氣復甦」(jobless recovery)稱之。當時美國,經濟成長率由2001年的0.3%升為2002年的2.3%,但失業率卻也由4.8%上升至5.8%,這與景氣復甦,各行各業經營趨向活絡,不論新舊業者,都會增僱人手來因應生意的蓬勃,失業率即使不能回落,至少也應持平,有所扞格。因此對此種「反常」現象,引起世人普遍注意並特別重視。
  雖然不少學者專家解讀該現象,最後則是不了了之,不過,「新經濟下的產物」這種說法卻獲得高度認同。一般對於新經濟大都指向1 990年代美國高經濟成長率和低通貨膨脹率並存的異於以往「兩者往往呈正向關係」現象,而新經濟是伴隨著高科技急速發展出現,到9 0年代末期仍然難逃「泡沫化」命運,對於就業市場也產生衝擊,「暴起暴落」是一大特徵。
  眾所週知,勞動市場的調整總是慢半拍,而且相對遲鈍,難免跟不上高科技產品的潮起潮落。此外,高科技的應用並未排除所謂的傳統性產業,對於各個產業的從業者因而都會有一視同仁的衝擊,適應或調整能力較差者首當其衝,這也就是生產力較低所謂的「邊際勞工」,或者就是中高齡者首先顯現失業者特別多的現實。
  儘管不同生產力者的調整能力有別,但市場自由度或競爭性高低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這也涉及「價格靈活性」或勞動報酬是否具彈性的課題。
  現實世界裡,對於邊際勞工總是希望藉由「勞工法令」來保護其權益,於是價格向下僵固的現象屢見不鮮。在台灣,1984年通過實施的「勞基法」就是一個例子,近期各種「促進就業」的辦法也可歸在其中。這些立意良善的法令及辦法,遺憾地卻扮演著「阻擋」當事人因應力快速調整、適應新挑戰的角色,讓當事人以為真的可以依賴政府、法令或其他人,安穩地度過衝擊,到頭來卻落到「愛之適足以害之」事與願違的下場。
  尤其當二十世紀末全球化的潮流如排山倒海而來,其沛然莫之能禦之勢,連共產世界都不得不受迫往自由化之路邁進,其所釋放出來的龐大人力及自然資源,對自由世界造成跳躍式的衝擊,想利用「政治力」抵擋或保護國內人力免受傷害的國家,莫不徒呼負負,到頭來還是得順應時代潮流,走向開放、鬆綁的大道。情勢的演變只不過顯示「市場不可逆」,順勢的讓市場機能(或價格機能)自由運作,政府輔助性地從事快速轉型過程中,適度地讓某些群體的傷害降至最低,也可早日讓人民能夠意識到隨時要充實自己並靈活因應全球市場的快速變化,恐怕才是阻止失業率升高,甚或可以回降的最佳之道。
  因此,近期台鐵工會集體休假並利用罷工手段阻止民營化,以及中華電信工會集體請願抗拒民營化,應該都是徒然浪費寶貴資源的做法。在景氣已然否極泰來的此刻,實在有必要認清現實大環境的變化,每個人積極提升自己的生產力、適應力,並誠心地與他人分工合作,切忌走入抗爭、衝突歧路而消蝕向上提升之力。

【2003/10/13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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