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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374期 (2009/04/22)

【最新報導】

1.單親爸扛家計 納就業扶助 長期失業者也發給津貼
2.浮報免稅人頭 稅局6招破解
 3.五千醫師未換照 執業即開罰
4.遭「逼退」領退休金 仍可申請失業給付
 5.提撥員工退休金 費用上限15%
6.勞保年資51年 她月領四萬年金

【法令焦點】

1.雇主打壓工會不當 勞動行為將觸法
2.打工兼差 職災認定放寬
 3.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 罷工涉公共利益將強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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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爸扛家計 納就業扶助 長期失業者也發給津貼

文/施曉光、洪素卿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將連續失業達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以及獨力負擔家計的單親爸爸,一併納入照顧對象,得發給津貼或補助金。
  勞委會職訓局預估,每年約將增加四億四千萬元經費支出。
  現行法規定,勞政單位對自願就業的弱勢對象,應訂定促進其就業的計畫,並且必要時得發給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等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修法前只有單親媽媽、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有工作能力者受惠。修法後「負擔家計婦女」修正為「獨力負擔家計者」,打破性別區隔,並增列一款「長期失業者」。

估每年增六千多人受惠
  「長期失業勞工」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職訓局估計,未來每年將增加約四千多名長期失業者以及二千多名獨力負擔家計者會納入扶助。

可免費職訓 月領一萬出頭
  估計該修正的潛在受惠族群近十萬,單親爸與長期失業者將可申請參加免費職訓,領取最長六個月、每月一萬零三百六十八元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在內多項補助,平均每人半年內約可獲得七萬餘元補助。
  此外,立法院昨天也一併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明定辦理就業保險所需人事及行政事務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付」,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未來保險費不得再移用於人事及行政事務費支出。

【2009/04/22自由電子報】


浮報免稅人頭 稅局6招破解

包括申報已往生親屬、未滿60歲有謀生能力父母等免稅額,小心連補帶罰

文/王信人

  5月份要申報97年度所得稅,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以夫妻2人、扶養2個小孩的4口之家為例,所得在45萬4,000元以下,可以免申報。但如果有退稅者,仍要申報,才能享受到。
  此外,納稅義務人常犯浮報扶養親屬的錯誤,呼籲今年納稅義務人小心避免,以免被罰。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要申報的所得範圍與免辦理申報的標準為:
  1、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親屬,所取得的各類所得,不論有無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或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都要合併申報。
  另外,不是扣繳的所得,如房屋出租給個人之租賃所得、出售房屋之交易所得或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等,納稅義務人不會取得上述所得憑單的各項所得,也要合併申報。
  2、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標準,以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加總金額,如未超過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如有薪資 所得,可再依規定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且無須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可免辦理結算申報。
  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甲及配偶乙,都未滿70歲,申報扶養未滿20歲子女丙、丁兩人,這個家庭的免申報標準的所得為454,000元(免稅額77,000元×4人+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146,000元)。
  另一例,甲及丙各有薪資所得80萬元及5萬元,則免申報的所得標準為604,000元(免稅額77,000元×4人+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146,000元+甲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丙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50,000元)。
  如果計算申報戶之全年綜合所得總額沒有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但如有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還是要辦理申報,才能享受退稅,請民眾注意。
  此外,報稅常發生錯誤的類型,台北市國稅局整理如下:
  1、將現役軍人或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等薪資所得免稅者之子女,申報為自己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列報免稅額。
  2、列報在課稅年度開始前就已經死亡的親屬的免稅額,這類案件國稅局除剔除免稅額外,還會以虛報漏稅論處。
  3、申報未滿60歲,但有謀生能力的父、母免稅額。
  4、申報超過20歲以上未在學而有謀生能力之子女,或兄弟姐妹免稅額;另「失業」或「未就業」不代表無謀生能力,常有納稅義務人誤報已超過20歲以上未在學,但失業之子女或兄弟姐妹免稅額。
  5、列報20歲以上、60歲以下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或列報未與納稅義務人「同居一家」的20歲以下或6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
  6、將扶養年滿70歲之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免稅額列報為115,500元(應為77,000元)。
  北市國稅局提醒,只有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才享有免稅額增加50%,其他親等親屬不能適用。

【2009/04/21工商時報】


五千醫師未換照 執業即開罰

文/王昶閔、洪素卿

  為維護醫療品質,衛生署修法要求全國醫師每六年必須更新執照,明天就是首度更新醫師執照的最後期限,統計顯示,目前至少還有五千多名醫師未依規定換照。依法,未換照的醫師不僅不得執行業務,違反規定者將被處以兩萬元罰鍰。
  衛生署統計,目前國內執業的西醫約三萬五千多人、中醫五千多人、牙醫約一萬人。西醫完成換照的比例,比牙醫、中醫稍好。還沒換照的五千多人中,以基層醫療院所人數較多。其中七百多人因教育學分不足,可能無法趕在限期內換照,只有暫停執業或忍痛挨罰兩種選擇。至於四千多位已修滿學分者,可能打算擠在最後兩天申報,也不排除是根本忘了。

六年內修滿一百八十學分 才能更新
  官員表示,這波逾期換照者,若執業會被處以兩到十萬元罰鍰,並將被要求限期改善,如果期限內還不補足學分、更換執照,則將可連續處罰,查到一次便罰一次。
  六年前衛生署為維持醫療品質特別修訂醫師法,依第八條規定,醫師必須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向各縣市衛生局更新執照,否則不得執行業務。
  醫師在六年內必須至少修滿一百八十個學分,包括倫理、醫療法規、醫療品質、兩性議題等必修課程與各科專業課程,才能更新醫師執照。
  新制有醫師認同,也有醫師無奈。「規定實在太嚴,沒辦法」!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說,如果是要醫師平常不看診時、就得去上課,難道醫師都不用休息?
  高大成指出,台中市目前還有一%、大約幾十個醫師還沒有換證,主要是因為學分還不夠。由於執照到期、沒有換證不能看診,接下來可能會拜託全聯會在一週內開一些學分密集班。說不定有些醫師得停診去補課。
  雖然很多醫師嫌麻煩,不過,對於民眾來說,醫師能夠維持吸收新知、真的是多一層保障。母奶協會成員陳安儀曾經帶孩子去看診,當時看的是「患者很多的名醫」,結果小朋友泌尿道發炎一直沒好,後來轉看其他醫師才知道,建議治療劑量早已變更,但「名醫忙到沒時間參加醫學會或進修」,還是維持傳統療法、治療效果當然不好!
  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說:「醫學不斷在進步,有些醫師拿到執照以後就終身不進修,這對民眾很不好,新制是為了提升醫療品質。」

【2009/04/21自由電子報】


遭「逼退」領退休金 仍可申請失業給付

勞工遭逼「退」,也可領失業給付!

文/洪素卿

  金融海嘯引發全球不景氣,一些四、五十歲的中高齡勞工,應公司要求、提早領退休金走人。勞委會表示,若勞工因關廠、歇業或遭企業資遣而離職,即使因恰好符合自請退休條件、從公司領走退休金,仍屬「非自願離職」;在尋職期間,同樣具有請領失業給付資格。

雇主針對中高齡裁員 勞工可檢舉
  根據主計處統計,我國近半年內,因公司關廠歇業或業務緊縮而丟工作的勞工,增加近二十萬人。其中不乏中高齡勞工,部分甚至年資已達自提退休門檻,突然被公司告知被裁員。
  勞委會表示,若公司明顯只針對中高齡族群或是即將退休的員工裁員,則有違法之虞,勞工可向各地勞工局或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勞工達退休條件 資遣需給退休金
  此外,若勞工在公司工作已經超過二十五年,或是年滿五十五歲、在公司工作滿十五年;由於已符合勞基法五十三條的自請退休條件,則公司即使是以勞基法第十一條的歇業、轉讓、虧損或是業務緊縮等因素提出資遣,仍必須依法給付給勞工退休金,而非只給資遣費。
  不過,很多公司支付退休金後,認為勞工是「退休」,而非遭資遣,因此,不願意開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擔心可能觸法。
  這也使得不少勞工轉而向勞團求助,部分工會更直接發函給勞委會詢問!對此,勞委會表示,若雇主是基於勞基法第十一條所規定原因,決定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就屬於就業保險法鎖定的「非自願離職」。不會因為勞工領取的是退休金,而改變勞工其實是非自願遭雇主終止契約的性質。
  因此,遭企業資遣的勞工在尋職期間,一樣可以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持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給付。

【2009/04/18自由電子報】


提撥員工退休金 費用上限15%

北市國稅局:公司提撥申報退休金費用超過限額,將遭剔除

文/王信人

  最近很多企業詢問,提撥員工退休金,如何報稅?台北市國稅局昨天回應表示,依財政部的規定,一般員工退休金共要提撥3個帳戶,認列的費用上限,在員工部分,為退休金的15%,委任經理人則為6%。
  勞工退休新制在94年7月實施,勞工可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或改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的退休制度,因此,企業提撥退休金費用可分為1.舊制;2.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3.新制,不具舊制年資。
  舉例來說,甲公司97年度已付薪資總額800萬元,包括雇主薪資200萬元、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委任經理人薪資100萬元、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薪資500萬元。
  其中,舊制的勞工薪資200萬元;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薪資180萬元,餘120萬元為採新制不具舊制年資勞工薪資。新制的退休準備金提繳率6%;舊制的提撥率4%;另外為委任經理人提繳6%。
  甲公司填報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第7頁有關勞工退休金限額之方式列示如下: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其退休金費用限額計算包括下列3項:
  1.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續採舊制者之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為200萬元,其退休金費用認列限額為200萬元×15%=30萬元。
  2.按月於5年內足額提撥至勞工退休準備金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應按月於5年內足額提撥至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包含兩部分,一為舊制者,一為選擇新制,但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
  因此,事業單位按月於5年內足額提撥至勞工退休準備金之已付薪資總額為380萬元(採舊制者200萬元+採新制保留舊制年資者180萬元),退休金費用認列限額為380萬元×15%=57萬元。
  3.提繳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 項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包含兩部分,一為採新制不具舊制工作年資者,一為選擇新制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
  因此,甲公司提繳勞工退休金之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為300萬元(採新制不具舊制年資者120萬元+採新制保留舊制年資者180萬元),退休金費用認列限額為300萬元×15%=45萬元。
  綜上,適用勞基法之營利事業已付薪資總額共計880萬元(200萬元+380萬元+300萬元),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之退休金費用認列限額為880萬元×15%=132萬元。
  二、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第3項規定的委任經理人薪資總額為100萬元,限額為100萬元×6%=6萬元。
  凡公司提撥申報的退休金費用超過限額以上,會被國稅局剔除。

【2009/04/17工商時報】


勞保年資51年 她月領四萬年金

文/唐鎮宇

  勞保年金給付再創新高!勞保局統計三月份年金發放狀況,發現有一名在按摩業職業工會加保的婦人,投保年資超過五十一年,經換算,退保後每月可領四萬零八百六十六元,創下勞保年金單月給付的最高金額。
  勞保年金今年一月開始實施,只要年滿五十五歲、年資十五年以上者,老年給付可選擇一次請領或逐月領年金。
  勞保局最近發現,在中部地區有一名從事按摩業的婦人,於某按摩業職業工會投保勞保,退保時年資達五十一年一個月,最高六十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為四萬三千零一十三元,加上她六十八歲才退休,老年給付加計廿%,換算後每月可領四萬零八百六十六元至終生,刷新勞保年金單月給付最高金額。
  活著的人可以領到高額勞保年金,就算不幸過世,家屬也可獲得照顧。另有一名六十八歲的老先生,今年一月底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廿六年的年資原先每個月可坐享近二萬元的年金入帳,沒想到領了兩個月後就不幸往生,只領了三萬多元的勞保年金。
  但黃金乙表示,勞保年金的「保證領回制」並不會讓勞工有所損失,這位男性被保險人當初若選擇一次領,約可領到一百六十一萬元,雖然他只領了兩個月就不幸往生,但家屬可選一次領,將剩餘差額(約一百五十七萬)一次領回;或由家屬繼續承接每月固定入帳年金,但須折半。
  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表示,勞保年金上路後民眾逐漸瞭解年金對退休生活保障重要性,目前選領年金與一次金比例已由六比四漸漸導向七比三,他呼籲,有工作一定要投保勞保,沒有工作時也可按期繳交國保保費,才能確保老年生活。

【2009/04/15中國時報】


雇主打壓工會不當 勞動行為將觸法

文/韓仕賢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2006年10月初,已經過了下班時間,工會的電話響起,「我是H銀行員工,日前S外商銀行已經公開收購這家銀行,但是合併後的員工權益籠統模糊,我們想請求幫忙成立工會,好跟老外談個清楚!」
  幾年前,H銀行員工就曾有過籌組工會的動作,但在資方威脅「誰敢成立工會就要開除」的警告下功敗垂成。這次,H銀行員工面臨工作權可能不保的生死關頭,決定重起爐灶,在驚恐焦躁與憤恨不平的複雜心情激盪下,數次利用假日約在KTV包廂密謀籌組工會,期間還因消息走漏,資方竟處心積慮想取得工會發起人名單,所幸這群銀行員無畏資方恫嚇,終於一鼓作氣在該年12月底成立了工會。

工會是勞工行使團結權的成果
  成立工會,是勞工行使「團結權」的成果,依法可代表勞方與雇主進行勞資協商、處理勞資爭議及簽訂團體協約。這幾年金融合併頻傳,不僅台灣金融版圖大洗牌,也讓向來保守、馴從的金融從業人員因擔心工作權生變,而嘗試透過工會集體力量捍衛勞動權益;因此台灣的工會組織率雖然長期偏低,但這幾年至少有15家金融業工會相繼成立,足證工會對保障勞工權益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性。
  然而,資本主義生產係以追求「利潤極大化」為目標,雇主往往視工會為一不斷要求提高工資、甚至可能威脅企業經營管理的團體,而故意敵視、打壓。例如要求新進員工承諾不會籌組工會、惡意解僱工會幹部、拒絕與工會協商團體協約等,這些阻撓手段在學理上統稱「不當勞動行為」,目的就是弱化工會力量。

工會法將明文禁止雇主不當勞動行為
  日前勞委會提出的《工會法》修正案就規範雇主不得以不當方式影響、妨礙工會成立運作及自主性,並條列「不當勞動行為」態樣包括(修正條文第31條):
  (1)因勞工發起工會組織、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2)對於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
  (3)因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擔任團體協商職務或簽約代表,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4)因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5)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若有妨害工會發展之不當勞動行為,並經主管機關「裁決」認定者(裁決機制另於《勞資爭議處理法》規範),可處雇主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期使工會能正常運作發展,以保障勞工團結權之行使。

【2009/04/22自由電子報】


打工兼差 職災認定放寬

將納兼差往返、打工至學校路程意外

文/洪素卿


更新日期: 04:09


  打工兼差族,職業災害認定範圍將擴大!勞委會修訂職業災害相關審查準則,未來兼差族往返兩個工作地點發生意外,或打工學生奔波學校與公司途中發生事故,都將可視為職業災害。草案經勞委會審定、送交行政院核定後即可施行,預計年底前,超過十萬打工、兼差族等可望受惠。
  勞工遭遇職災而致死亡或傷病時,勞保給付標準比普通事故高。以死亡給付為例,一般普通事故依年資發給十到三十個月勞保投保薪資,但若認定為職業災害,則一律發給四十個月,遺屬最多可多領三十個月投保薪資、逾百萬遺屬津貼。因此,是否認定為職業災害,對勞工權益影響甚鉅。

上班途中發生過勞死 亦可視為職業病
  一般來說,勞工除在工作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可視為職災,依現行規定,上、下班期間發生的意外,只要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認定,一樣可領相對優厚的職災給付。去年一年共有一萬四千九百零五人因上下班通勤期間事故,導致傷病、殘廢、死亡等,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但由於現行僅認定上班族往返居家到公司途中發生的意外,屬職業災害;若下班後到另外一地方兼差途中發生意外,並未明確界定。對打工學生,也僅明定「夜校生」及「建教合作生」往返學校與公司途中為通勤路線,對一般日校打工學生,保障則明顯不足。
  勞委會為符現代人實際工作狀況,著手修改審查準則,放寬對從事兩份以上工作的兼差族,及在學的打工族們相關上下班路程認定。
  若新案實施,兼差族往返工作處所,或學生打工在公司到學校間的路途間發生意外,只要在合理路程範圍內,且不是為私人事由,都將可認定為職業災害,估計超過三十五萬部份工時勞工中,約有三成以上、超過十萬五千人可望受惠。
  另外,過去有勞工過勞死,卻因死於上班途中,勞保局以「才剛要上班、怎可能過勞」為由駁回,這次新案也明定,只要因果相關明確,上下班期間的猝發疾病,同樣應視為職業病。

勞團批打工族多無勞保「看得到、吃不到」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陳柏謙對修法表示肯定,但憂心打工族們可能「看得到、吃不到」。他指出,企業主普遍未依法為打工兼差族投保勞健保,勞工無法直接從勞保獲得保障,常須依勞基法、透過司法途徑向雇主要求補償。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說,這類沒有勞保的勞工,面對不願依法給補償的雇主,雖可另循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補償,但僅限於死亡或重殘才能獲得給付,且給付標準以最低投保薪資計算,保障明顯不足。
  根據目前勞動法令,勞工發生職災時,除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外,還可向雇主要求差額補償,企業主則擔心新法擴及兼差族,雇主責任將因此無限延伸。例如,月薪五萬元的勞工,如果勞保投保薪資是三萬元,一旦發生職災,須休養半年時,勞工除從勞保取得六個月、十八萬元給付,雇主還須給予每月的薪資差額。
  目前勞委會擴大職災認定,主要是針對勞保職災給付,雇主若有質疑、不願意給付差額,最後須由法院依據個案事實認定。但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認為,勞委會此舉仍可能擴大雇主必須負擔的責任,使得企業主將來寧可少僱用幾個員工,在失業如此嚴重情況下,對勞工並沒有好處。

【2009/04/20自由電子報】


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 罷工涉公共利益將強制仲裁

文/呂雪彗

  六大工商團體今天下午將拜會劉揆,表達對溫減法及週四院會擬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修正案的疑慮。據悉,行政院週四院會仍將如期通過,但關於罷工權部分,政院已設計一套強制仲裁機制,可望有效控管部分產業罷工對公共利益造成的傷害。
  行政院今天對六大工商團體訴求相當重視,將在會後召開說明會。對六大工商團體關切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等法案,政院並沒有讓步妥協跡象。官員說,19年來法律並未限制罷工權,但台灣工會從未行使罷工權。
  劉揆昨天傍晚與勞委會及環保署等相關部會交換意見,了解六大工商團體訴求的重點。會中,政院高層表示,溫減法是馬蕭政見一定要兌現,不會立即衝擊到企業界。
  高層指出,未來立法後會分三階段達到碳排放減量期程目標。第一階段是強制盤查登錄,並由企業自願減量;第二階段是碳排放量抵換交易,第三階段才實施總量管制,強制核配排放權。全國能源會議分組有共識,對碳排放減量目標2016-2020年達2008年水準;2025年回到2000年水準。
  勞資爭議處理法中的罷工權,六大工商團體希望限制。對此,勞委會與經濟部協調結果,在法案中設計強制仲裁機制,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員工罷工,恐使公共利益受損之虞時,可建議將勞資爭議交付仲裁,凡進入仲裁程序,就不能行使罷工權。
  這項設計讓金管會及經濟部大感安心,不再反對罷工權,同時經濟部要求增列大眾運輸、銀行及石油等行業為限制罷工對象,勞委會沒讓步。
  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禁止罷工對象包括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勞工。限制罷工行業以影響大眾生命安全之事業為主,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包括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及證券周邊單位包括台灣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台灣集保結算所等。

【2009/04/15工商時報】


生產力決勝點

文/陳一姍

  失業悲觀氣氛中,一股新職場趨勢正在醞釀,科技CEO轉戰傳產,外商董事到宜蘭經營百貨,這群未來工作者以更好的管理、更大的市場、更多的創意,提高自己的生產力。上一波生產力運動,強調自動化機械取代勞工。這一波生產力運動,面貌有何不同?你是決定未來的生產力戰士嗎?
  周末晚間的宜蘭鬧區,去年十一月開幕的東部最大百貨—新月廣場,顯得分外燈火通明。佔了三層的誠品書店,紅磚外露的穀倉造型,綠油油森林背景下,或坐或靠,擠滿捧卷而讀的宜蘭人。
  集合了晶華酒店系統的新絲路酒店、誠品書店、香奈兒化妝品新概念旗艦店、家樂福量販店的新月廣場,雖然開幕才四個月,今年營業額預計上看十九億元,可以達到十五億的損益平衡點。
  「這證明,宜蘭人不是外星人,過去宜蘭只是沒有地能夠蓋一個友善的、現代化的購物環境,」五十歲,頭髮整齊往後梳,雙眼炯炯的環華豐董事執行長田中玉說。環華豐是新月廣場的經營者。
  選在後山圓夢,田中玉替法商家樂福在台開了三十多家店,成為九位董事中唯一的台灣人。去年,新月廣場替宜蘭創造了一千六百五十個工作機會。
  鏡頭轉往香港,二十八歲,富邦第一期儲備幹部,金融市場總處金融行銷部副理曾惟苓,早已是富邦香港獨當一面的尖兵。
  在講究論資排輩的富邦集團,升副理要十年,曾惟苓研究所畢業才四年。今年,富邦還要招募十位儲備幹部。
  「我還有個案子要去談,」週二中午,台北旅店集團副總經理魏秋富匆忙起身,趕赴下一個改造工程。台北旅店集團過去四年半在台北改造五家舊旅館成功,把老旅館變身為文創旅館,成為日本、香港觀光客的最愛。
  迄今,台北商旅集團有一五七位員工。未來還要開十個點,再請約三百位員工。
  逆勢徵人,在失業率屢創新高的悲觀氣氛中,隱隱然一股新職場趨勢正在醞釀。從政府政策,到個體企業管理,到職場僱用,台灣正在醞釀一股以人為中心的「新生產力運動」。

以人為核心的生產力革命
  提高生產力意味著,一樣的投入,創造更多的價值。
  七○年代,前經濟部長孫運璿喊出的生產力運動,用自動化取代勞工。但這一波,當台灣轉型往服務業,這將是一場以人為核心的生產力革命。
  因為,「服務業真正的競爭力是人力素質、組織、制度與流程。必須要各階層的工作者都有解讀資訊、解決問題、協調溝通的能力,放大看,這是國民素質的問題,」銜命發展台灣服務業的商業研究院董事長司徒達賢點出。
  提升台灣服務業的生產力,已成為總統馬英九團隊的新產業政策主軸。
  馬政府上任後的「科技顧問會議」就是一個明確的指標。這個已有二十九年歷史的科技會議,過去重點多是高科技產業。但這次的三大議題分別是:文創社會、智慧環境與優質生活的科技運用,除了車載產業,其餘都是服務業。
  科顧組另一個重要會議——科技策略會議,這次主題不再是奈米、機器人、RFID等先進科技。關鍵主題反而是,要怎樣用資訊科技幫傳統商圈、傳產、農業、中小企業加值。
  連以往推動台灣半導體、電腦、通訊等科技產業的行政院科技顧問組,都開始轉向了。
  「我們自省,台灣之前一直是生產立國,現在我們想從內部優質化、生活品質改善做起,不再完全以高科技為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執行祕書萬其超,解釋政府資源轉向投入「生活者大國」的趨勢。
  為什麼現在轉向?鑽研勞工政策的台大國家發展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理由之一是「拋棄式的產業升級策略走到盡頭」。
  台灣跟很多新興國家一樣,依循雁型理論,做產業升級,從耶誕燈泡、絲襪、成衣的勞力密集下游,開始投資上游—重工業石化、鋼鐵。
  之後,轉到高科技組裝,一路升級到建立最上游的關鍵零組件—面板、半導體產業,一路都在追逐新明星,拋棄舊產業。
  對應到勞工,台灣勞工一直在追逐明星行業、明星工作,但舊產業勞工也一路被產業拋棄。如今,台灣走到了雁頭,必須由「水平升級」轉而「垂直升級」,強調各行各業生產力的提升。「這次金融海嘯,也給了台灣一大教訓,就是產業不能太集中,」參與生技產業規劃的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朱敬一分析。並指出,這次馬英九提出的六大產業,從消費市場到行業都有分散性。這六個新興產業中,有一半是服務業。

每個台灣人每月少賺六千元
  政府政策轉向的理由之二:台灣服務業生產力低落,拖累經濟成長,問題已九年了,也令人不得不面對。
  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梁啟源指出,自主計處民國七十年起編制產值生產力調查以來,民國八十七年以前,台灣服務業工作者每小時創造的GDP,成長率多比工業工作者來得高。這段期間,服務業產值生產力複合平均數高達五.五%,高於工業的四.七%。
  八十七年之後,情勢逆轉。佔經濟體七成的服務業轉而拖累台灣。民國八十七年至九十六年間,服務業產值生產力成長率只有二.九%,遠低於工業部門的五%。
  換算成國民荷包裡的錢,如果過去七年服務業的生產力,可以跟工業部門一樣,那麼台灣人的荷包每個月可以多賺六千元。如此一來,前年底,台灣每人GDP就可以逼近一萬九千美元。

台灣生產力的問題何在?
  「創新不足是服務業最大的問題,」鑽研生產力,現任公平交易委員林欣吾認為。他以技術進步率指標—總要素生產力年增率分析指出,民國八十七年以前,台灣服務業每年技術進步率平均二.九%,但之後只有○.八%,不到之前的三分之一。
  創新,將是這一波新生產力運動的重點。未來工作者將是能在各個崗位執行創新的工作者。「創新工作者不見得要像愛迪生、蘋果電腦執行長賈伯斯,而是各個崗位的無名英雄,」全美最大設計顧問公司IDEO總經理湯姆凱利(Tom Kelley)在其所著的暢銷書《決定未來的十種人》中說,呼應了司徒達賢的主張。

三大趨勢尋找生產力戰士
  依據凱利的分類,未來人才可以分為學習型、組織型與建造型三大類。
  「學習型」的人才,能異花授粉,替企業帶入新的文化,走在前端,觀察人類行為。
  「組織型」的人才,能克服障礙、連結組織內各部門、激發才氣和創造力。
  「建造型」的人才,則能用各種方式,使顧客深受感動。
  近期,台灣職場的幾個重要的人事異動、徵才需求,尋覓的也是這三類人才。

趨勢一 尋找學習型人才:外商、大型企業高階總經理轉戰本土
  104獵才顧問中心副總經理晉麗明說,農曆年後,二、 三線高科技廠、傳統產業、本土服務業,趁機挖角一線大廠及外商的趨勢,愈來愈明顯。三月底,台灣最大貿易商特力宣布,挖腳IBM台灣總經理童至祥出任執行長,就是一例。
  為什麼放棄顯赫、優渥的工作,轉往新職場?
  現仍任家樂福顧問的田中玉,說出這群高階經理人的心態:「我已經五十歲了,過去在家樂福一直到處演講,跟同業分享經驗,現在有人願意投資,讓我在最後的時候,把所學、所看的東西實踐出來,所以我毫不猶豫。」
  凱利的學習型人才中,有一種稱之為「異花授粉」|將自己豐富的人生經驗與觀察,帶入工作創新。
  文大海洋系畢業,做過船員、空少,在美國開過餐廳,三十七歲回台灣的田中玉就是這類的典型。
  田中玉說,當年是從管家樂福內湖店停車場的警衛長做起。因為好奇心重、勇於任事,在家樂福在台灣還沒有中央集權的時代,他從東西上架、店長、雜貨採購的第一線歷練起,十三年,晉升到執行董事,替家樂福開了三十多家店。完整的歷練,讓他對零售最注重的細節、眉眉角角很清楚。
  在規劃宜蘭新月廣場時,田中玉一開始就清楚認知:「不能以租金為導向,必須以顧客為導向」。所以,寧可先用低底租,抽成的方式,來吸引大品牌(如:誠品、香奈爾化妝品旗艦店)。在賣場建築規劃時,他也把客戶忠誠度資料庫的電路管線拉好。「在宜蘭,可以讓我做很多台北不能做的夢,」田中玉說。

趨勢二 尋找組織型人才:企業力拚儲備幹部,加強組織腰力
  儲訓幹部是急凍的求職市場上,少數沒有停止的徵才需求。
  一年兩次,已經進入第七屆的阿瘦儲備幹部,今年還要五十人。富邦金控今年也要十位儲備幹部。
  「台灣服務業的最大弱點,就是缺乏中階管理,很多企業已注意到這個弱點,」司徒達賢在四一六期《天下》專欄〈組織的腰力〉中觀察。
  為了有計劃地用儲訓幹部來補足中階管理的空窗,阿瘦皮鞋今年參與商研所研究。阿瘦營業企劃課的柴宏德,交通大學工業管理系畢業後,在阿瘦的門市賣了三個月皮鞋之後,被調任到營企部門,負責研發各類表單,協助門市管理。
  「在這裡成長最多的是做專案,」清大外文系畢業,現在負責阿瘦子品牌Beso的黃韻如說。阿瘦有計劃地,將公司未來大的策略專案,交由儲訓幹部做幕僚。譬如:今年的六大專案,就包括:大陸、澳洲市場、運動休閒市場:「每次看到副總經理坐在後面,很認真地聽我報告,就覺得有前途。」
  富邦儲訓幹部裡,第一位外派的曾惟苓,也一路承擔「開創性」的任務。
  四年前進富邦,曾惟苓分配到的金融行銷部是個新部門。她對要怎麼做生意?怎麼跟公司其他部門配合?根本沒有規則可循。曾惟苓的教練是部門協理,先帶著她開發新竹以北的中小企業,之後又跑大陸,靠著做存放款等較傳統業務的企業金融部搭橋,創造了一種跨部門合作模式,把這個部門的業務打起來。「我算是衝鋒陷陣型的,」她說,去年被派到富邦香港分公司,今年開始,她的業務範圍要再擴大到廈門、上海。

趨勢三 尋找建造型人才:整合型服務業崛起,渴求帶來新經驗
  除了既有的服務業,這一波不景氣中,許多新興服務業也仍持續招募跨領域,能夠創造新客戶經驗的人才。譬如:智慧型住宅規劃者。
  在內湖科學園區,研華科技廠後方不起眼的大樓裡,遵宇科技副總經理臧家梁,按下牆上一個白色情境控制盒。照明、空調、瓦斯開關等瞬間設定完成外,切另一個畫面,是訪客的影音留言;再切換,是社區公共空間的監控畫面。
  營收約五千萬的遵宇,十分低調神祕,是台灣目前唯一認證,有能力從智慧化住宅做到智慧化社區的系統整合商。
  遵宇的作品,包括豪宅始組敦化北路上的「潤泰敦仁」、前總統陳水扁居住的「寶萊花園廣場」。即使房地產如此不景氣,遵宇二十多位員工每天仍穿梭在工地與建商之間,忙得不可開交。「要做這行,必須把自己變成IT型工匠,」五十三歲,一頭灰髮的臧家梁說。
  所謂「IT型的工匠」,是既懂科技通訊,又懂建築結構的工匠,也才有辦法把複雜的光纖、水電、保全、大樓物業管理等系統,全部放進一個小盒子裡。以臧家梁為例,他學的是造船,畢業後做過網路科技、建築,最後落腳到這個集大成的住宅系統整合業。為了了解刁鑽豪宅客戶的需求,遵宇二十多位員工,常常是在樣品屋銷售現場觀察,或者與建商一起去拜訪客戶,必須創新客戶的建築體驗。
  「光有一個好構想是不足的,只有當你去行動、去落實之後,才能稱為真正的創新。人,經由實現新構想而創造價值,」凱利在《決定未來的十種人》中說明,創新工作必須以人為本。
  在台灣經濟躍升的關鍵時代,成為服務業崗位的生產力戰士,將成為新生產力運動成敗的關鍵。

【2009/04天下雜誌 4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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