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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382期 (2009/06/17)

【最新報導】

1.華人地區第一個獵才入口網站【經理人獵才網】開站囉!
2.勞委會:無薪休假通報人數 持續減少
 3.避免發生職災 勞委會提醒勞工提高警覺
4.學者關心「無就業」景氣復甦
 5.白藍領陸勞 職訓局:都不宜來台

【法令焦點】

1.未在營服替代役 可續投勞保
2.派遣業與勞工違法簽訂定期契約 將開罰
 3.職災認定放寬 兼差、打工納入
4.縣市放颱風假 勞工可不上班

【HR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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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無薪休假通報人數 持續減少

行政院勞委會今天公布最新通報無薪休假統計,全台有 855家企業實施無薪假,累積家數比前次 (5月31日)通報多16家;但受影響人數持續減少,降至14萬4565人,比前次通報少2456人。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無薪休假受影響人數在3月初達到最高峰23萬8975人,其後隨經濟情勢逐漸穩定,受影響人數也持續減少。

【中央社2009/06/15】


避免發生職災 勞委會提醒勞工提高警覺

康紀漢

根據勞委會的調查統計,每年發生感電及侷限空間缺氧、中毒等職災,大約有七成是發生在5到10月天氣較熱的期間,因此,勞委會提醒勞工,除了應該要注意防止電路及電氣設備絕緣破損,造成漏電,另外,對於污水下水道、人孔和儲槽等侷限空間的作業場所,也必須先確認通風設備可以正常使用,並在作業前進行作業場所氧氣和危害物質的濃度測定,進以避免發生缺氧、中毒及爆炸的危險。


【教育廣播電台2009/6/16】


學者關心「無就業」景氣復甦

記者張俊譓

台灣景氣復甦的曙光已漸漸顯露,但失業率仍居高不下。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吳惠林今天在一場研討會中表示,這就是台灣目前的情況,屬於「無就業的景氣復甦」。開南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林大均則在會中建議,政府應盡速訂定「勞動派遣法」保障勞工的雇用條件、就業福利等權益,並且檢討民間投資和消費者信心不足的問題。

另外,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林建山表示,穩住就業市場,振興出口亦是解決之道。

中華就業服務品質發展促進會今天舉辦「台灣未來產業的發展與就業前景」論壇,主講人吳惠林表示,傳統的終身雇用制沒落,使外包和人力派遣成了就業趨勢。這樣的結果,導致資方迴避勞工法令以降低成本,使非典型工作者和短期工作者激增。

他分析,目前的經濟局勢使民眾將回復儉樸的生活,但在民眾重拾儲蓄美德、減少消費下,擔心停滯性膨脹局面可能出現,因為目前失業率持續高檔,實質生產低迷,呈現景氣的復甦無法帶動台灣的就業情況。

林大鈞則表示,非典型就業已成就業市場常態,日本勞動力調查去年非典型員工比例就已達34.1%。而主計處95年的統計資料顯示,使用派遣勞工共7792家,有11萬5千人為派遣人員,其中尤以政府部門使用最為普遍。派遣勞工缺乏基本權益保障,他建議應盡速訂定「勞動派遣法」以保障派遣勞工。

林建山亦表示,面對當前高失業低就業的情勢,最根本的策略就是穩住就業需求,甚至進一步激勵。首要工作就是振興出口,讓出口導向的笧業不至於急劇收縮。長期依賴歐美的出口結構需改變,尋找替代的新興市場,包括對岸的中國內需市場。

林大鈞建議,政府應重視台灣在多項經濟指標退步情形,主管機關亦應邀集產官學界會商,解決民間投資和消費者信心不足問題。政府最近頻頻釋出公共服務工作,增加勞動需求,但整體方案應有完善規劃設計才不至浪費公帑。

例如,不同政府部門推動的方案也應注意,是否產生衝突或矛盾。像行政院推出的「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就與教育部提出的「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在勞動成本上有所差距。

吳惠林特別指出,未來有六大新興策略性產業,從過去的勞力密集到資本密集,更進入技術密集、知識密集的產業。包括生物科技、觀光旅遊、綠色能源、精緻農業、醫療保護、文化創意等,均擁有兆元產業潛力,帶動其他產業的能力。

【台灣醒報2009/06/13】


白藍領陸勞 職訓局:都不宜來台

記者洪素卿

對於傳出勞委會可望配合府院政策修法開放中國白領勞工來台,勞委會職訓局長陳益民昨日表示,依目前就業情勢評估,並不宜進一步開放大陸勞工來台,不論是白領或藍領都不適合。也因此,勞委會目前並未研擬規劃大陸白領勞工來台相關辦法。

至於未來馬政府開放陸資來台後,經建會、內政部規劃放寬中國企業員工駐台,陸資相關公司人員往來從事商辦、廠房等先期規劃措施,該如何管理?陳益民則表示,主要是依據現行的「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可以來台從事短期專業活動。

一旦陸資來台開設公司後,所需人力是否將進一步開放工作許可?陳益民表示並未接獲修法指示。但消息人士指出,經建部門確實已經著手規劃研擬「陸企來台聘僱大陸地區人民工作及管理辦法」,未來除了比照外國白領來台工作針對工作內容、雇主條件,並設立薪資門檻外,還會訂定名額限制。

一般認為,為了迴避敏感的開放大陸勞工議題,這項修法將不會由勞委會訂定工作許可辦法。而是比照目前內政部現行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直接由經濟部等部門擬定辦法來規範大陸企業聘僱大陸白領勞工的相關原則。

【自由時報2009/06/16】


未在營服替代役 可續投勞保

須提出主張 年資不中斷

記者謝介裕

替代役男服役後,一定會被納入軍保?勞保局南投辦事處表示,並非絕對,除非服役機關協助加入軍、勞保,不然均須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值得役男注意,以免勞保年資中斷,權益受影響。

國民年金制度於今年元月1日開辦,依規定勞保年資超過15年,不論領的是1次給付還是年金,領老年給付後,就不能再參加國保,若投保年資未滿15年,且年紀未滿65歲,則須參加國保,縣內初估須納入國保人數約8萬3000多人,替代役男最受注目。


免除列國保 役男要注意

勞保局南投辦事處說,替代役男服役期間,要投那1類保險?是目前最常接獲民眾查詢的問題之一,所以勞保局也特別將該問題列入「國民年金10問」手冊之中,提供役男及其家屬參考。

該辦事處指出,假使在軍隊營區服替代役,就須加入軍保,勞保暫時保留,若在一般公家機關或民間團體、安養機構服役,則可向服役機關主張繼續加入勞保,如此不但勞保年資不因服役中斷,且也免除被納入國保行列。

【自由時報2009/06/17】


派遣業與勞工違法簽訂定期契約 將開罰

記者莊漢昌

市府勞工處查獲2家派遣業者違法與勞工簽定期契約,規避勞工領取資遣費、預告工資等勞基法權益,依勞基法開罰6千至6萬元,勞工處呼籲派遣業者,應依規定與勞工簽訂不定期契約,以免違法受罰。

勞工處表示,被罰鍰2家派遣公司屬人力供應業,屬於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依勞基法第9條規定:「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該2家人力派遣業者僱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配合客戶需求,與所僱勞工簽訂3個月或1年定期契約。如果勞工與派遣業者簽定期契約,派遣業者會主張依勞動基準法第18條規定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這時勞工領取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之權利可能受損,另外因定期契約不超過1年,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權利亦可能受損。

據勞委會統計資料目前全國派遣事業單位約7676家,每月平均派遣勞工數達127254人次,為保障這些派遣勞工領取資遣費、預告工資等勞基法、勞保條例等權益,勞委會實施聯合南市勞工處等單位,實施勞動派遣勞工權益專案檢查,全國列入檢查對象名單高達226家,由勞委會決定各區檢查所會同縣市政府檢查對象,南市屬南檢所轄區,依該專案規劃檢查8個單位派遣公司,受僱勞工人數達1217名。

勞工處表示,所謂人力派遣,是指一種非全時、非長期受聘僱於一個雇主或一家企業的關係,有別於傳統終身雇用關係,企業為了僱用勞工的彈性及降低人事成本之支出,與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契約,並提出人才需求給派遣公司,此時派遣公司依人才需求條件進行招募,並篩選適合之派遣人員,指派到要派企業的工作地點,去上班並執行工作任務。例如,企業將特定功能與服務的執行工作和管理責任委由派遣公司辦理,如企業的清潔、保全工作等。派遣勞工與派遣公司為勞動關係,即派遣勞工之雇主仍為派遣公司,要派機構(企業)與派遣勞工間雖無勞動契約關係,但派遣勞工係在要派機構(企業)之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派遣勞工之工資應由派遣公司負擔工資給付、預告工資、資遣費、請假、特別休假、職業災害補償暨辦理加勞保、提繳退休金等雇主義務。

【今日新聞2009/06/14】


職災認定放寬 兼差、打工納入

薛孟杰

勞委會放寬職業災害認定範圍,將「勞工兼職往返於兩工作地點發生意外」,及「打工學生上下班時在學校與公司途中發生事故」,都視為職業災害,提供打工族兼差族更多保障。

勞委會發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修正案,明訂兼差族往返於工作處所,或學生打工、從公司到學校之間的路途上發生意外,只要在合理路程範圍內,不是為了私人事由,都可以認定為職業災害。

勞委會指出,勞工遭遇職災導致死亡或傷病時,勞保給付標準比普通事故更高,因此上述兩項認定,對出意外的兼差族及打工族應是好消息。

以死亡給付為例,勞保「一般普通事故」依年資發給10到30個月的勞保投保薪資,但若經認定為職業災害,則可獲得40個月的投保薪資,遺屬最多可多領30個月投保薪資,即使沒有申辦勞保者,依據勞基法,雇主仍要比照勞保規定給予補償。

勞基法規定,勞工發生職災時,除了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外,還可向雇主要求差額補償;例如,月薪5萬元的勞工,如果雇主未依照月薪投保、僅投保3萬元,一旦該勞工發生職災、必須休養半年,勞工除可從勞保取得6個月共18萬元的職災給付外,雇主還必須負擔勞工薪資差額補償每月2萬元、半年即12萬元,勞委會因此呼籲雇主應依規定確實替勞工辦理勞保。

【中時電子報2009/06/17】


縣市放颱風假 勞工可不上班

出勤是否加給工資 勞委會再議

記者鍾麗華

颱風季節又要來臨,勞工的「颱風假」該怎麼放?勞委會最近研擬相關要點,只要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就可以不出勤;至於雇主是否給薪?勞委會傾向「宜不扣發工資」,如要求出勤,宜加給工資;不過,這部分還未定案,勞委會表示,會趕在今年第一個颱風來之前公告實施。

過去地方政府宣布颱風天停班停課訊息,僅適用公家機關及學校,勞工放不放假,必須依照勞雇間的協商或約定。勞委會也曾函示,勞工遇天然災害致無法出勤時,必須舉證,才可不出勤,而雇主可以不給薪。也就是說,勞工必須出勤,若不出勤,雇主可以不給工資。

去年勞工團體基於生命安全理由,不斷向勞委會陳情,要求颱風假應比照公務員辦理,勞委會最近終於草擬「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但副主委郭芳煜坦承,這僅是行政指導原則,沒有法源依據,只能對雇主「道德勸說」。

草案規定,只要上班、居住、上下班必經之地的轄區首長宣布停班,勞工就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職、遲到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換句話說,如住在桃園、到台北市上班的通勤族,只要台北縣、台北市或桃園縣宣布停班,就可不必上班。

至於給不給薪?郭芳煜表示,目前討論三案,分別是甲案主張雇主「宜不扣工資」,若要求出勤,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乙案則是「可不給工資」,丙案為「宜不扣工資」,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事後補休一天。因勞資意見不一,需由主委王如玄裁決。

郭芳煜也說,勞資還是必須先對颱風假協商,如未有約定才參照勞委會的要點辦理。但全產總秘書長謝創智質疑,難保雇主不會鑽漏洞,事先與勞工約定,要求颱風假必須出勤,加上該要點也沒有法源,無法對違反規定的雇主開罰,過去爭議點還是未解,他認為應該修改勞基法,才能真正解決颱風假的問題。

【自由時報2009/06/12】


搖滾吧,上班族!打敗「倖存者症候群」

王曉晴

歷經不景氣及裁員風暴,不信任、懷疑、士氣低,是許多企業現今面臨的管理問題。對於企業中的「倖存者」,學會正面的處理措施、激勵他人及自我激勵,讓身心再度「搖滾」,是在逆風中維持向前衝動力的必要之策!

聯華電子在今年勞工節前夕,宣布4月加發半個月獎金給員工,彌補員工先前休無薪假的損失。看到帳戶裡多了筆錢,當天很多聯電員工是笑著離開辦公室,可見在某種程度上,公司已稍稍挽回員工對組織、領導人的信任與工作士氣。

不信任、焦慮、不安全感,是這一波金融海嘯下,工作者最常出現的情緒低潮。碰上失業固然不幸,但作為企業中的「倖存者」,日子也未必好過。「下一個會不會是我」是許多人不敢問出口的問題。

聯合心理諮商所院長邱永林表示,美國學術單位曾研究指出,企業大量裁員後,留下來的員工普遍出現憂鬱、失眠、飲食習慣改變等徵兆。美國管理協會也表示,有70%企業留任員工的生病機率增加,包括心理疾病、高血壓、心血管疾病、藥物或酒精依賴等。

企業要精簡組織,多半都是出於不得已。只是傷感情在先,又希望員工未來繼續打拼,共渡難關,如何幫助員工克服「倖存者症候群」,甚至創造新方法激勵團隊,成為目前另一種管理的新興課題。


破壞心理契約,全體員工士氣低

為何會產生倖存者症候群?主因來自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心理契約受到破壞。

銘傳大學諮商與工商心理學系副教授鄭瀛川指出,員工進入企業會簽訂兩種契約,一是有形的勞動契約,包括薪資、福利等,一是無形的心理契約,例如員工認定企業會給他無後顧之憂的生活。一旦企業採取裁員、減薪等節約措施,等於破壞員工與企業間的心理契約,無論有沒有被裁員,都會對企業產生不信任。

例如曾被選為最佳企業雇主的台灣積體電路公司,雖然提出合乎《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優惠離職金方案」,卻因為台積電員工對公司的期待更高,心理契約破壞力更強,於是產生更大的情緒反彈,甚至組成自救會,每天夜宿在董事長張忠謀家門口抗議。

高科技企業員工的情緒反彈較大,主因是許多高科技企業員工對組織的信任建築在有形的獎勵上。「一旦企業無法再拿出如往常般的高額獎金,信任就垮掉了,」美商惠悅企管顧問公司副總經理趙銘崇指出,「錢」很難內化成共體時艱的組織氛圍。

而且離職員工的控訴,也會造成留職員工的心理壓力與反彈,「我不知道該如何提振大家的工作士氣,」一位台積電基層主管露出不知所措的口吻說。日前張忠謀也表示,裁員引發離職員工不滿、在職員工不安,「為了彌補遺憾,」將邀請離職員工回任,也點出這方面困境。


裁員、減薪忌粗糙,須安穩員工情緒

若想安定員工情緒,重拾員工信心,在裁員、減薪過程中展露的態度與配套措施是重要關鍵。

其實,裁員並非解決困境的唯一方法。《松下幸之助不景氣、不裁員、不減薪經營法》書中就談到,松下電器早期也曾面臨瓶頸,結果松下幸之助決定不裁員,但為配合現況,生產部門只上半天班,空出來的半天,配合銷售部門努力去推銷庫存品,結果員工大受鼓舞,3個月內就賣光庫存。

即使要裁員,也要經過縝密思考。有些外商公司為防止公司機密外洩,做法是員工上午正常上班,中午就看見宅急便、紙箱出現在公司門口,下午公布裁員名單,毫無緩衝時間,「這對講情面的台灣職場殺傷力很大,」趙銘崇說。

【Cheers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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