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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06期 (2009/12/2)

【最新報導】

1.過勞 補不回的傷害
2.三成一上班族想到對岸求學/赴中台生 當地覓職大不易
 3.洗手液宣稱抗H1N1病毒 違法
4.回春?勞團憂:無薪假恐常態
 5.逾6成安養院 勞動檢查不合格
6.國際公約漏罷工 外交部補正
 7.紓困勞貸增至200億 20萬人受惠

【法令焦點】

1.跨國企業大陸員工 停留規定鬆綁
2.陸配可當保母 搶台灣保母飯碗
 3.《地方大代誌》未徵詢本國勞工改聘外勞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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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 補不回的傷害

如因疑似過勞發生職業疾病,可申請公傷假,並請領勞保職災補償。

文/工商時報

  許多人以為平常超時工作沒關係,放假睡回來就可以了。不過一項以護士為對象所做的調查結果顯示,工作時的舒張壓與收縮壓比不工作時分別上升了7mm/Hg及5mm/Hg;而輪班制工作人員在上小夜班或大夜班時的舒張壓與收縮壓較正常班分別上升了5mm/Hg及4mm/Hg,更重要的是報告中顯示,在輪值夜班後連續休息24小時,血壓仍無法恢復原先水準。也就是說,事後的長時間休息是很難補回原本所損耗的。
  勞委會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醫師表示,過勞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無論何種職業,只要長時間的高強度、超負荷的勞心勞力,任由疲勞累積,就容易誘發心肌梗塞、中風、猝死或其他心臟、腦血管等循環系統疾病。
  自1990年代初期在日本發現大量20多歲的青年過勞死案例後,過勞就受到了世界各國的重視,尤其是台日韓三國的勞工經常性的超時加班,更是容易發生過勞的現象。
  去年有位客運車司機,每月超時工作近百小時。某日下午,他開車由板橋到新竹關西途中,突然頭痛暈倒,被送台大醫院,診斷腦幹出血、高血壓,典型的過勞症狀。
  為了司機個人健康與大眾交通安全,目前已有客運業與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配合,進行職業駕駛的健康管理,除了例行健康檢查外,更於每天出車前量測血壓與心跳。微幅超出標準,休息30分鐘再測。若嚴重超出標準,則強制就醫。
  各行各業勞工如何防範過勞引發疾病?醫生建議:
  (1)適度調節工作壓力,加班應有所節制。
  (2)平日注意營養的均衡,要有充足睡眠及適度運動。
  (3)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如果因疑似過勞發生職業疾病,可以到勞委會委託辦理之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職業傷病網絡醫院,請求協助開立職業傷病診斷證明書,以向公司申請公傷假,並請領勞保職災補償...等。相關資訊可向勞委會詢問,免費電話:0800-085-151;或上網查詢,職業傷病管服務中心網址:www.tmsc.tw。

【工商時報2009/12/01台北訊】


三成一上班族想到對岸求學/赴中台生 當地覓職大不易

文/洪素卿

  教育部將採認中國大學學歷,上班族憂心衝擊就業市場,調查顯示,有三成一的上班族因此有意赴中求學。不過,專家指出,除非有台灣工作經歷,否則台生在中國大學畢業後,直接在當地求職並不容易。
  擁有武漢大學碩士學歷的泰宗生物科技公司經理胡治明認為,赴中國唸書的好處在於學費較低廉,大學一年學費平均只要五千到七千人民幣,折合台幣不到四萬元,研究所一年也不到六萬台幣,不只比英美留學便宜,也比台灣學費還要低廉。
  從廈門大學研究所畢業的台灣上班族龍小姐,當年也是因為考慮經濟因素、前往中國就讀。自己當年畢業後雖沒有在當地積極求職,不過,從同學間接介紹的工作來看,普遍開出來的薪水都很低,一個月只有三千到五千人民幣。她說,同樣是新鮮人,當地企業認為台灣人會要求比較高的薪水,反而不受青睞。
  中國大陸台生會副會長陳正騰表示,非正式統計顯示,這幾年台生留在當地工作的比例已經明顯提高,到去年為止約有五成台生留在當地發展,比兩千年時八成台生返台高出許多。
  不過,他也坦承,即使中國政府對於台灣人在當地就業政策逐漸開放,但用人單位多半還是嫌麻煩。由於台灣人在當地沒有相關檔案資料,從保險到退休公積金等各項繁雜手續,某種程度影響聘僱意願。
  最明顯的例子還有教職,雖然在當地唸完博士後,要找到一份教職並不困難,但因為台灣人拿不到教師證,除非一直在同一所學校任教、可以一路升等升遷,若換了一個學校任教,便可能遭遇資歷無法累計的困境。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2/01】


洗手液宣稱抗H1N1病毒 違法

屬不列管環境用藥

文/劉力仁、王昶閔

  H1N1新流感造成民眾緊張,坊間出現多款宣稱具有殺死H1N1細菌功效的「殺菌液」、「抗菌液」、「乾洗手液」,可以噴到手上殺菌,也可以噴在鍵盤、馬桶、餐具上。台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表示,一般清潔用品即可有效殺菌,民眾多洗手即可,不需花大錢去買上述產品。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類抗菌液業者多以「環境用藥」名義向環保署申請許可,環保署毒管處表示,業者販售「環境用藥」原須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但現行法規同意「天然成分防蟲液」或「低濃度漂白水」成分環境用藥,可免申請許可證,因此廠商申請為「不列管環境用藥」後,即可大方宣稱可噴灑在鍵盤馬桶等各種家具上殺菌。

最重可罰2500萬元
  衛生署藥政處表示,「環境用藥」只能用在環境、衣物清潔消毒,若宣稱可洗手,又說可對抗各種病毒、細菌,就可能涉及「非藥品不得宣稱療效」的規定,可罰60萬至2千5百萬,違法產品將沒入銷毀。
  衛生署官員雖初步認為這類宣稱有違法之虞,但也強調最後結果,必須要由業者轄區縣市衛生局調查與認定。至今尚無任何一件乾洗手產品,因宣稱可抗新流感而挨罰,衛生單位執法決心受到考驗。
  消保會督導組長劉清芳表示,SARS期間有許多產品誇大SARS療效廣告不實遭到處罰,現在H1N1流行,類似問題又出現,消保會近日內將召集環保署、衛生署等機關,針對這類「殺菌液」可能引發廣告不實的爭議,加以討論。
  新流感疫情遲未降溫,各賣場的殺菌相關清潔劑熱賣,部分賣場指出,尤其抗菌洗手液等商品,幾乎都比疫情未出現前熱賣一倍。

雙氧水、酒精都能殺菌
  吳家誠強調,要讓H1N1病毒變性(失去活性)並不難,「殺菌液」成分多為次氯酸,次氯酸是一種氧化劑,和細菌或病毒接觸後,發生氧化反應,破壞細菌及病毒組織,達到殺菌目的。
  其實家中常見的雙氧水是很好的氧化劑、還有70%酒精(藥用酒精為95%,略微稀釋即可),肥皂水具有介面活性劑,都足以讓H1N1病毒變性,一般民眾只要利用這些居家常見物品勤加擦拭家具、多洗手,即可殺菌。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1/30】


回春?勞團憂:無薪假恐常態

迄11月 仍逾2萬3千勞工放無薪假

文/洪素卿

  失業率下降、景氣綠燈再現,近來各項指標似乎漸趨樂觀,但事實上,截至十一月中為止,仍有超過兩萬三千名勞工還在放無薪假。昨日新竹勞工訪調工作隊發表新書,揭露部分勞工無薪休假慘到一個月「零」工時、還有人為此無法讓孩子繼續上幼稚園。
  他們更大膽預測,無薪休假已成常態,呼籲政府提高基本工資到兩萬三千八百七十元,保障無薪假期間的經濟安全,並強調「休假無薪是欠薪假、不是無薪假」,主張雇主返還工資。
  訪調工作隊是由二十五名學生與社運人士等組成,成員包括無薪休假中的科技公司員工,共訪談大新竹地區無薪假勞工五十人,訪調結果結集出版「九降風中的勞工」一書。

四口之家月入2萬 孩子上不起幼稚園
  訪調工作隊召集人潘欣榮指出,調查發現,在這波無薪休假中,有四口之家一個月只剩兩萬收入,不僅妻子得兼差當家事服務員,還因為學費太貴付不起,只好「犧牲」孩子上幼稚園的機會。陸配何小芸(化名)更慘,從去年六月到十一月,總共只上了兩百零四個小時的班,扣掉勞健保,只領到一萬兩千元,最後還在今年二月遭公司資遣。
  雖勞委會宣稱無薪休假需獲得勞工同意,參與調查的電子公司員工Kevin以他任職的公司為例指出,「公司一方面進行無薪休假意見調查,一方面釋出不同意無薪休假人數超過五%就要裁員,最後結果當然就是人事室通知大家開始無薪休假」。
  潘欣榮強調,政府讓無薪休假合法,無薪休假因此將成雇主調節成本的手段。這波景氣循環收縮期究竟何時觸底難以預測,一旦景氣再變,無薪假隨時可能再來。

社運團體:現在談經濟復甦 言之過早
  社運團體指出,今年一到九月,每人每月實質平均薪資為新台幣四萬一千三百八十元,比二○○八年同期減少五.五四%,衰減幅度為歷年之最。而且失業率雖下降,但平均失業週數未見縮短,十月已延長到二十八.三週,遠超過「長期失業」二十七週的定義,現在就談經濟復甦,言之過早。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高偉凱呼籲,勞工唯有籌組工會才能與資方協商,否則可能面對無限期的無薪休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強調,雇主絕不可任意實施無薪休假,甚至作為常態手段,一旦發現有惡意實施者將啟動勞動檢查;至於基本工資今年已經確定不調,明年重新建立機制再議。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1/30】


逾6成安養院 勞動檢查不合格

文/洪素卿

  勞委會針對各地聘僱有外籍看護工的養護機構進行勞動檢查,發現有高達6成2勞動條件不合格,近3成沒有讓外籍看護工休假,其他還有工作時間過長、不給加班費,以及扣留薪資等違法事項。
  各地主管機關已陸續針對違法養護機構開罰,罰鍰從6000元到3萬3000元不等。對此,外籍勞工關懷團體咸認處罰過輕,要求勞委會加重罰則,針對情節嚴重者應令其歇業。
  揭發北縣安養院外勞虐待事件的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神父阮文雄認為,違法比例絕對比勞委會調查的更高,因為過去一些安養院事先接獲通知、雇主也會以遣返等理由威脅勞工。他沉痛表示:「外勞受剝削, 安養老人也成受害者」、「以後我們老了,也可能會被送去安養院,到時候被綁住手腳的就是我們!」
  他指出,養護機構在主管機關登記的是一套,實際做的又是另一套,例如在內政部登記的收容人數只有40人,卻可能超收到80人,「反正一棟樓6層,只要登記其中3層,將超收的放在另3層就好。」
  超收院民之外,阮文雄指出,還有的雇主把引進的外籍看護工再分給別的業主使用,院民多、勞工少,導致一個人要做好幾人份的工作。甚至還有雇主要求外勞幫忙打針、抽痰,他質疑,難道衛生署不需要介入了解?
  阮文雄說,他向監察院、勞委會等機關多次反映,安養院能夠剝削這些勞工,依靠的就是勞工的無知,再加上阻絕勞工對外聯絡管道,避免勞工取得外界資訊。也因此,只要讓這些申請外籍看護的安養院雇主以及外籍勞工,在勞工來台後的一個月內,先行教育,徹底了解彼此的權利義務,出事時,也可以尋求協助管道,但這項提議始終沒有獲得回應。
  勞委會官員指出,累計迄今總共檢查66家,違法項目有80項,情況確實不理想。這項檢查還將持續到12月,預計檢查114家。官員表示,未來除了針對安養院的工作條件重新研擬,還需要進一步重新檢視安養機構的問題。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1/28】


國際公約漏罷工 外交部補正

文/邱燕玲、范正祥

  馬英九總統所簽署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聯合國版本不同,漏列勞工擁有罷工權,對此台灣勞工陣線昨表達嚴正抗議,要求政府向勞工道歉,立法院及總統府立即補救。外交部對此表示,是行政疏失,已完成補正,並向台灣勞陣與勞工表達誠摯歉意。
  外交部指出,在立法院通過人權公約、馬總統公布前,外交部以聯合國官方網站提供的英文約本為準,進行法案校對,發現其實在民國九十四年五月送請立法院審議的兩個中英文公約約本已發生錯誤和遺漏。其中包括台灣勞陣所指中文約本的罷工權益,以及英文約本中的昭信條款,這些遺漏的確是當年行政疏失。
  不過,外交部強調,台灣勞陣所指遺漏的罷工條款,只發生在中文約本,英文約本中並無遺漏。
  外交部指出,發現中英文約本文字遺漏時,外交部已立刻採取補救措施,今年十一月十七日已函請行政院轉請立法院補正。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1/27】


紓困勞貸增至200億 20萬人受惠

文/洪素卿

  勞工紓困貸款加碼!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日宣布,九十九年度勞工紓困貸款規模增至兩百億元,將可提供二十萬名勞工申貸,勞工可望在農曆春節前獲得貸款。立委並要求利率不得高於一.四三%。

明年一月受理 每人可申貸10萬元
  勞保局表示,預計明年一月可以開始受理勞工申貸,具體申貸資格及條件將儘速公布。根據往年申貸條件,勞工欲申請貸款,需勞保年資滿十五年以上,目前仍在加保中,且過去的貸款已經還清才可以再申請。
  立法委員侯彩鳳昨日原本準備提案要求勞委會將紓困貸款額度增加到三百億元,並將每人可以申貸的額度提高至十五萬。不過考量基金財務運作問題、且提高個人可申貸額度反而會使得可供申請人數降低,最後仍以王如玄所提的兩百億、每人可申請十萬元定案。

立委:利率不得高於一.四三%
  立委並做成決議,要求勞工紓困貸款利率不得高於目前的一.四三%。對此,勞委會承諾盡量向申辦銀行爭取,並將徵詢其他銀行辦理勞工紓困貸款的意願,希望藉此壓低手續費,降低貸款利率。
  雖然立委提案要求為加碼紓困是為了因應今年失業問題比去年嚴重,不過,勞保局本次紓困對象仍不包括不在勞保範圍內的勞工,因此失業勞工恐無法適用。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這筆錢本意是要讓勞工過年好過一點,但勞工卻可能因為年資不足或是失業,就無法獲得紓困,聽起來很奇怪。
  他認為,正本清源該由內政部修訂社會救助法,讓有需要的人能獲得協助,但法令修訂通過前,為了避免有紓困需求的失業者去借卡債、甚至跟地下錢莊借錢,呼籲勞委會稍作彈性微調。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1/26】


跨國企業大陸員工 停留規定鬆綁

停留期滿3年,申請延長可給3年期限,配偶及子女從單次簽證放寬為多次簽證

文/呂雪彗

  行政院昨天進行法規大鬆綁,備受歐洲商會關切的跨國企業大陸在台員工停留期限,同意停留期滿申請延長一次給3年期限,其配偶及子女從單次簽證,放寬為多次簽證。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昨天召開企業界建言跨部會協調會議,即財經 法規鬆綁專案會議,諸多跨部會首長副首長親自與會。這項會議是依據歐洲商會、美國商會及各大工商團體多次向馬政府提出法規鬆綁建言列管100多項,昨天提出7項檢討後,仍有70餘項會陸續檢討鬆綁。
  政院同意鬆綁項目包括,歐洲商會經年向我方抱怨跨國企業大陸儲備幹部、員工入境限制太多,停留期滿內政部對申請延長只核給1年,十分不便。這次陸委會、內政部同意,跨國企業大陸勞工在台停留期滿3年,每次延長再給3年停留期限,延長次數無上限。大陸員工配偶及子女來台,政院也同意單次簽證放寬為多次簽證。
  而勞基法對定期契約勞工限制太多,以致台灣在一項國際評比中,全球183個國家中,我排名170名,經建會建議應由現行聘僱期限1年放寬為3年。
  惟勞委會表示,勞團對放寬定期契約勞工僱用期限反彈甚大,認不利我勞工工作保障。不過,朱立倫裁示,全球對定期契約勞聘僱都走向彈性化,責成勞委會再做檢討,於明年2月前向政院提報修法方向。
  至於外籍人士來台工作大學生至少需有國外2年工作經驗限制,經建會建議,外籍白領人士已有最低薪資47,971元限制,應解除2年工作經驗限制。勞委會卻擔心印度等外籍人士來台搶工作,僅同意企業若有特殊需求,以專案提出申請;朱立倫要求勞委會提出過去專案審核成效報告,以檢討是否符外界需求。

【工商時報2009/12/01】


陸配可當保母 搶台灣保母飯碗

文/鍾麗華

  勞委會日前正式公告,中國籍配偶明年起可考保母證照,超過二十萬名陸配若加入保母市場,在少子化下,將嚴重衝擊台灣保母就業機會;有保母抱怨,過去一年受到不景氣影響,收入銳減,如今又開放陸配來搶工作,根本是製造新失業問題。

政府製造新失業問題
  陸配因學歷認證問題,過去無法報考保母證照,勞委會基於人權及減少就業歧視的考量,日前修改保母證照檢定資格規定,刪除保母應具有「完成國民義務教育」的資格,陸配只要完成相關的訓練課程,並取得長期居留、或依親居留都可參加考試。
  目前國人領有保母證照者近七萬人,不過,內政部兒童局估計,我國保母需求僅約三、四萬人,隨著出生率降低,需求越來越少。
  面對陸配搶飯碗,台中市保母協會理事長施淑雲認為,恐讓保母就業市場雪上加霜。她說,過去的保母是不怕找不到孩子帶,現在卻是四處在找小孩,有的新保母找了兩、三年,也無法順利媒合,尤其這一、兩年景氣不好,找得更辛苦。她認為,陸配應在了解、適應台灣生活習慣後,才可以帶小孩,而不是一來台灣、上十幾天的課就夠了。

惡性削價? 托育品質堪虞
  新竹縣保母協會的劉姓保母也說,因為景氣差,受到家長無薪假、減薪影響,一年來已有不少保母被迫減薪二、三千元;一旦陸配加入,恐面臨惡性削價競爭。不過,陸配的發音、生活習慣、觀念思想與台灣有差距,台灣保母仍較有競爭力。
  高雄市保母協會理事長范茶妹表示,家長願不願意讓自己的小孩給陸配帶,也是一個問題,陸配平均教育水準並沒有台灣好,但勞委會可以為了開放陸配考照,把最基本的教育要求給刪掉,等於是讓保母品質往後退,實在很可惜。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強調,勞委會放寬陸配考照、就業前,應評估是否對本國勞工有影響。到底哪些產業可以開放?哪些應禁止?必須做完整配套與評估,而非讓無辜的勞工受到波及。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1/28】


《地方大代誌》未徵詢本國勞工改聘外勞將受罰

文/陳惠珍

  金融風暴影響景氣,台灣勞工常常面臨遭解僱命運,台南市政府呼籲事業單位欲資遣或解僱本國勞工時,應先徵詢勞工是否願意擔任事業單位現職中,外勞所擔任工作之意願,否則依就業法規定,可處每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等。
  台南市政府勞工處長郭阿梅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6款規定,「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者,按被解僱或資遣之人數,每人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頒訂「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第11條規定,將遭撤銷或廢止招募許可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處罰甚重,不得不慎。

【工商時報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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