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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09期 (2009/12/23)

【最新報導】

1.就服台7週年 推出求職便利通
2.職業病認定 專科醫師說了才算
 3.業務人才 市場永遠說Yes
4.企業實習實施後…/4.7萬青年 薪情Down到谷底
 5.簽ECFA 勞委會:將花364億保護勞工
6.職訓局:全力協助中高齡勞工就業
 7.轉職潮來了 科技、金融業大搶人才 金融、零售、半導體平均職缺1萬筆

【法令焦點】

1.勞動平權新觀點(一)-----工作不分妳我他
2.年終考核?未經協商,無效!
 3.落實國際公約 先給外勞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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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台7週年 推出求職便利通

文/王涵平

  南縣就業服務台成立7年,第一線接觸失業勞工的就業服務員,感嘆產業外移中國等地日趨嚴重,造成失業勞工不斷上升。
  縣勞工處長余保憲昨日與就業服務員蔡建忠、王筱婷、余佳霜等人一起切蛋糕,慶祝就業服務台成立7周年,分享7年來就業服務心得。
  投入就業服務7年的蔡建忠,經常面對身處人生職場十字路口的失業勞工,發現台灣產業結構急速改變,加上國際經濟不景氣,產業外移中國、東南亞等地,以致失業勞工愈來愈多,就業服務員更需要將心比心為失業勞工設想。
  王筱婷則認為,雖然台灣有人豐衣足食,但許多弱勢族群與社會邊緣人仍貧困生活,是不爭的事實,而平時就需要多關心失業者,否則在媒體上看到悲劇發生,一切就太慢了。
  余佳霜表示,每天看見形形色色的人,了解很多人背後辛酸故事,提醒自己更要惜福,如何搭起求職者與雇主之間的橋樑,是就業服務重要一環。
  余保憲說,將推出求職便利通,未來透過統一超商門市ibon系統,就能輕鬆取得最新勞工快訊,就業服務也更加寬廣。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2/22】


職業病認定 專科醫師說了才算

文/洪素卿

  我國產業形態轉為高科技及服務業為主,勞工面臨工時長、心理壓力大,以及骨骼肌肉累積傷害等新興職業病危險因子,但這些與疾病關係有時難以認定。針對勞工健康檢查有異常者,勞委會擬修法須經由執業醫師會簽確認與工作是否相關。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目前正在修訂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除了將過去的廠醫制度修改成由醫師定期臨場提供服務之外;對於勞工健康檢查結果是否個人因素或是與工作相關的分類,考慮不再由承包勞工健康檢查的醫療機關單一判定,而須由職業病專科醫師會簽。如此,也可以避免過去勞團質疑承包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為了持續保有生意,而導致判定職業相關異常比例偏低等疑慮。

認定後可請公傷假及職災給付
  至於認定為職業相關傷病有什麼好處?擁有職業病專科醫師證照的雙和醫院祝年豐醫師指出,勞工罹患職業傷病,可由一般科別醫師提供醫療照顧,但如果要請公傷假及請領職災給付,必須要有職業傷病診斷證明。
  這張專業診斷證明,必須由職業醫學科醫師藉由患者的工作時數、過去病史等相關資料,才能判定疾病是否與其職業有關。
  經過這個程序取得證明後,可向公司申請公傷假,並請領勞保職災補助、生活津貼、看護補助…等。
  最後還可以依據勞工個別需求,在職業傷病防治團隊協助下,進行復工、復健及轉介職業等服務。
  目前除了有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九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以及四十四家網絡醫院,勞工可就近尋求服務。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2/20】


業務人才 市場永遠說Yes

文/張舒婷

  不論景氣好壞,業務都是企業最渴求的職務,堪稱「永不失業的工作」,也不受學歷科系限制。
  自從去年九月金融海嘯爆發後,台灣失業率屢創新高,主計處統計資料指出,2008年7月失業率突破4%、12月來到5%,2009年7月已正式破6%大關,如今就業市場逐漸回溫,10月終於又看到5字頭,但不論就業市場成長力道如何,台灣對於業務人才的需求,始終居高不下。

熱門職務 長駐前三名
  2009年1月,萬寶華進行「2009人才短缺調查全球結果」發現,高達62%台灣雇主表示「徵才困難」,業務人才位居第二,僅次於研發人員;「最難找到合適人才」的前10大職缺中,業務代表已連續4年都名列前3。
  業務人才求賢若渴的窘境,恐怕不會太快畫下休止符。2009年12月初,104人力銀行發表「2010職場關鍵事件大報告」,發現2010年企業看好的10大熱門職務,「業務銷售人員」高居第3,僅次於「網路行銷/部落客觀察員」、「生技研發人員」。
  為何業務人力市場的供需如此失衡?萬寶華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劉玿廷認為,可以從求職端、需求端同時分析。

流動性高 不願投入
  從求職者面來看,劉玿廷直言,社會新鮮人普遍不願投入業務工作,或者無法持續承受業務工作必然的壓力,熬不過5年磨練期,故業務人才的流動率一向極高。
  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何啟聖也說,當今台灣年輕求職者的「業務力」或「行銷力」多數不佳,其實與社會環境的變遷不無關聯。目前家庭結構走向少子化,家中親戚少,人際的往來本就疏離,再加上網路普及,造就不少宅男、宅女,以致與其他人互動竟形成困難。
  從雇主端來看,劉玿廷分析,雖然企業主並未減聘業務人才,但相較於以往,雇用策略已出現變化,標準也大幅提高。
  舉例來講,前景看好的新興產業(如太陽能、光電和綠能),雇主 對人才的要求都有所堅持,像是必須銷售過相關產品、曾待過上下游相關廠商等條件,也讓雇主們想找到完全符合期待的人才變得更困難。
  104人力銀行行銷總監邱文仁亦強調,高達5成企業主強調,找尋未來業務人才時,最常遭遇到的問題,正是「求職者業務經驗不足」。

資格不限 後天多努力
  事實上,經驗不足者,也無須感到喪氣。永慶房屋總經理葉凌棋深信:「人人都有業務潛力!」不論景氣好壞,業務都是企業最渴求的職務,堪稱「永不失業的工作」,也不受學歷科系限制。舉例來說,永慶房屋的仲介、經紀人員,約9成都不是財經科系畢業的。
  何啟聖表示,「業務力」是可以靠後天努力培養的,第一要優先強化表達能力,第二是磨練自己待人接物、應對進退的禮貌,接下來是熱忱、誠實的外貌與態度,之後才能開始研擬商品行銷的策略與方法,並深入認識產品、剖析銷售對象。

收集資料 平時多用功
  劉玿廷則建議,有心投入業務工作者,平時即可收集各種資料,預測產品和市場未來的發展,多方比較現況、未來預期狀況,試著提出可行的作法與策略。
  想成為「業務一族」者,可以多留意哪些產業?劉玿廷說,各行業的業務人才一直都有缺額,從初階到管理職都有。就萬寶華的觀察而論,目前業務經理、業務總監需求較多的,包括資訊、半導體、光電及太陽能產業;金融保險業則普遍需要第一線基層業務人員,如電話行銷、財富管理理財專員等。

【中國時報2009/12/20】


企業實習實施後…/4.7萬青年 薪情Down到谷底

文/洪素卿、黃以敬

  政府花費上百億推動的大學生企業實習方案,果真拉低青年勞動條件?

平均投保薪資下降八三四元
  最新勞保統計顯示,這一年來我國二十歲到二十四歲的青年投保薪資結構明顯劣化,投保薪資超過兩萬四千元以上的比例,從一年前的三成、降到今年只剩兩成二,一年內薪資在兩萬四千元以上的青年,減少超過四萬七千人。
  扣除基本工資以下的打工族後發現,該年齡層青年的平均投保薪資平均約下降八百三十四元、降幅達三.五%,約是一般勞工投保薪資降幅的十倍。

網友:建國百年來最白痴政策
  青年勞工團體抨擊,這個被稱為二十二K的就業方案,把年輕人薪資水準拉下水。有網友批評,這是建國近百年來最白癡的政策!
  為挽救大專青年高失業率,政府投資近三百億元提出「培育優秀人才、促進青年就業方案」,其中編列一百多億經費的大學生企業實習方案,由政府補助至少三萬多名大學生每人每月兩萬六千元(每人實領兩萬二)到企業實習或短期就業一年。
  不過,方案推出後,我國青年人口就業數仍持續下滑。勞保資料顯示,去年九月到今年一年中,二十歲到二十四歲的投保人數減少五萬兩千人,減幅近一成。全體勞工在企業投保人口減幅則不到一%。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劉侑學認為,減少除因為景氣不佳、回歸校園外,另外警訊是「青年在連勞保都沒有的地方工作。」
  YES123求職網經理洪雪珍也表示,看到勞動市場青年低薪的現象,不少人不到基本工資,甚至只投保一萬一千元。問題真的很大!

學者:促進投資為當務之急
  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分析,青年勞工沒經驗,也只能任由雇主對薪資打折扣。當務之急,不是提供補助,而是促進投資、讓勞動市場變成活水。
  勞委會職訓局長林三貴則認為,當初推出方案是提升雇主聘僱青年人的誘因,不該被如此負面評價。未來將加強與教育部合作,讓大專生在出社會前具有更多基本職能。

教部:短期就業提供另種選擇
  教育部技職司長陳明印則指出,誠如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克魯曼所建議,政府要提振青年就業最重要是協助實習,政府提供大專生短期就業機會,就是提供年輕人多一種選擇,目前總計已提供超過七萬個就業及實習機會,媒合率近百分之百。
  至於是否會對正常產業職場造成職缺排擠或薪資影響,陳明印指出,行政院日前聽取簡報,院長也已指示要做評估觀察;各部會也都會注意。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2/17】


簽ECFA 勞委會:將花364億保護勞工

文/周書婕

  政府推動與大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外界擔憂國內產業與勞動市場將受到衝擊。勞委會強調,研究結果顯示,簽訂ECFA對我國整體就業市場有利,難免有部分弱勢產業勞工受到影響,勞委會將全力協助,預計投入三六四億預算用於保護勞工。

簽訂後有利整體就業市場
  勞委會十四日於中華經濟研究院舉行「貿易自由化對台灣勞動市場之影響及因應論壇」,計有學者專家、工會代表、雇主團體、政府機關代表等一五○餘人與會。
  「全球化浪潮之下,台灣若不走出去、不跟世界接軌,拿什麼與其他國家競爭?」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於致詞時強調,台灣的內需市場小,勢必要發展國際貿易。
  面對ECFA議題吵得沸沸揚揚,她語帶感慨的說,「過去台灣人一只皮箱、一口破英文就能行遍世界,創造經濟奇蹟,現在是否喪失了當初的勇氣?」她相信台灣勞工的付出與努力,台灣人應有更強的信心與勇氣打入國際貿易市場。
  根據經濟部委託中經院完成的ECFA評估報告,未來簽署後,台灣總就業人數可望增加廿五‧七萬人至廿六‧三萬人。不過,部分內需型或較缺乏競爭力的敏感性產業可能受到衝擊,使就業需求減少,推估約減少八‧七萬個工作機會。

勞委會全力保障受損勞工
  由此看來,簽ECFA對台灣就業市場有正面助益,但部分勞工可能受到衝擊。王如玄強調,每位受損勞工的背後都代表一個家庭,勞委會將全力給予協助與保障,「不會讓勞工有『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狀況出現。」
  勞委會職訓局長林三貴指出,除兩岸即將簽署ECFA,未來還會與其他國家簽訂各項自由貿易協定,面對貿易自由化帶來之衝擊,政府已研擬三階段因應,分別是「輔導」、「調整」及「救濟」。林三貴說,輔導階段將由經部針對可能受衝擊之產業進行協助,勞委會則對該產業勞工提供各項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

王如玄:不開放陸勞來台
  調整階段為「體質調整期」,勞委會將運用相關基金,提出相關就業安定措施,包括在職勞工薪資補貼、職務再設計補貼、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建立就業服務單一窗口等。至於救濟階段,勞委會將協助受損勞工轉業或再就業。林三貴指出,因應貿易自由化,估計政府十年將投入九五○億元預算,輔導敏感性產業升級及轉型,其中約三六四億用於保護勞工的協助方案。
  王如玄並強調,馬英九總統已承諾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工作,ECFA協商內容不會涉及開放勞工議題。

【中國時報2009/12/16】


職訓局:全力協助中高齡勞工就業

文/周書婕

  兩岸正積極洽簽ECFA,對於恐遭受衝擊的勞工,政府承諾將全力協助。學者呼籲,探究兩岸貿易自由化過程中敏感性產業的勞力結構,政府應多重視中高齡勞工的就業權益。
  勞委會十四日舉行「貿易自由化對台灣勞動市場之影響及因應」論壇,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以「貿易自由化下我國勞動政策該有的走向和作為」為題發表看法。
  成之約先拋出行政院主計處的調查數字,今年一至九月的平均失業人數為六十三萬七千人,較上年同期增加至廿萬七千人,其中四十五至六十四歲平均失業人數為十三萬九千人,較上年同期增加五萬七千人,增加幅度居各年齡層之冠。
  成之約指出,對四十五至六十四歲的中高齡勞工來說,目前的就業市場確實存有不利因素,包括待遇太低、工作環境不良、技能不合或年齡限制等,都是中高齡勞工的就業障礙。
  簽署ECFA,乃至於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一連串的貿易自由化過程,是否將使中高齡勞工更陷入困境?成之約認為,政府應給予更多的重視。
  一名與會人士當場提問,過去台灣產業外移,許多中高齡勞工因此失業,「有人自嘲『被剝削總比失業好,但許多中高齡勞工連被剝削的機會都沒有』,假使ECFA再衝擊國內就業市場,政府要如何救中高齡勞工?」
  勞委會職訓局長林三貴回應,中高齡勞工多半是家庭經濟支柱,勞委會一定傾全力協助就業。他說,現行的做法有三,第一,針對有就業意願也有就業能力者,政府將協助就業,並縮小因區域造成的求職資訊落差;第二是針對無就業能力者提供職業訓練;第三,盡力維繫中高齡勞工的就業意願,避免民眾脫離職場太久,再就業已不容易。
  政大社會系教授陳小紅則提醒,貿易自由化為無可抵擋的國際趨勢,在此情勢下,政府應積極規畫協助產業及勞工相關配套措施。
  成之約另指出,台灣應正視中國大陸對人才的「磁吸效應」,亦即,中國不只吸引各國資本與產業流入,也吸引人才前往發展。

【中國時報2009/12/16】


轉職潮來了 科技、金融業大搶人才 金融、零售、半導體平均職缺1萬筆

文/馬婉珍

  就業市場谷底回春,又逢年底轉職潮,企業搶人號角響起,金融、零售、半導體等3大產業徵才需求最大。
  主計處公布的失業率降至5.96%,再加上大學畢業生逐漸穩定就業,使得季節性失業潮退燒,就業市場回穩,零售業、金融業、半導體業狂搶人才,平均有1萬筆職缺。
  根據1111人力銀行的資料庫可見,堪稱產業前鋒的「科技業」,今年1月份受金融海嘯影響,陸續傳出無薪假消息,科技業的人力市場進入冰河期,直到第4季景氣回溫,科技業職缺明顯回升2成5。
  此外,1111人力銀行總監何啟聖指出,隨著大學畢業生逐漸穩定就業,季節性失業潮漸退燒,加上歐巴馬訪亞洲等國際性議題炒熱景氣,尤其帶動綠能產業和IC設計等產業訂單,帶來職場暖冬,使得10月份的失業率止升回穩,而看好兩岸MOU簽署所帶來的金融、證券、保險業新機會,相關職缺也可望持續增加。
  目前包括1111人力銀行及104人力銀行,工作機會數往上攀升,整體職缺逾20萬筆,金融風暴似乎有看到曙光的跡象。
  而適逢年底轉職潮,企業搶人號角也已響起,根據104人力銀行的資料庫可見,11月份的工作機會數比去年同期多,尤以金融業、零售業、半導體業成長筆數最多,呈現V型反轉趨勢,平均職缺1萬筆。
  以成長筆數最多的金融業來看,除了刊登徵才外,有些銀行更採買明顯廣告吸引求職者目光,如新加坡星展銀行看好台灣房地產市場,大舉徵求房貸業務銷售人才,中國信託與HSBC則強力徵求電話行銷人員等。

【工商時報2009/12/16】


勞動平權新觀點(一)-----工作不分妳我他

文/邱駿彥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曾任勞委會法規委員

  你一定不敢相信,台灣的女性勞動參與率竟然比日本還低?
  相對於全球男性勞動參與率普遍落在76%~78%左右的占比,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向來偏低,據統計,約只有50%上下而已;比起鄰國日本的60%還差一截,更不用說與歐美的70%相比了。
  如果台灣的經濟想比現在更進步,「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是一個不容忽略的要素。而如何才能讓台灣女性源源流入職場,重要的是要創造一個女性可以和男性公平在職場上競爭的工作環境。此目標要達成,與職場中兩性平權是否能夠落實,有絕對的關係。

同工同酬 只是基本保障
  《勞動基準法》對於兩性平權的相關規範著墨不多,僅見於第25條有關「同工同酬」的條文。另外,以前男女勞工每月可加班的總時數,基於保護女性健康著眼設有差別規定,而且原則上女性勞工也不能從事晚上10點以後的夜間勞動。
  但如今基於兩性平權、均等機會的精神,已經修正為不論男女勞工,每月加班總時數一樣不能超過46小時。至於夜間勞動,也修正為只要雇主採取足夠的安全衛生與交通措施,在女性勞工自由意願同意下,雇主也可以使女性勞工從事夜間勞動。

「性平法」保障了什麼?
  我國目前真正規範兩性平權最有效的法律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平法中,分別針對「性別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促進平等措施」等三大部分加以規定。

.禁止性別歧視
  具體而言,雇主對求職者或所受僱的勞工,不得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在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陞遷、教育訓練、福利措施、同值同酬、退休、資遣、離職及解雇等事項上,予以差別待遇。如有違反者,雇主所為的差別待遇行為無效,且會受到公法上的制裁。
  另,為鼓勵事業單位對於女性勞工懷孕、產假階段應給予支持,勞委會今年也邀請職場性別平權的學者專家進行研議,並擬訂「禁止懷孕歧視檢視表──勞工版及雇主版」二種問卷,藉此加強宣導。

.禁止性騷擾
  再者,職場性騷擾橫行的話,不但會影響到女性進入就業市場的動力,也會產生不平等現象。因此《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要求雇主必須嚴格防範職場中的性騷擾情事發生,如職場中發生有性騷擾情事時,雇主不僅必須積極處理,也會受到公法上制裁,更必須對受騷擾女性勞工負起損害賠償之責任。
  如果勞工在職場上受到了差別待遇及性騷擾時,除了可以向雇主申訴外,也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的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提起救濟。

.促進平等措施
  至於促進兩性工作平等措施方面,《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也規定了雇主必須給予女性勞工每月至少1日的生理假,產假除了原本的8週與4週以外,再依懷孕期間的不同,賦予1星期與5日的產假種類。此外,尚有男性勞工的陪產假、男女勞工皆有的育嬰留職停薪、哺乳時間、家庭照顧假等。
  可惜的是,這些促進工作平等的各種措施,法律效力上只是「宣示性」規定,課予雇主的只是「努力」義務而已。就算雇主昧著良心,不給予勞工這些促進工作平等的措施,雇主也不會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馬政府上任後,簽署了國際公約中與人權平等很重要的兩公約,且已經制定兩公約施行法開始施行。問題是這些舉動只是虛應國際觀感而已,還是要玩真的?如果是真有心在維護工作平等,應該馬上修正促進平等措施為強制性規定,才能有效達到落實職場上的兩性平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2/22】


年終考核?未經協商,無效!

文/林柏儀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倫敦大學Goldsmiths學院社會學博士生

  轉眼又到了企業「年終考核」的重要時刻。以往,員工考績的制定標準是老闆說了算,但現在可不一定!
  今年6月底由台北地方法院勞工法庭做出的96訴字7379號判決,鼓舞了許多的勞工運動者。原因無他,該判決確定中華電信公司片面訂定的「五等第績效考核」制度,因制定過程未依「團體協約」與勞方協商,被宣判無效,不得施行。保障了勞工不受資方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權利。

片面訂定「五等第績效考核」,違法!
  中華電信公司在民營化後,曾片面頒布了一項「五等第績效考核」制度,長期引起員工強烈不滿。其中規定:「各等第之比例分別為特優5%、優20~25%、甲65~70%、乙及丙5%。續丙等者,終止勞動契約。」也就是說,不管員工實際績效、表現、努力程度如何,只要連續兩年墊底,就會被開除。
  中華電信工會強烈質疑,勞資雙方曾簽訂的團體協約已規定:「有關勞動關係及勞動條件之相關規定,訂定與修正均應先經公司與工會協調會商。」但資方片面頒布的「五等第績效考核」嚴重改變勞動條件,卻未經過雙方約定的協商程序,應屬無效。
  上法院討公道的勞工們,訴求獲得了勞工法庭的肯認。法官判決:「五等第績效考核」已涉及變更勞動條件,既然勞資間已有簽訂團體協約規範協商方式,資方當然不可片面而為。未經協商變更的規則,當屬無效。

假溝通遇上團體協約,無效!
  中華電信公司在法庭上回應,「績效考核辦法的訂定過程,有和勞方妥適溝通協商。」並指出,在訂定和修改的過程中,公司有和工會代表舉辦過兩次的「溝通會議」,並且,中華電信董事會也有「勞工董事」參與,所以當然曾和勞方溝通協商。中華電信亦主張,「團體協約中的『協調會商』一詞,只是強調雙方必須『溝通』之基本原則與精神而已,並非須得原告工會同意之意。」想以單方、形式性的「溝通」,替代掉勞資雙方都有合意權的「協調會商」。
  所幸,勞工法庭明察秋毫,區別了「溝通」和「協商」的不同;過去勞資簽訂的團體協約,也明確地規範了「協調會商」的程序。判決書指出,團體協約已規定:「協商應各自推派代表五人至九人參加」,所以,以非正式的「溝通會議」或「勞工董事」參與來代替「協商」,並無效力。法官明確地指出:「否則,這無異讓雇主得片面決定協商之效力,勞工透過團體協約取得之協商權無異喪失殆盡。」

資方不仁,勞方得以訟訴與之抗衡!
  中華電信員工此次的勝訴經驗,也值得台灣整體勞工參考。經濟不景氣的今日,資方總是有各種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不當措施,「訴訟」是一個勞方得採行的因應策略。
  不論是無薪假、減薪、延長工時、刪減福利、強制退休或解僱比例……等問題,勞工都有透過法院宣告其無效的可能,值得嘗試。再搭配上能夠展現勞工爭議實力的各種抗爭行動,定能爭回不少勞工原本應有的權益。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2/21】


落實國際公約 先給外勞休假

文/顧玉玲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國際人權日馬總統宣告二大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正式生效,讓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的規定具有台灣法律效力,「用國內法化的方式,讓我們也成為國際公約適用的國家,使國際社會感受到台灣雖被排拒在聯合國之外,但願意承擔國際義務的精神與決心是非常清楚的」。但聽在逾十七萬沒有休假權的家務移工的耳裡,這實在是睜眼說瞎話!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第四款明白規定:「(勞動者享有)休息、閒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休假與工時是基本人權,無分國籍與職種。但在早已普遍周休二日的台灣社會,尚有十七萬的家務移工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外,連七天一休的基本人權也沒有。
  在公共福利嚴重不足的情形下,廉價外勞早已是許多迫切需要老病照護的家庭,最不得已的選擇與依靠。但政府雖立法引進廉價家務移工,卻將其排除在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外,使得這塊殘缺的公共社福領域徹底私人化、市場化,工時、休假、工作內容與勞動條件,完全沒有規範與保障,任令全年無休外勞心神喪失砍殺雇主的悲劇再三發生。藍綠政黨輪流執政,弱勢處境沒有改變。
  家庭早已是一個職場,有僱傭、有勞動、有管理,這個私領域裡的生產關係,也應該是公共關係。理想上,我們期待「家務勞動公共化」,由國家承接個別家庭的需求,而明訂家庭作為一個職場的基本勞動規範,正是促使長期照護體系建立的重要前提。不管是「一體適用勞基法」,或「另訂家事服務法」,都不過是正視「家務勞動就是一份工作」的既存事實,有勞動契約、也有職災風險,這不是「爭福利」,不能以「增加雇主成本」的擔憂作為抵擋。若經濟弱勢的雇主無力承擔合理的勞動條件,更應該要求政府釋出社福資源挹注,而不是以壓榨看護工為替代。
  人不是機器,勞動者不能無限制工作。外籍家務工持續爭取「休假權」,要求的不只是忙碌工作一周後的一日放鬆,更意味著休假以脫離勞動領域,才得以結交朋友、掌握資訊、尋求協助,甚至,得以組織自主的團體。而對弱勢者而言,麥克風從來不會主動交到他們手上,唯有藉著集體行動,才有發聲的機會,主體才得以被確認。沒有休假的外勞,不啻是提早剝奪了他們成為主體的社會條件。
  就在施行法甫生效,十二月十三日數千名移工走上街頭要求「我要休假」,控訴勞委會是觸犯國際公約、違背國內法的現行犯。馬政府若不盡速立法保障移工人權,則證明這二大最具指標意義的國際公約,也不過是虛晃一招。

【中國時報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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