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加值服務依規約對本公司會員發送,若您不想再收到此訊息,請按下 取消訂閱
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20期 (2010/3/17)

【最新報導】

1.企業未足額進用身障多 勞委會促改善
2.夫妻失業 勞委會優先安排公家臨工
 3.失業勞工 勿忘子女就學補助
4.大專生就業方案 縮水續辦
 5.鼓勵生育 產假比一比
6.大企業在台灣創造多少工作?將生產線移至海外,已是大企業必走之路

【法令焦點】

1.健保新費率5.17% 造福庶民苦了高薪族
2.總員額法下月實施 行政院將精簡萬人
 3.聘用外籍人士,若契約有訂 企業可列薪資費用

【HR充電站】

1.服務課程Lesson 1:學講話,學聽話

您認識幾家headhunter?專為中高階人才及獵才公司打造的獵才入口網站 - 經理人獵才網www.mgrjob.com終於登場了。有別於時下一般的人力銀行,經理人獵才網不只提供媒合服務,更提供一個匿名的聯絡平台,讓在職的中高階人才也可以安心的建立顧問人脈,以備不時之需。立即造訪  經理人獵才網


企業未足額進用身障多 勞委會促改善

文/陳舜協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實施逾9個月,不足額進用企業不乏股票上市公司。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許多企業以繳代金代替僱用身障者,雖無違法但有改善空間,將發函提醒。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去年7月11日起施行,明定員工人數達34人以上各級公營機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3%,人數達67人以上私立機構及民營事業,進用身心障礙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1%;應進用但未進用或未足額進用,會被處罰代金每月每人新台幣1萬7280元(最低基本工資)。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午應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質詢指出,雖然已有法律規定,但還是有不少企業「寧可繳罰金,不願足額進用」。
  黃淑英表示,根據勞委會調查,到3月10日止,私立機構未足額進用身障人數為3226人、公立機構317人。不過,未足額進用身障者的民間企業,前20名不乏知名上市公司,前3名分別為台積電、友達光電、聯電,此外,奇美電、力晶半導體、統寶光電、旺宏電子等公司也在名單內。
  她說,不少上市公司靠著獎勵、優惠稅率快速發展,卻不願遵守進用身障者的法律規定,建議勞工退休基金應將企業進用身障者的表現納入投資選股考量。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認同,雖然繳代金也是法律允許的方式,但不是原先立法意旨,會要求職訓局去函未足額進用企業提醒、改善。
  勞委會勞退基金監理會主委黃肇熙說,企業社會責任(CSR)評鑑標準正由金融監理管理委員會擬定中,在評鑑標準未出爐前,會提醒基金代操銀行將企業進用身障者方式納入參考。勞退基金也會建立資料庫,未來評鑑標準出爐後,會建議相關資料送給評鑑機構參考。

【2010/03/17中央社】


夫妻失業 勞委會優先安排公家臨工

文/陳舜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在立法院承諾,夫妻同時失業且為家庭經濟支柱者,各地就業服務站會優先安排6個月公家機關短期臨時工作,月薪新台幣1萬7600元。
  王如玄上午應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許舒博表示,曾在總質詢期間要求勞委會對夫妻同時失業者優先安排工作,當時獲得承諾辦理。不過,他上午打電話到就業服務站,結果卻令人失望。
  許舒博說,他向就服站人員說明自己夫妻兩人同時失業,詢問是否可優先安排臨時工作,卻被要求夫妻同時拿身分證到就服站登記,且不保證可獲得工作。
  王如玄答復表示,她可以承諾夫妻同時失業、且失業者是家庭經濟支柱者,可以優先安排其中1人取得為期6個月的政府部門臨時工作機會。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長林三貴說,各地就服站都握有部分公家機關短期臨工名額,安排有急迫需求的失業者應該不會有問題。公家臨工薪水每小時100元,日薪800元,每月薪水以22天計算共1萬7600元。

【2010/3/17中央社】


失業勞工 勿忘子女就學補助

文/傅潮標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至4月15日止受理申請,符合請領資格的民眾,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勞工服務科說,這項補助的對象是非自願離職失業6個月以上勞工的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申請資格,須從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99年3月15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連續6個月以上,即98年9月15日以前失業,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或申請人及配偶9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14萬元以下。
  補助的金額方面,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萬元。
  申請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書表可向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勞工服務科、各地區就業服務中心(站)及勞保局各地區辦事處索取,或由勞委會網站http://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下載。
  洽詢電話: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勞工服務科(037)371-446、勞保局苗栗辦事處(037)266-190、苗栗就業服務站(037)358-395。

【2010/3/17自由時報電子報】


大專生就業方案 縮水續辦

文/張舒婷

  「22K方案」可能會縮水!有鑑於今年勞動市場依舊險峻,加上七、八月「畢業大軍」來襲後將拉高失業率,經建會初步通過,將繼續推動為期一年的大專生企業實習方案,但由於社會新鮮人就業的補助金額超過中高齡失業勞工,為了避免造成不公平,今年補助的薪資將低於兩萬兩千元。
  解救新鮮人失業問題,政府祭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要各大專院校負責媒合3年內畢業的學生至企業工作,由政府全補貼每人兩萬兩千元,原先估計可創造三萬五千名「實習機會」。
  該方案推動後,一度招致各界撻伐。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擔憂,雇主 極可能因此強迫薪資成本較高的中、高齡員工離職或強制資遣;看似受惠的眾多新鮮人同樣不領情,強烈質疑此舉恐變相拉低起薪水準。
  儘管如此,由於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今年年底失業率若無法降到5%以下,就會下台負責,加上此方案即將在今年九月期滿,故經建會昨天討論「振興經濟穩定就業」報告,針對對於大專畢業生實習方案,經建會人力處副處長林至美表示,由於經費尚有剩餘,故今年續辦機會很高。
  林至美解釋,由於去年的補助金額,超過補助中高齡失業勞工的短期就業方案,可能排擠到企業雇用其他族群失業者的機會,為了公平起見,續辦的補貼金額應該會降低,細節還需要交由教育部討論。

【2010/03/16中國時報】


鼓勵生育 產假比一比

文/胡蕙寧

  當國內在為安胎假引發討論時,看看歐洲各國為鼓勵生產提出的產假福利,是不是讓人感到實惠多了……
  在經濟壓力以及小家庭為主的現在社會裡,生產成了每個家庭「想為又不敢冒為」的大事情,歐洲國家為了鼓勵生產,不但現金補助上頻頻加碼,產假福利更是往放寬的方向大步邁進。
  根據歐洲聯盟的「母親保護指令」,所謂的產假是特別針對受雇女性,在工作期間因為即將生產而得以休假的保護規定。也就是產假的原始定義,是為保障「女性為母」的一個勞工安全措施,以讓產婦安心休養與照顧新生兒。近年來為了鼓勵生育,不僅是孕婦有產假,胎兒的父親也有假放以共襄「生產」盛舉。而在部分國家,收養孩子也可享有類似的休假權利。

<產假比一比1>法國篇 生愈多假愈多 還領全薪
  育嬰福利在歐洲享有盛名的法國,產假是以胎數分計,也就是生第一、二胎共有16週,預產期之前6週就可放,產後還有法定的10週。
  生到第三胎,政府體諒你家中已經人口眾多,預產期之前8週就可放,之後還有18週,共有26週的產假可享,讓你好好為「大家族」的來臨做好準備。懷多胞胎時假更多,生雙胞胎者共有34週產假,產前12週,產後22週。
  如果你的肚子有本事可以懷到三胞胎以上,法國產假可以一舉上衝到46週。而更有趣的是,你不想放這麼多也行,法定最短可以縮到只放8週,產前2週產後6週。在所有的假期裡,法國媽都是全薪照領!奶爸帶薪產假是2週,父母親另外還有不帶薪育兒假可供選擇,父母雙方共享104週,約計有兩年之長喔。

<產假比一比2>北歐篇 生個孩子 產假以年計算
  北歐國家在產假方面都很大方,不但動則以「年」計,而且男女平等在產假規定裡就可以嗅出真相。
  像是丹麥的產假規定相當彈性,也就是在法定50週的產假中,母親有權可休18週,剩下的32週則由母、父親雙方協調分享。兩方有雇主的任一方,在休假期間將持續給付全薪資。瑞典產前50天可休,之後父母任一方可以分享45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父母均可以領原薪的八成。
  挪威產假可選休54週,領八成薪;或選休44週領全薪。硬性規定孕婦產前必休至少3週,產後至少6週。挪威爸也有45週八成薪假,或35週全薪假可選,但是規定至少要休6週。
  芬蘭媽產假有105天可放,其後158天可與父親分配使用。芬蘭爸在產後立即可休一週,帶薪假最高有18天,之後可與母親分享假期。產假期間母親原則上可領八成薪,但是薪水越高者可領比例就越低,可以看出芬蘭在這種地方也講究社會分配,像是年薪超過4萬1千歐元(約兩百萬元)的母親,產假期間只能領取原薪的四分之一。而完全沒有工作的產婦,每天則有15歐元(約7百元)可以領取。母親也有不帶薪產假供選擇,最長可到孩子滿3歲。

<產假比一比3>英國篇 兩週奶爸假 遭批太委屈
  英國產假法定是26週,不論是全職或打工,產婦都可以在預產期之前11週開始休。除了以上基本產假之外,英國另外還有加長型額外產假26週可以申請,但是必須及時通知雇主,好讓其做替代準備。
  產婦休假的一到六週,薪水是原薪的九成。九成薪假可以延長,視公司政策而定,該假期之後的產假,都以一週約六千多元替代原薪資。
  英國爸也有兩週法定產假,一週給基本工資,另一週給奶爸津貼。英國爸只有兩週產假在國內遭到大舉批評,泰晤士報譏笑說「英國爹是全歐洲最委屈的爹」,母親可以休達一年,老爸卻只有14天。雖然新規定說當媽的可以將後半年的假期「讓給奶爸」,但是決定權在母親,要看她「讓是不讓」。
  英國帶薪產假是有條件的,也就是必須在工作時有支付社會保險至少26週才能申請。在英國收養孩子跟產假有些類同規定可享。

<產假比一比4>西歐篇 奶爸假13週 義大利最高
  德國法定產假為14週,一般胎兒預產期之前6週就可放,產後還有8週。早產跟多胞胎者,產後可享有12週休假時間。產婦薪水在這整段期間均全額給付。德國父母親另外還有不帶薪假可供選擇,父母雙方共享156週,約計有3年之長。在某些福利更好的邦,生多胞胎者,政府還配奶媽到你家幫忙帶孩子,奶媽費當然是政府出。
  瑞士有法定產假14週,全額給薪,法律並規定不得解雇懷孕員工。奧地利16週,雙胞胎以上跟早產者,可以休到20週,產假期間全薪照給,母親有社會保險保護者,可獲得「週金」補助,價約勞動者最後13週淨所得之平均。比利時有產假15週,多胞胎可獲17週休假,產婦在休假的頭30天可獲平均82%原收入之給付,第二個月起則降為75%。愛爾蘭產婦有假26週,父親無帶薪假,但是願意的話可與母親分享16週的無薪假。
  義大利產假有22週,期間內產婦可得八成薪。父親帶薪假有高達13週,堪稱歐洲最高。父母另可共享最高44週的無薪假,但一人最高不能超過26週。
  葡萄牙有120天產假,多胞胎看多幾個,每多一個孩子出生就多30天,產婦在產假期間照領原薪資。母親產假必休6週,未用的休假日可由父親享用。西班牙有16週產假,多胞胎則每多一個孩子就多休兩週,產婦在產假期間也是原薪照領,一毛不減。
  荷蘭產婦有16週產假,受雇者如果年薪不超過167,000歐元,休假期間照原薪資給付,父親只有兩天產假,但父母親各有13週無薪假。希臘也有119天產假,可領七成五原薪資,另產婦一天領薪不少於6歐元者,最後一個月的薪水會全額給付。

【2010/3/16自由時報電子報】


大企業在台灣創造多少工作?將生產線移至海外,已是大企業必走之路

經部調查,6成大企業海外僱用人數已占員工總數8成...

文/于國欽

  1967年到1987年美國50家最大的製造業所創造的附加價值雖仍呈增加,但所僱用的人數卻持續減少,占全體僱用的比率由20.2%降至1 6.8%,大企業對就業機會的貢獻,有每況愈下之勢。
  一般人對大企業的印象是規模大、資本大、因此推論其所僱用的人數也多,但事實並非如此。全台灣大企業創造的產值占了6成,但就業人口1,100萬當中,受僱於大企業者不過占四分之一而已,更多人或受僱於中小企業、或自行開業、或在鄉間當農夫採菊東籬下、種豆南山下。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已經習慣於線性思考,因此思考經濟問題時亦然,例如投資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因此會推論投資規模愈大便可創造愈多的就業機會,再如經濟成長代表企業獲利增加,因此推論經濟成長率愈高,加薪幅度愈大。惟以近年的數據加以檢視,上述這些推論顯然都是錯的。
  有關經濟成長不必然代表薪水會增加,這些年大家感受深刻,已無需贅述,但何以大企業投資規模這麼大,營收這麼可觀,卻無法等幅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許多人可能不明白。其實原因不難理解,大企業通常是資本密集、或跨國投資企業,這樣型態的企業自然不可能創造太多的就業機會。
  何以如此?因為資本密集的大企業,投資雖多,但往往一個設備的更新,一項製程的升級即可取代大量的人力,因此大企業所僱用的人力與投資規模不相稱,可謂其來有自。
  在全球化生產的變遷下,大企業不只愈來愈資本密集,為了降低成本,將生產線移至海外已是多數大企業必走的路,而在國內只留下少數的研發、採購、接單、行銷的人力,近年大企業紛紛成了運籌中心,其所僱用人力豈能不每況愈下?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年前所蒐集的資料顯示,台灣的鴻海、華碩、佳世達、廣達及仁寶電子五哥,2004年合計在國內僱用的人數為2萬4千多人,到2006年降至2萬2千多人,這5家大企業所創造的營收與其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實在不成比例,經濟部前年的調查證實了這個現象,近6成大企業(海外僱用200人以上)海外僱用人數占國內外總僱用人數已逾8成,國內僱用比例寥寥無幾。
  所以如此,實為全球化使然,全球化改變了許多經濟法則,此係其一,原來規模龐大的製造業,在生產線移出後,大規模的製造廠商立即成了研發運籌中心,如此企業組織的改變,在國內所僱用的人力豈有不減少的道理?這也就難怪大企業所僱用的人數如今僅占全體就業人口的四分之一而已。
  大企業成了運籌中心,經由三角貿易仍可創造可觀的收益,依據2006年的工商普查可以發現,台灣製造業三角貿易收入占營收的比重已達25.2%,其中電腦、電子產品製造業更高達70.7%,顯示三角貿易已躍居當前帶動國內經濟成長的重要動能。
  從美國1967至1987年的大企業僱用人數下滑及台灣近年來大企業僱用人數不如預期看來,大企業雖可透過全球運籌,經由三角貿易創造可觀的產值,但是卻不可能創造等幅的就業機會,三角貿易可以讓GDP成長,卻難以紓解失業困境,如果這個趨勢持續演化下去,台灣經濟會變成什麼模樣?值得思考。
  想想,政府當年規劃亞太營運中心,寄望企業根留台灣的策略,如今看來,顯然不是在這一波全球化經濟裡紓解台灣失業困境的最佳策略。

【2010/03/14工商時報】


健保新費率5.17% 造福庶民苦了高薪族

陳清芳

  健保費率今天定案,4月1日起調為5.17%,共有425萬人受影響;月薪5萬1410元以下者獲政府補助,雇主負擔則加倍,健保年增522億元收入。衛生署長楊志良也留任,力拚二代健保。
  總統馬英九上午8時舉行全民健康保險費率調整會議,與會人士有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曾永權、楊志良、健保局長鄭守夏、經建會主委蔡勳雄、國民黨籍立委林益世、楊麗環、侯彩鳳、林滄敏與林鴻池等人。歷經兩個多小時的討論,健保調整案拍板。
  吳敦義、楊志良、鄭守夏上午11時在行政院新聞局召開「照顧弱勢、落實庶民經濟-健保費率依法調整建議方案」記者會,吳敦義宣布健保費率調整,將採單一費率、差別補助方式,4月1日實施。
  對於是否留任,楊志良說,老師當久了,還是自覺不適合行政體系。他自謙「能力不足」,但會再努力一陣子,力拼二代健保的全民健保法案,不過,留下來的期限就以立法院這個會期為限。
  根據健保費率調整案,78%民眾不受影響,費率調為5.17%,月投保薪資新台幣5萬1410元以下者獲政府補助新增保費,超過5萬3000元者需自付新增差額,估年增522億餘元保費收入。
  衛生署試算,因保費補助而負擔減輕或不受影響者,合計約1794萬人,佔總保險對象的78%。即使菸品健康捐全額挹注,也不足以按比例補助廣大中、低收入民眾多繳的保費,因此,衛生署將編健康照護基金預算補貼健保。
  至於月薪6萬7950元以上的230萬名高薪者多繳的保費,將自行吸收。由於月薪通常包括加班費、交通費、誤餐費、獎金,高於健保投保薪資,健保局估計,月薪6萬7950元者的實際投保薪資為5萬3000元,每個月將平均多繳保費194元。
  月薪5萬1410元以下的民眾,投保薪資為4萬100元者,將由政府100%補助保費漲幅。月薪5萬1410元到5萬3850元者約195萬人,投保薪資介於4萬2000元到5萬600元的族群,政府將補助20%的保費漲幅,估計每月平均將多繳21元。
  吳敦義認為,健保調漲方式,符合「庶民經濟」原則,庶民調漲的幅度「就是1個便當錢」。
  但民眾有的叫好,有的喊不公。25歲的曾小姐指出,「反正我薪水不高,漲健保跟我沒有關係」。40歲的張先生卻覺不公平,他月薪近7萬元,卻是1份薪水養全家3口,「應該用家戶所得來算健保費比較公平」。
  正在請育嬰假的顧先生說,全家4口就靠太太養家,這下子他會不敢延長育嬰假。
  根據現行健保法規定,有固定雇主上班族屬於第1類保險對象,分攤30%的健保費,他們的雇主負擔60%,政府負擔10%。衛生署估計,這次被漲到健保的高薪上班族,保費總計年增約66億元,雇主則多付總計132億元。
  這次健保費率調整後,屬兩年平衡費率,亦即僅限這兩年可以收支平衡,但健保往年累計的虧損數百億元,仍未填平。因此,楊志良說,調整保費只是暫時措施,目標還是要推動二代健保。

【99/03/17中央社】


總員額法下月實施 行政院將精簡萬人

文/崔慈悌

  配合政府組織再造人事精簡的「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將從今年4月1日起實施。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員員額上限為17.3萬人,由於較現有員額少了近1萬多人,實施後將搭配暫行條例加發7個月慰助金等優惠離退措施,以精簡員額。
  立法院在今年初三讀通過政府組織再造四法,今年2月3日正式公布「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其中第11條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考試院表示,在考量兩院會銜及相關籌備事項行政作業期程,使各機關100年度員額能在總員額法相關規定下合理配置及有效管理,配合100年度中央政府概算編列作業,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將總員額法的施行日期定為99年4月1日施行,將於近期內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
  由於整個組織再造在101年元旦正式啟動後,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員就將依員額法規定縮減上限為17.3萬人,不僅較目前法定員額22萬人縮減了2成3,也比現行18.2萬人還少,加上法定上限應稍高於實際預算員額數,才能因應突發的用人需要,未來將透過實施員額評鑑、優惠離職等方式,逐年檢討精簡。

【2010/03/12工商時報】


聘用外籍人士,若契約有訂 企業可列薪資費用

文/王信人

  財政部昨日發布,企業替外籍專業人士繳納個人綜所稅,如在聘僱契約中有訂定是屬於提供勞務的報酬一部分,且公司已有辦理薪資扣繳,則屬於員工個人薪資所得,並可列為公司的薪資費用。
  97年舊解釋令,企業替外籍專業人士繳納綜所稅,屬「捐贈」行為,公司不能列為費用;個人則屬「其他所得」,要申報所得稅。由於引起很多企業抱怨,所以財政部昨天修正,如果公司和外籍人士之間有訂約,由公司負擔個人的稅負,屬於個人的薪資所得,則公司要依規定每個月扣繳。
  此外,財政部也發布,新增訂專利師可適用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的範圍。
  財政部表示,為吸引國際專業人才來臺,提升我國競爭力,從97年起施行「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適用範圍」,明定雇主聘僱不具雙重國籍之外籍專業人士,從事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或擔任第2款規定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的主管,且月薪達10萬元以上,則雇主依聘僱契約給付該人士及其眷屬來回旅費、返國渡假旅費、搬家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租金、租賃物修繕費及子女獎學金等,可列為費用,且不列為該員工應稅所得。
  財政部最近修正,改以同一課稅年度內,境內和境外雇主給付的應稅薪資合計在120萬元以上(即10萬元×12個月),外籍專業人士當年度在台居留期間如果未滿1年,則以在台停留工作期間的薪資,換算的全年應稅薪資仍須達120萬元,才可適用租稅優惠。

【2010/03/11工商時報】


服務課程Lesson 1:學講話,學聽話

文/盧智芳

  編按:「白目」是在服務業工作的大忌。小則破壞顧客心情,大則斲傷企業競爭力。礁溪老爺大酒店總經理沈方正自今年1月起,將以「別做白目人」為題,分享他所見所思。想成為服務業的優質人才,非看不可。
  學講話跟學聽話,其實是最近我到大學演講的題目,我發現這個問題在服務業非常嚴重,必須從學生還在念書時,就提醒他們。
  先講不會說話這件事。以前溝通是有「過程」的,譬如約吃飯,得打好幾通電話找人,也許是對方的爸媽或同事接,還要寒暄幾句,中間有好幾次跟人接觸的介面。行動電話出現後,只剩下單點對單點的溝通,有MSN跟Facebook後更可怕,變成「不接觸的接觸」。
  有個同事在Facebook上辦活動邀吃飯,我按了「參加」,但一直沒下文,後來我就沒去。一週後碰到另一個同事,問他這活動如何?他說不知道,因為他按「不參加」。於是我直接問揪團的人,他說只有3個人參加,就自動取消了。你看,在不溝通的狀態下,要是沒有人去追蹤這件事,等於完全沒發生過。
  明明很簡單的事,現在大家也不當面講。就像我的同事明明在辦公室外面,偏要打MSN敲我:「要請示一件事。」我打說:「什麼?」他又打:「等一下有誰要來找你.....」到最後我沒耐性了,直接說:「進來辦公室。」
  習慣這種溝通模式的人,怎麼做服務業呢?客人問:「餐廳是兩點結束營業?」他回答:「啊不然咧?」客人說:「菜單只有兩種選擇?」他回說:「是喔,怎麼了?」這是網路上的對話,不是人跟人的對話。在電腦的對話框裡敲回去,還滿cute的,但對人這樣講話,聽的人就像被雷打到一樣。
  講話有沒有讓對方感受到溫暖、體貼,則是更進一步的層次。像客人住房時,可以自由選擇報紙,有人說話的方式是:「聯合自由中時工商經濟,看哪一種?」真正的「款待」,應該說:「不知道明天早上為您準備哪一種報紙?我們的選擇有什麼.....」這是有心意跟沒心意的差別,兩者意義完全不同。

「聽」的同時,要「想」 「聽不到」,是另一個問題。
  在廚房裡,通常廚師出菜時會對服務人員覆誦一次菜名跟桌號,譬如:「53桌,送鮑魚龍蝦。」我曾看到服務生拿出去後,客人問:「明蝦旁邊的是什麼?」他馬上用對講機又問廚房:「53桌問鮑魚明蝦中,明蝦旁邊的是什麼?」當場,聽的人忍不住臉上三條斜線:這問的是人話嗎?
  有位其他餐廳的高階主管告訴我另一個故事,我當場笑倒在地。有對夫婦是常客,要慶祝結婚30周年。當天他們女兒從美國偷偷回來,活動進行到一半,走進來跟爸媽抱在一起,氣氛非常感人,突然有服務生插進來問:「小姐妳還沒點菜,主菜要吃什麼?」
  會發生這麼扯的事,就是因為他沒有真正在「聽」、在「看」,也沒有在「想」。
  怎麼訓練同事聽得到、看得到,會說話,看起來很簡單,對我們來說卻是非常艱鉅的任務。

小心連電腦都贏過你
  從人才的「選訓留用」4個面向來看,第1是選,面試時就要注意他的聽話、講話。如果症狀太嚴重,是教不來的。
  第2是訓。不要覺得聽話、講話不需要訓練,在今天的服務業環境中,要。
  最簡單的方式是,教他一旦聽到無法判斷的狀況,要找主管。我們會這樣說:「你聽了以後覺得意思『怪怪』的,就要告訴主管。」不能只對年輕人說「覺得有問題時」,因為他不覺得有問題。
  選了也訓練過後,如果他還不行,那就不能留。因為要是始終沒有「人」的溫度跟感覺,在這個行業中,發展會有限制。
  每個人都能做到會聽、會講,競爭力才會出來。我常跟同事說,如果以那種方式聽話、講話,以後你們就沒有工作了,因為智慧型電腦聽懂的程度會比你們還高。這也是在服務業工作時,真正的Lesson 1。

延伸思考:
  1.如果你是管理者,會不會你也聽不到?在現場監督作業時,是否只重視生產量跟服務的速度,卻沒聽見你的員工說什麼?
  2.如果你是員工,可以想想工作中講過100遍的話,如何提高附加價值?像「歡迎光臨」、「新產品推出」,我講跟別人講有何不同?

【2010/03Cheers 113期】

本電子報由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台北: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41號4樓之1
旺達顧問:http://www.wo.com.tw  企業若需人力派遣服務客服電話:(台北)02-25285050 E-mail給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