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加值服務依規約對本公司會員發送,若您不想再收到此訊息,請按下 取消訂閱
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51期 (2010/10/20)

【法令焦點】

1.勞資爭議仲裁制度邁向新紀元
2.新增勞保失能給付項目 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平均可領41萬元
 3.外勞直聘 明年中上路
4.建教生 禁上大夜班

【最新報導】

1.明年元月 健保擴大腎病照護

您認識幾家headhunter?專為中高階人才及獵才公司打造的獵才入口網站 - 經理人獵才網www.mgrjob.com終於登場了。有別於時下一般的人力銀行,經理人獵才網不只提供媒合服務,更提供一個匿名的聯絡平台,讓在職的中高階人才也可以安心的建立顧問人脈,以備不時之需。立即造訪  經理人獵才網


勞資爭議仲裁制度邁向新紀元

勞資處

勞委會表示,依照新修正的勞資爭議處理法,應訂定的勞資爭議仲裁辦法草案已於日前經該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未來配合勞動三法實施,將可強化仲裁功能,有效解決勞資爭議。

勞資爭議之仲裁程序係指,勞資爭議發生後,勞資雙方為解決爭議,共同合意由中立且公正之第三者所進行之爭議處理程序。勞委會表示,去年修正通過之勞資爭議處理法,特別將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納入仲裁範圍,並明定經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得不經調解程序,逕付仲裁;此外增訂獨任仲裁人,明定仲裁判斷之效力等措施,期能透過制度改革,促使勞資雙方善加利用該制度,並期藉由公正、專業第三人判斷,消弭爭議,解決勞資衝突。

依據該法授權訂定之勞資爭議仲裁辦法草案已於本年九月二十三日經勞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其主要內容包括,明定仲裁人或仲裁委員之資格,將主任仲裁委員、獨任仲裁人、仲裁委員以專業層次之安排,強化對當事人在爭議仲裁程序之保障;其次,為使當事人瞭解仲裁程序之進行,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仲裁申請時,應口頭說明仲裁程序;又,為避免仲裁委員以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之「特殊情形」任意延長調查時間,明定特殊情形之類型,並規定受指派調查委員,應就前開事由提報仲裁委員會決議後始得延長調查期間。再者,由於仲裁案件可能涉及整體社、經、政等因素,為使仲裁判斷有明確資訊以為依據,爰規定如有必要時,仲裁人或仲裁委員得委託第三人或機構提供專家意見。

勞委會表示,我國勞資爭議以權利事項為主,仲裁制度過去受限於僅得以調整事項之爭議為仲裁標的,致使勞資雙方循仲裁機制解決爭議比例並不顯著,惟新法實施後已匡正許多仲裁規定,未來我國仲裁制度將可提供勞資雙方解決爭議更多元的選擇。

【勞委會 2010/10/19】


新增勞保失能給付項目 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平均可領41萬元

勞工保險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日前審議通過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修正案,放寬勞保被保險人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可申請失能給付,並簡化植物人給付申請程序,新措施自10月10日起實施。

勞委會表示,勞保失能給付項目會隨醫學進步而不斷增修,本次依醫學專業意見新增為失能項目後,被保險人因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且經手術後6個月以上,得依規定申請失能給付,以平均投保薪資28,000元計算,可因此領到失能給付約41萬元。另外,考量勞工因失能而成為植物人狀態後,通常即轉由內科診治維持生命功能,為了避免患者及家屬為申請失能給付,須前往設有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之醫療院所就診開具診斷書,路程往返造成不便,改由勞工保險局直接向被保險人就診醫院調閱相關病歷資料審查,以達到簡政便民之功效。

本次勞委會亦同步審議通過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案,新增醫療用假髮、遮瑕化妝品、義耳、義鼻等顏面補綴物,觸碰式螢幕及遙控輔具等生活輔具,共計13項。未來顏面損傷職災勞工可藉由相關輔具協助,增進職場適應,而其他因職災而致身心障礙勞工則可藉由生活輔具提升生活自主性。另外,以往職災勞工須兩耳聽力損失同時達到55至110分貝,才可以申請助聽器,修正後只要單耳達到標準,亦可以申請補助。勞委會並表示,各項輔助器具補助不以一次為限,職災勞工於輔助器具使用期限期滿後,如經專業人員評估有繼續使用之需要,可再次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勞委會 2010/10/15】


外勞直聘 明年中上路

洪素卿

為減少外勞因高額仲介費而逃跑,勞委會規劃已久的外勞「直接聘僱選工平台」,計畫明年中上路。目前與外勞來源國協商結果,除印尼之外,其他國家都願意合作建置人力資料庫,最快明年中我國雇主可望直接透過選工平台挑選勞工、自行聘僱外勞,不需透過仲介。


職訓局官員指出,由雇主直接聘僱,外勞將可省下高額國外仲介費,雇主也可省下必須付給本國仲介公司的登記仲介費一七二八○元。但有別於部分大企業自行成立仲介公司或簽定專屬仲介公司,早就自行選工、自行聘僱,一般小企業以及家庭類雇主,初次聘僱外勞時,常因沒有人力來源、多半要透過仲介,也因此,需要外勞來源國完成勞工人力庫的建置。


面對外界質疑鼓勵檢舉外勞、是把外勞當成全民公敵,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這是為了保障外勞與本勞權益,避免剝削與意外發生。獎金制度過去就存在,額度部分還要討論。

【自由時報 2010/10/15】


建教生 禁上大夜班

林曉雲、胡清暉、洪友芳

建教生將全面禁止上大夜班!

鑑於學界、企業建教合作屢遭投訴罔顧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公布「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禁止安排專班學生輪值晚間十點到隔天早上七點的大夜班,違者取消合作契約,一百學年起新班全面實施。

產學專班下學年全面實施

三萬五千名高中職建教生也將比照辦理,教育部中辦表示,勞基法已禁止十五到十六歲建教生上晚間八點到隔晨六點的夜班,十七到十八歲的建教生將比照產學專班,禁上晚間十點到隔晨七點的大夜班,教育部將在兩週內普查建教班,違規學校處以減招或刪減補助款。

綜合高中、高職、技職校院等技職學制都與企業界有建教合作,諸如電子、機械、美容、餐飲、護理、旅遊等各類科都涵括。「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即是高職、科大及業者三方合作,九十九學年共有五十六班、兩千五百名學生,例如明新科大與台積電、聯電合開專班外,宏達電和龍華科大合開無線寬頻專班等。

有鑑於過去常有家長投訴,建教合作將學生當成廉價勞工,或超時工作、工作到半夜、或短給薪資;教育部因而著手修訂產學合作相關規範,不僅要求薪資津貼、工作內容需符合勞基法,除護理類工作有特別需求外,學生不得輪值大夜班。

明新科大資管系主任葉慈章表示,該校與芳曙商工和台積電合開半導體專班,學生要讀八年(高職三年、二專三年、二技二年),高職都是日班,但後五年則是兼具專班學生和正式員工身分,半年做日班(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半年做晚班(晚上七點到隔天早上七點),做兩天、休一天、讀一天,新制恐使科技業者不願合開專班,不利學生未來的工作機會。

校方憂不利學生工作機會

不過海山高工教師黃耀南說,部分電子大廠,排大夜班比日班每月多了近五千元,但建教生一天工作十二小時後,接著去上課,長期下來對身體是很大負荷;建教生權利促進聯盟發言人謝創智也表示,建教生身分是學生,業界若想培養有用人才,應支持教育部政策。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校長方俊權表示,很多產學合作專班同學家境不好,教育部訂出統一規範,學校可更有力與廠商協調,避免學生被剝削;高雄餐旅學院產學專班同學高佳祥則認為,禁止上大夜班保護對象應限於高職建教生,大專生多已成年,應視工作性質決定。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李彥儀強調,學生到工廠工作仍屬於實習課程,依勞基法規定,不得上大夜班,是否開設專班,廠商是願者上鉤,教育部從明年起執行並進行專班普查,若有違規,會先限期改善,否則取消合作契約。

聯電台積電表示不受影響

半導體業晶圓廠採日夜輪班制,相對於校方擔心新制會降低電子廠合作產學專班意願,但聯電、台積電都表示不受影響。

聯電表示,不鼓勵學生輪值夜班;台積電指出,產學合作是提供技術員進修管道之一,工作安排以日班為主。

【自由時報 2010/10/20】


明年元月 健保擴大腎病照護

魏怡嘉

我國為擴大照顧慢性腎臟病患,從明年1月起,健保將第1至第3a期慢性腎臟病人,納入洗腎前的個案管理及衛教計畫(Pre-ESRD計畫),有139萬人符合收案條件,估計其中的50萬人會實際進到這個計畫內,共編列4億元預算,希望能降低國內的洗腎人數。

健保局醫管組科長張溫溫表示,目前國內1年約有6萬5千多人洗腎,每年約新增2000多位洗腎病患,1年花掉300多億元健保支出,對健保財務而言,可說是沉重的負擔。

張溫溫指出,慢性腎臟病可分1到5期,估計國內約有202萬人是洗腎潛在的高危險群,健保已針對第3b、4、5期慢性腎臟病患提供Pre-ESRD計畫,計畫執行2年後,共收案腎衰竭前期病人2萬4819人,透過「加強式」的衛教與個案管理後,經腎臟醫學會實驗證明,可有效延緩腎功能惡化速度,2008年進入洗腎人數計8765人,發生率負成長達8%。

由於試辦計畫已見到成效,明年1月起,健保局決擴大試辦對象,將第1-3a期慢性腎臟病患也一併納入。由於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有這方面的問題,因此若是接受成人健檢,或是檢查時發現,有蛋白尿等各項數值符合第1-3a期指標時,醫院就會將病患納入這個計畫的個案管理。

醫院除了會幫病患衛教,要求患者減少飲食鹽分的攝取,及不要吃來路不明的藥物之外,也會要求病患每3到6個月定期回診,追蹤腎功能的變化,避免惡化到洗腎的程度。



【自由時報 2010/10/20】

本電子報由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台北: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41號4樓之1
旺達顧問:http://www.wo.com.tw  企業若需人力派遣服務客服電話:(台北)02-25285050 E-mail給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