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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61期 (2010/12/29)

【最新報導】

1.北京基本工資漲20% 中國最高
2.當工讀 做派遣 騎驢找馬盼全職
 3.創新高 打工仔、飛特族暴增 破72萬人
4.新年新制 綜所稅率調降約250萬戶受惠
 5.最新精算報告出爐 5.5兆潛藏負債 勞保剩約20年壽命
6.過勞死認定放寬 不限工作場所 過去有相關病史也可認定

【法令焦點】

1.二代健保修正版 股利、獎金逾2千 須繳補充保費
2.過勞未死但全癱 最高給付60個月
 3.勞工想協商 雇主不能說「不」-新勞工三法將上路,企業主,你準備好了嗎?

【HR充電站】

1.職場霸凌5大招 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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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本工資漲20% 中國最高

元月起調至1,160元人民幣,調幅較往年加倍,其他城市恐跟進調整

文/劉馥瑜

  自明(2011)年元旦起,北京市最低基本工資從每月960元人民幣(下同)調高至每月1,160元,漲幅高達20.8%;調整後,北京將超 越上海(每月1,120元),成為大陸基本工資最高的城市。
  而由於北京調高基本工資具有指標性意義,大陸其他城市恐陸續跟進。
  今年6月,北京市人保局才宣布,自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800元上調至960元,漲幅高達20%,較常年平均增長比例高出近一倍。僅半年的時間,北京市再度調高最低基本工資。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保局)昨(27)日發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居民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最低基本工資、失業保險金等調整方案。
  據方案,2011年,北京市最低基本工資標準從目前的每月960元調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增幅為20.8%。
  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基本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1元提高到每小時13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基本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5.7元提高到每小時30元。
  北京市人保局勞動關係處處長王明山表示,北京以前每年7月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這次提前到年初調整,綜合考慮目前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最低收入組人均收入生活消費水平等因素;他並指出,中國大陸其他城市可能將陸續調高最低工資標準。
  自1994年起,北京市建立最低工資制度,至今16年間,每年調整平均增幅為10%。
  此外,北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居民失業保險金等亦同步上調。
  據北京市人保局副局長桂生表示,從明年開始,北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每月增加210元至2,268元,增幅10.2%。
  至於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將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8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310元;福利養老金將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230元;傷殘津貼由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調整到人均每月2,504元,增加303元,增幅13.8%。
  另外,自明年起,北京城鎮居民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成長17.49%;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 由468元上調到588元。
  桂生表示,各項待遇調整金額都創歷史最高,將有283萬人受惠,預計政府全年總共需增加支出51.5億元。

【工商時報2010/12/28】


當工讀 做派遣 騎驢找馬盼全職

文/張舒婷

  廿三歲的王小姐去年自某私立科技大學畢業,身邊不少選擇「二十二K企業實習方案」的朋友薪水比兼職工作還少,工時彈性又低,苦不堪言。新鮮人想謀求正式工作,競爭力不如人,她決定先放棄一般正職,到餐廳當工讀生。
  王小姐說,自己一個月平均工作一九○小時,時薪一三○元,每月進帳兩萬五千元,月休六到七天假,不論待遇或時間彈性,都比二十二K方案令她滿意許多。但她還是希望找到一份薪資等條件都能接受的全職工作。
  今年卅二歲的奚筱蕙進入職場十多年,原本多從事行政、核保等職務,月薪在兩萬到兩萬五間。近一、兩年,強烈感受到景氣低迷,正式職缺銳減,便開始找尋派遣職務。
  她說,派遣工作的合約通常不超過一年,但工作內容相對單純,且和她先前的薪水只相差兩、三千元,卻能深入了解其他產業的特性。她上一份工作在是銀行派遣職,雖然得到被拔擢為正式員工的機會,但她認為銀行業不適合自己而婉拒。
  兩年多前,金融風暴席捲全球,當時五十五歲的陳先生原在電機公司任總務,由於公司人事調整,服務滿卅年的他決定優退;再以派遣方式回聘,從事總務兼協助人事的工作。
  陳先生認為,人力派遣是很好的工作跳板,只要肯努力,一方面有機會轉為正職人員,另方面也可有工作體驗。但要以慎選人力派遣業者為前提,找工作時也安心許多。

【中國時報2010/12/27】


創新高 打工仔、飛特族暴增 破72萬人

近3年國內「非典型就業」逐年上升 15至24歲勞動人口中 有四分之一從事非全職工作 居各年齡層之冠

文/張舒婷

  今年失業率跌破五%,但國內「打工仔」、「飛特族」暴增!主計處最新報告指出,近三年國內非典型就業人數逐年上升,今年達七二.三萬人,來到歷史最高。主計處統計,國內十五至廿四歲勞動人口中,非典型就業者約占廿五%,居各年齡層之冠,有年輕化跡象。
  大專以上就業者中,每一百人中約六人是非典型工作者,也呈上升態勢,顯見打工仔、飛特族不再是刻板印象中的中高齡、低學歷、二度就業等相對弱勢族群。
  「非典型就業」是指企業主為節省人力成本,聘僱非正式的工作人員,包括部分工時、臨時工、人力派遣等。例如,補教業、大賣場工讀生、餐飲業臨時工、一年一聘的派遣人力,或以自由兼職為主的「 飛特族」(freeter的諧音)。
  美國《商業周刊》深度報導指出,後金融海嘯時代來臨,「以臨時工作人員取代正職」在美國企業界蔚為風尚,先前大裁員的企業尤其熱中此道。受害最深者,莫過於剛從學校畢業、找尋人生第一份工作的新鮮人。
  台灣也難逃此趨勢。主計處自三年前開始調查非典型就業人數,也呈現逐年遞增趨勢,前年六五萬人,去年六八.七萬人。目前國內非典型工作者約占全體勞工的六.九二%,高於去年六.七一%,創史上新高。
  經建會資料顯示,在全球化效應下,亞洲國家的「非典型僱用潮」也儼然成形,日本一九九○年占總就業人口廿%,二○○七年已升至 卅四%;韓國○八年突破四四%後,○九年上揚至五十%左右。
  主計處官員指出,今年營造業的非典型勞工為十二.七萬人,約占該產業總員工十六%,不論是人數或比例均拔得頭籌。這是因營造業 以勞力為主的職缺較多,替代性高,業者愈來愈傾向運用臨時、短期工。

【中國時報2010/12/27】


新年新制 綜所稅率調降約250萬戶受惠

明年2月起強制投保雇主附加條款,教師在校執行職務死傷可列入保障

文/鄭琪芳、洪素卿

  新的一年,多項新制上路,包括綜所稅最低三級距稅率各調降一個百分點、薪資所得扣繳率降低。原醞釀勞健保雙漲,在二代健保費費率迄今喬不攏的情況下,勞保費率已經確定從元旦開始調漲。

薪資所得扣繳率降至5%
  明年最棒的新制,首推綜所稅調降最低三級距稅率,由六%、十三%及二十一%調降至五%、十二%及二十%,營所稅稅率也由二十五%降至十七%,個人及企業都可以省點支出。薪資所得扣繳率也由六%降至五%,兼職所得及年終獎金等非固定薪資,超過六.八五萬元才要扣繳。
  申報內容較單純」的案件,例如採用「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等,也將由國稅局先計算稅額,再於四月底前寄發繳款書,民眾核對無誤後繳納稅款,就完成結算申報,預估將有二五○萬戶受惠。

勞保費率 自元旦起調漲
  此外,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明年五月首度申報,個人海外所得一百萬元以上、年所得超過六百萬元,才會納入課稅,不溯及既往,且海外已繳納稅額可以扣抵。
  攸關大眾的新制,還有勞保費率調高○.五個百分點。一般受雇勞工勞保加上就保的總費率,將從原本的七.五%調高到八%,職業工會加保勞工勞保費率則從六.五%調整至七%。以平均月投保薪資二.八萬元計算,勞工平均一年增加三百三十六元保費,雇主平均一年要幫一個員工多繳近一千一百七十六元保費。

基本工資將調升到17880元
  因應元旦起基本工資從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調升到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勞保投保級距針對一般勞工的最低投保薪資級距,也從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調整為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影響所及包括目前在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一萬七千四百元以及部分投保一萬八千三百元的勞工。
  其中目前投保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以及一萬七千四百元的勞工,投保級距向上調整為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保費會微幅上升。而原本薪資超過一萬七千四百元,但不到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的勞工,過去須以一萬八千三百元投保,現在則改為一千七千八百八十元投保,保費會微幅下降。

健保投保金額也一起變動
  健保的投保金額分級表是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因此一起更動。原月薪在第一級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第二級一萬七千四百元者,全改列新的第一級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月繳保費將從現行兩百三十六元、兩百三十八元,提高到兩百四十四元,受影響者逾兩百萬人。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0/12/27】


最新精算報告出爐 5.5兆潛藏負債 勞保剩約20年壽命

文/唐鎮宇

  攸關九百四十一萬名勞工權益的勞保最新精算報告出爐,顯示勞保年金實施雖讓勞工「活越久領越多」,但也讓勞保潛藏負債暴增二.三七兆,達五.五兆;報告指出,若再拿不出對策,勞保將在民國一二○年宣告破產。
  勞委會表示,精算報告「假設」各種年金提領狀況,人口死亡、生育率等推估財務,但實際現況來看,勞保基金財務收支仍保持順差。接下來會對精算報告內容開會討論外,也會提供給經建會年金保險小組參考。
  精算報告指出,若勞保未在去年元旦實施年金制、仍維持一次給付制,可能在民國一○三年就宣告玩完;實施年金雖然讓勞保得以「延壽」十七年,但也仍讓財務失衡更加嚴重。年金實施前費率得達十一.○八%才能維持財務平衡,但實際只收五.五%;年金實施後的平衡費率需達廿三.八四%,但目前僅六.五%,就算未來逐步調高到法定上限十二%,也明顯不足。
  勞委會曾研議修法把九十七年底前的潛藏債務由政府撥補,報告指出,若順利撥補,勞保可望延壽到民國一百卅六年,但這筆債同樣是「破兆」的天文數字,高達二.八五兆,就算分卅年撥補,每年也要一千四百億。
  官員透露,世界各國遇到社會保險的財務問題,不外乎「調高費率」、「降低給付」或「延後退休年齡」這三招,但不論哪一招都一定會有某一年齡層的人權益受損;九十七年年底立院曾決議要求政府撥補,但主計處以「政府財務窘困,社會保險應自給自足」為由拒絕。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表示,政府對被保險人遠少於勞保的公保,歷年已撥補三千多億;勞保潛藏負債如此驚人,政府卻從未撥補,不能因為是「天價」就選擇視若無睹。但他也指出,未來不管逐步調高費率或降低給付,都必須考慮世代公平性的問題。

【中國時報2010/12/26】


過勞死認定放寬 不限工作場所 過去有相關病史也可認定

文/洪素卿、魏怡嘉

  現代職場競爭激烈,上班族不僅工時長,工作壓力也超高,勞委會公告修正過勞死認定標準,不僅降低過勞死前的連續加班時數標準,只要確定死亡是工作因素引起,即使過去有相關病史,一樣可認定為過勞死。
  勞委會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指出,這次修正指引除參考職災保護政策及最新醫學文獻,並經神經內科、心臟內科專科醫師、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流行病學專家反覆討論。主要修正重點之一是,只要勞工的腦心血管相關疾病是因為職業因素,導致疾病超越了自然病程而明顯惡化,就可認定是職業原因造成惡化或促發。
  值得注意的是,就算病發地點不在工作場所,只要確定與工作因素相關,一樣可被認定是過勞死。
  其次,新制也降低「長期工作過重」認定標準,原本發病前一個月要加班一百小時才算工作過重,現在下修為九十二小時;至於發病前二至六個月平均每月加班八十小時,則修正為七十二小時。
  這次也將細分促發腦心血管疾病的主要原因,除了一般熟知的工作負荷過重,例如不規則的工作、工作時間長、經常出差、輪班工作或夜班工作及異常溫度環境、噪音等,並細分為異常事件、短期工作過重及長期工作過重三類別,其中異常事件又納入精神負荷、身體負荷及工作環境變化事件。

目標疾病增狹心症等4種
  可被認定為過勞死相關循環系統疾病的「目標疾病」,也增列狹心症、嚴重心律不整、心臟停止及心因性猝死;此外,只要是腦心血管疾病猝死案件,如有解剖報告及相關文獻支持,經綜合判斷工作負荷對惡化促發的貢獻大於五十%者,一樣可以認定為過勞。
  這次也同步將雇主舉證原則明白納入,避免勞資雙方工作負荷歧見認定困難,先聽取勞方意見,再請資方舉證包括勞工的出勤紀錄等。
  振興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黃文彬表示,人在連續工作數十小時,加上睡眠嚴重不足,身體處在不穩定狀態,腎上腺素分泌偏高,發炎指數也處在高檔狀態,的確容易引起心肌梗塞及心律不整。
  不過,黃文彬指出,前提是需有引起過勞的條件,例如超時工作等因素,而不是所有具這方面問題的民眾死亡就一定跟過勞有關,心臟問題死亡只是過勞的最後結果表現,需要整體綜合情況做專業判斷。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0/12/23】


二代健保修正版 股利、獎金逾2千 須繳補充保費

文/黃天如

  衛生署昨日舉辦二代健保國民黨修正版公聽會,經行政院與立院黨團協商後,仍將採「雙費基、雙費率」,其中股利、利息等補充保費 單筆費基扣繳下限為二千元,費率則依投保薪資費率等比率調整,上限為二.四%。
  雖然二代健保修正版即將進入朝野協商倒數階段,昨天參與公聽會的立法委員、專家學者、職業工會代表還是意見分歧,對此衛生署長楊志良無奈地說:「就如預料,完全沒有交集!」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則批評,二代健保國民黨版根本就是「一國多制」。
  以一名因家計負擔太重不得不多加班,還要兼差的上班族為例,其投保薪資扣繳費率一.五%(費率五%乘以受雇者自付三成保費);加班費不在補充保費之列,無須扣繳;兼差所得因屬補充保費,須依費率二%扣繳,「同一個人的收入竟然就有三種不同費率」。
  另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副所長羅紀(王京)、亞洲大學健康暨醫務管理學系榮譽教授吳凱勳則主張,與其大費周章地調整費率,不如將現有眷口數上限,從三人調降至二人,便可達到減輕多眷口數家庭負擔目的。
  楊志良說,降低眷口數他樂觀其成,因為二代健保一開始最重要的訴求之一,就是希望透過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降低多眷口數家庭的負擔,「但一旦眷口數降低,費基收入就會大幅減少,費率就無法壓低到五%。」
  由於修正版中未明訂股利、利息、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租賃所得及兼差所得等六項補充保費費率上限,所以,現場有民眾擔心一旦投保薪資調到法定費率上限六%,補充保費費率將無限上綱往上飆,對靠獎金過活的業務員、出租房子養老的銀髮族很不公平。
  對此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說,修正版條文第卅三條明訂「補充保費實施第一年,費率以二%計算,自第二年起依投保薪資費率之成長率調整…」若以投保薪資費率第一年為五%為例,依法最高只能調到六%,最高調幅為廿%,所以補充保費費率最多也只能從二%調到二.四%,即不得再增加。

【中國時報2010/12/25】


過勞未死但全癱 最高給付60個月

文/唐鎮宇

  「過勞」職災認定標準大幅放寬,勞委會表示,一般猝死最高只能拿到卅五個月給付,但若過勞死認定為職災,可獲得四十五個月給付;若過勞未死但導致全身癱瘓「一等殘」,最高可獲六十個月給付。
  勞委會安衛處表示,南亞工程師的案子已經交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最快二周、最慢一、二個月就能出爐。目前勞委會受理 的過勞死職災認定案件有五件,將一律採用新標準。
  勞委會坦言,「過勞死」認定為職災的比率並不高,去年有廿六件,僅占全國勞工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的一.七%;今年有卅三件,比例稍微上升到二.一%,但和國際勞工組織推估的廿三%差距甚大。新版過勞死認定標準上路後,估計未來每年至少有一百件過勞死職災給付。
  勞委會表示,過去勞工發生腦血管或心臟疾病導致殘廢或猝死,只能視為「普通事故」申請一般勞保給付;但若依此次修正的認定標準,若未來勞工能舉證腦血管或心臟病病發與工作相關(即過勞),可 一律以「職災」申請給付,一來一往最多可相差卅個月給付以上,若以四三九○○元推估,給付金額可相差百萬。
  舉例來說,若勞工以四三九○○元投保,一般猝死只能領到一五四萬元(卅五個月);但若被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認定過勞死,約一九八萬元(四十五個月)。若過勞未死,但發生中風導致全身癱瘓的「一等殘」,給付二六三萬元(六十個月)。

【中國時報2010/12/25】


勞工想協商 雇主不能說「不」-新勞工三法將上路,企業主,你準備好了嗎?

文/馬靜如、許修豪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助理合夥律師

  大部份國內企業都知道明年ECFA正式施行後,企業之經營環境將邁入新的紀元,卻可能不知企業與勞工間之關係,在明年也將產生劇烈變化。對於企業經營影響極大的所謂「勞動三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工會法修正案,在過去三年先後通過,惟正式施行日期仍待行政院核定。一般預期可能在明年中公布,作為政府給全國勞工的百年大禮。由於新勞動三法是以強化勞工之團結權、議約權及爭議權之方向修正,企業對該三法之上路,務須預為因應。
  新勞動三法中,頗值得注意的面向是工會對於團體協約之談判力及所受保障皆提高很多,未來團體協約之請求及工會之活動必然大幅增加。
  所謂團體協約,是指僱主與勞工團體就勞動關係所訂立之書面契約。之所以會有「團體協約」,是考量到勞工個別的談判力與雇主相較,有如「小蝦米對上大鯨魚」,為了強化勞工的談判力,提高勞工權益,故大多數國家之法律,皆鼓勵勞工以團體的方式,與雇主談判協約。就我國勞工法實務來觀察,自團體協約法於民國19年制定以來,迄十年前皆罕見具體的案例。不過近十年來,隨著勞工意識覺醒及公司併購交易的盛行,團體協約變得日益常見。近年來銀行業每當有併購之案件,被收購公司之員工,經常要求與新雇主談判團體協約,即為顯見的例子。
  不過團體協約法97年修正前之舊法,對於雇主的談判義務並沒有明白的規定。也就是說,當勞工提出簽訂團體協約之請求,雇主如果不積極回應,勞工也難爭執雇主違法。但新團體協約法第6條對此做了極大的改變,該條規定:「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所謂無正當理由,同條規定包括在對方提出合理的協商時間、地點後,仍拒絕進行協商;不在協商通知後60天內提出協商對應方案;拒絕提供協商所必要之資料等都屬之。如果公司違反前面規定,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新增的「裁決」程序,中央主管機關可介入調查,並作成裁決決定。裁決決定認為有「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之情形,可對公司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不限期改正,還可能被連續處罰。未來團體協約協商的請求,將是雇主無法逃避的重要問題。
  另值得注意的是:修正前之團體協約,並沒有明白定義與雇主談判的勞工團體屬性。但是修正後,同法第六條明定有協商資格之勞方,只限新工會法所規定之三種工會,即「企業工會」、「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此規定等於強迫員工若要透過談判團體協約保障權利,一定要組成或加入工會。未來台灣工會組成率及活躍程度極可能因 此顯著上升。
  目前勞動三法的相關宣導有限,多數公司可能對未來的重大衝擊尚無具體準備。提醒企業經理人務必先行了解相關法規,並評估勞工未來組成工會、提起團體協約協商請求之可能性,以擬定具體方略因應。必要時並應先諮詢律師等專業人士,以避免勞工提起相關請求時措手不及。

【工商時報2010/12/24】


職場霸凌5大招 不可不防

文/林佳誼

  近日台灣校園霸凌(bully)事件頻傳,引起各界關注。然而霸凌現象未必僅限於校園,許多人在職場上也會遭受霸凌,更有甚者,受害者還常因擔心事情鬧大反而飯碗不保,選擇隱忍不報,導致工作表現嚴重受影響。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職場上有5大典型霸凌手法,不過專家表示,面對這些霸凌時也都有相應措施可以自保。

1.在會議上打斷你的發言
  有些霸凌者會以不相干或非及時性的問題刻意打斷受害者發言,藉此激怒對方,並引以為樂。專家認為,理想做法是至少在會議上保持冷靜,不要顯露出憤怒或不耐煩。
  印度金融服務公司Infoline人資部門主管夏瑪(Rahul Sharma)建議,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表示會待報告結束後再回答對方問題,或是有禮地指出對方提問與主題無關。

2.搶佔你的功勞
  面臨自己的功勞被他人搶佔,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是主動固定向上級報告自己的工作進度與成績。如果上司能夠確實掌握你的工作情形,那麼別人自然也很難搶佔功勞。
  另外,在團體討論時試著略提一下相關事件,也有警告對方之用。

3.將額外的工作推給你
  新進員工經常會遭到這種霸凌。專家表示,若是這種情形發生時,受害者可以先嘗試表明自己的職務範圍,並以「手頭上正在忙另一件事」等藉口來推辭。

4.開你的玩笑
  若你反覆不斷地遭到同事開玩笑,這可能已經是變相的作弄。對此專家建議不要當眾生氣,最好是可以順勢自娛娛人一番,事後再私下與霸凌者對質。
  印度科技大廠Infosys企業人力關係經理(Richard Lobo)指出,把事情攤開來說是很有用的做法,因為大多數的霸凌者其實都是懦夫,很害怕與他人當面對質。

5.言語騷擾
  職業婦女在工作場合經常遇到言語或是目光上吃豆腐的情形。這些現象可能問題不大,一般人會認為沒有特別提出的必要。不過專家警告,若是沒有及早處理,這些小動作很容易就會演變成性騷擾。
  假設當事人還是有所疑慮,不妨請託第三者向上回報,或是隨身準備錄音器材,以便掌握具體事證。

【工商時報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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