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加值服務依規約對本公司會員發送,若您不想再收到此訊息,請按下 取消訂閱
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66期 (2011/02/09)

【最新報導】

1.勞委會:從嚴核發菲勞聘雇許可
2.國民年金財源爭議 經建會 不挺營業稅加徵案
 3.港企留才 上班族加薪3.5%
4.高科技業派遣工 9成業者違法
 5.金管會新規定 傅娟條款?保險代言人 要先考證照
6.王如玄喊話 基本工資Q3調漲

【法令焦點】

1.雇主不得拒絕團體協商 違者連續開罰
2.立委提案修法 勞保逾期給付 應給利息
 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 最高補助萬元

【HR充電站】

1.《戰略高手》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 搶救失業 更提供理想

您認識幾家headhunter?專為中高階人才及獵才公司打造的獵才入口網站 - 經理人獵才網www.mgrjob.com終於登場了。有別於時下一般的人力銀行,經理人獵才網不只提供媒合服務,更提供一個匿名的聯絡平台,讓在職的中高階人才也可以安心的建立顧問人脈,以備不時之需。立即造訪  經理人獵才網


勞委會:從嚴核發菲勞聘雇許可

配合外交部 以國家利益優先 嚴審仲介業及雇主所提申請案 目前在台菲勞約7萬7千多人

文/朱芳瑤

  針對菲律賓將跨境詐騙集團十四名台籍嫌犯遣送大陸一事,外交部為維護國家尊嚴,將嚴格審查菲律賓勞工的來台工作簽證,緊縮菲勞來台人數。掌管外勞業務的行政院勞委會昨強調,「國家利益優先」,將配合外交部,從嚴核發菲勞聘雇許可。
  菲律賓是我國主要外勞來源國之一,目前正在台灣工作的菲勞約七萬七千多人,僅次於印尼與越南。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指出,外勞欲來台工作,由外交部審查其工作簽證,而雇主需事先向勞委會申請招募許可,待外勞來台後,勞委會再對雇主核發聘雇許可。
  林三貴說,針對此次事件,外交部定調將嚴審菲勞來台的工作簽證,可能會延長審查時間,或降低簽證核發的比例。
  勞委會基於維護國家利益,並配合國家整體政策,對於有意聘雇菲勞的雇主,也會提高聘雇許可的審核層級,至於細節,有待今日與外交部商討。
  目前勞委會針對外勞有一定的管理機制,因一般雇主缺乏直聘管道,因此各國外勞來台多半透過仲介業者代辦申請。
  勞委會將配合此次緊縮政策,從仲介業及雇主等面向進行嚴審,例如有意聘雇外勞的雇主,需提供相關文件供勞委會審查,如製造業雇主應備妥工廠登記證,3K產業需有工業局證明,如是聘用外籍看護,則需有診斷證明等。
  勞委會指出,台灣過去也曾經針對外勞來源國祭出外勞緊縮政策,如越南、泰國,多半是因為雙方在勞務合作過程中,對方配合程度不佳,或是來台後行蹤不明勞工過多、仲介費不合理等狀況,鮮少是因為政治因素,決定限制該國勞工來台工作人數。
  此次台菲掀起的外交爭議,要將菲勞緊縮到何種程度,可能會對國內外勞市場造成相當大的影響。

【中國時報2011/02/08】


國民年金財源爭議 經建會 不挺營業稅加徵案

建議政院考慮修法調整財源籌措順序,讓營業稅擺脫方便稅命運

文/呂雪彗

  營業稅何時加徵1%作為國民年金補充性財源?據了解,經建會已彙整各部會意見,送請政院裁決,但並未建議具體時程,而是建議政院考慮修法調整國民年金財源籌措的順序,將編列公務預算優先於調增營業稅,讓營業稅擺脫「方便稅」的命運。
  據了解,主計處與財政部並不反對調增營業稅作為國民年金補充性財源,但經濟部認為會影響消費及經濟成長,增加企業界負擔,持反對立場。
  不過,因營業稅一旦調升,勢必帶動物價全面上漲,財政部雖不反對,但希望行政院考量時機不宜過長,以免讓物價有蠢動機會。更重要的是,財政部主張,必須精算挹注財源的年限,訂出落日時間點,不能讓營業稅做為國民年金的永久性財源。財政部盼調漲日前半年告知,以利電腦等各行各業的作業。
  國民年金保險法規定,當公益彩券盈餘挹注國保支出,財源不足時,加徵營業稅是第2順位,第3順位才是編列公務預算。開辦之初,公益彩券盈餘責任準備金累計達370餘億元,國保財源來自公益彩券加運動彩券盈餘優先挹注,一年支應約80、90億元,但中央負擔一年需250億元,缺口高達近170億元,依法內政部向政院建議調升1%營業稅。
  當政府的各種政策財源不足時,包括國民年金、二代健保,甚至未來長照保險,動輒都想以營業稅為財源,主因營業稅法規定,稅率不超過10%上限,授權行政院可逕行調漲,不須經立法院同意,加上稅收很大,調高1個百分點,約可增加約450-500億元財源,營業稅猶如「方便稅」。
  不過對此經建會及財政部相當有意見,經建會彙整部會意見時,也分析目前調漲營業稅用途與目的,與過去開徵加值型營業稅不同,建議適時修改國民年金法,將調增1%營業稅的財源籌措與編列公務預算順序對調,以免不論景氣好壞面臨需調漲1%營業稅窘況。

【工商時報2011/02/08】


港企留才 上班族加薪3.5%

文/林殿唯

  香港的經濟表現在過去1年明顯從金融海嘯中復原,許多企業都有計畫在今年擴大徵才,但為了避免現有員工大舉跳槽,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特別大方,平均約在1~2個月的月薪,其中金融、IT、工程顧問、零售業、旅遊相關的年終增加最多。
  有公司雖然獲利減少,但為了挽留人才,仍然全面加薪並發放年終獎金。
  香港地產巨人恒隆地產日前公布期中業績,淨利為12.75億港元,年減77%,但仍決定發放雙糧(第13個月月薪),並且在香港的員工還加薪4.5%,另外再發放特別年終花紅,而在大陸內地的員工加薪幅度更高達2位數。
  根據香港媒體的調查顯示,80%的上班族不滿現有的薪資,有意在今年跳槽,並認為今年是跳槽的最佳時機,預計將使得職位空缺增加,不少雇主面對人才流失的情況也是如臨大敵。
  而香港銀行業的人才流失情形嚴重,業界為了挽留人才,加薪在所難免。星展銀行今年的平均加薪幅度最多3%,而且取消雙糧制,將第13個月的月薪平均攤平到其餘的12個月,並且保留年終獎金制度。
  中原人力資源顧問工資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認為,年曆新年後將是員工跳槽的高峰期,雇主應該採取策略挽留人才。
  他表示,1月份香港企業的加薪幅度約為2.5%~3.5%,接近物價上漲的水準,少數地產公司與銀行甚至發放6~12個月的年終獎金。
  據了解,香港零售業與受惠於基礎建設的工程顧問產業的年終額約為1~3個月,奢侈品零售業的年終更普遍高達2~3個月。
  而香港去年的旅遊業表現驚人,使得相關上下游產業的年終獎金也成為其他行業羨慕的對象,不少旅行社都向員工發放至少1個月的獎金。
  國泰航空更宣布加薪4%~4.5%,機艙服務員更獲得至少5個星期的額外獎金。酒店業主聯合會也表示,今年平均加薪幅度約3%,年終也在2~3個月之間。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主席劉達邦表示,香港製造業目前仍未完全復甦,但許多雇主在物價飛漲的壓力下,應該能明白員工的難處,預計製造業的加薪幅度應該能到4%~8%。

【工商時報2011/02/01】


高科技業派遣工 9成業者違法

文/廖千瑩

  勞委會昨天公佈去年第二波派遣業勞動檢查結果,此次勞檢主要抽查竹科、中科及南科等高科技業派遣工的派遣業者。結果在抽查七十家業者中,只有七家合格,違法比例高達九成,違法情況相當嚴重。
  業者的違法情節,以未及時調整勞退提繳工資最多,高達四成業者違反規定;其次則為勞保高薪低報,有三十八.五七%的業者違法。勞委會決定,今年還會針對派遣業者進行勞檢,對象可能是中小企業派遣工的派遣業者。
  未調整勞退提繳工資最多
  勞委會去年曾針對公部門派遣工的派遣業者進行第一波勞檢,昨天則公佈第二波高科技業派遣工勞檢結果,抽查七十家派遣業者,檢查結果除了七家全數過關外,其他六十三家總共違反情節高達一百七十九件。
  比較兩次抽查結果,高科技業派遣工違法狀況更嚴重、違法比例也更高。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專委王厚偉表示,主要原因還是出在派遣業的工作特性,加上派遣業好壞參差不齊所致。針對去年抽查結果也會通知科學園區管理局,且今年還會再加強派遣業勞檢。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1/01/29】


金管會新規定 傅娟條款?保險代言人 要先考證照

文/曹秀雲

  金管會要代言保險的藝人傅娟考保險證照?金管會昨日要求,未來保險商品廣告代言人如有解釋保險商品內容或保單條款行為,都必須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才可核准當代言人。也就是說,想當保險廣告代言人,有人氣、有經歷都不夠格,傅娟、廖峻、陳美鳳、石英及最近被保險公司新相中的蔡依林或唱紅《保庇》的王彩樺這些熱門的明星,都須先考上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才能成為代言人!
  金管會特別點名目前仍強力播送某防癌險廣告的傅娟,已上檔的保險廣告如代言者資格不符,仍可播放六個月作為調整期,六個月後,如果查到代言者資格不合規定,將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如招攬行為所產生的損害,代言的藝人依法負連帶責任;保險業者如未盡到管理廣告代言人的責任,金管會也會依保險法規定處分。
  因此,傅娟雖有抗癌經歷,但想代言保險產品,最好在這六個月中,努力考上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取巧方式是重拍廣告,只露臉而不做任何涉及保險商品或條款解釋,就有機會通過審核。至於沒有高中畢業學歷證明的廖峻,想再當「一定保」銀髮保險代言人,金管會透露,廖峻需先通過同等學歷測試,取得高中畢業資格,才能再參加考保險業招攬人員考試,「過關」條件比傅娟還具挑戰性!
  金管會表示,為強化會保險商品的行銷管理,提升保險廣告品質並且避免誤導消費者,即日起,保險商品廣告代言人如果有解釋保險內容或保單條款的行為,例如口述承保範圍、保險金給付條件或金額、保費負擔等、代言人都必須要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為的是避免因為沒有聘請到適格代言人,造成對消費者誤導日後衍生出後續理賠爭議問題。
  這項規定,金管會已在一月十八日函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與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相關要求與規定,並請兩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為使保險業者有時間因應這項新措施,對現行不符規定的代言者,金管會表示會給予六個月調整期。

【中國時報2011/01/28】


王如玄喊話 基本工資Q3調漲

勞團爭取調幅10%達到22,115元,或是今年至少先調高到20,000元以上

文/薛孟杰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25日指出,失業率連續16個月下降,景氣亦有回升趨勢,因此,讓勞工薪資成長是勞委會今年施政重點。王如玄強調,只要經濟沒惡化,在第3季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有機會調漲基本工資,希望藉此引導企業加薪。
  對於王如玄宣示,勞團強調,今年基本工資不僅應該調高,而且起碼應調到22,115元,讓調幅達到10%,否則至少要承諾分年調足,今年至少先調高到20,000元以上。王如玄今日亦將與工總餐敘,瞭解資方對基本工資調漲立場。
  勞委會2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年施政重點,王如玄說,近兩年來台灣已逐漸走出金融海嘯困境,農曆年後雖仍有許多缺工議題要處理,但另一方面,讓勞工有工作還不夠,如何讓勞工薪資成長,是勞委會今年施政重點。
  王如玄說,如果經濟環境沒有惡化,雖然今年要到第3季才會討論基本薪資是否調整,而且必須經過勞、資、學、政4方代表會議做審查,但她相信,大家應該以積極正向的態度,看待今年的基本工資議題,為了回應勞工的期待和需求,她也希望基本工資應做些調整,因此,基本工資應該會調漲。
  相較於往年,勞委會在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前,大都以「開會後再說」迴避外界詢問是否調漲的問題,但王如玄在新春伊始、就大動作宣誓基本工資要調漲,被外界認為,應已經先徵得吳揆的同意,勞委會亦應提案建議調漲,如無意外,今年基本工資應該是「漲定了」。
  剩下的問題就是,基本工資的調幅多寡問題。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團去年曾按照國際勞工組織標準,提出基本工資建議調幅10%,金額則為22,115元,但是去年勞委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時,勞委會在勞資雙方都不滿意下,宣布調幅為3.47%,金額為17,880元。因此,今年若要調整,勞團主張至少要調到22,115元,否則在物價飛漲下,基本工資將無法照顧勞工的基本生活所需。
  由於基本公資一旦調漲,勞工勞健保費也要調漲,雇主保費亦同步增加,是否反而成為雇主拒絕加薪的裡由?對此,王如玄認為,她將持續與資方溝通,她亦相信,基本工資調漲後,也會同步帶動本國勞工薪資成長,而非僅外勞受益。

【工商時報2011/01/26】


雇主不得拒絕團體協商 違者連續開罰

文/薛孟杰

  勞動三法將從5月1日起實施,對於勞資互動關係將有重大影響。以團體協約法為例,不論勞方或資方,若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團體協商,若雇主拒絕團體協商,經勞委會裁決後又拒限期改善,將可處雇主6到30萬元罰款,而且得連續開罰。
  勞動三法是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與工會法,由於三法內容互有關連,三法將同步實施,在立院於2010年6月三讀工會法後,三法將一起在今年5月1日勞動節正式上路,勞委會正積極進行各項配套制訂,農曆年後將密集宣導。
  勞委會說明,勞動三法上路後,勞工的團結權、議約權、爭議權將更有保障,舉例而言,過去工會若要求進行團體協商,若資方拒絕,工會無可奈何,但團體協約法實施後,工會若要求團體協商,資方若無正當理由將不能拒絕,否即將視為不當勞動行為,依法處以6到30萬元罰款,而且可以連續罰,至於資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當,則將由勞委會裁決委員會認定。
  勞委會表示,提出團體協商的權利不僅工會有,資方若認為有需要與工會就企業經營勞動管理條件的調整進行討論,雇主也可以提出團體協商的要求,工會同樣亦不得拒絕。儘管進行團體協商後,不見得勞方或資方就要同意對方提出的要求,但是透過團體協商,可讓彼此瞭解對方立場,縮小歧見。
  此外,過去公司規模在30人以下,無法組成工會,所以不可能與資方進行團體協商,不過團體協約法實施後,若公司沒有工會,公司員工可以參加產業公會或職業工會,如果公司過半員工都參加同一產業公會或職業工會,該產業公會或職業工會就可以代表該公司員工,向資方提出團體協約的要求。
  舉例而言,如果一家電子公司因故沒有組成工會,但半數員工參加電子業產業公會,該電子業產業公會就可以代表這家電子公司的勞工 ,要求團體協商,如此一來,過去常見資方為了打壓工會,開除工會幹部的作法,就不易再發生效果。

【工商時報2011/02/07】


立委提案修法 勞保逾期給付 應給利息

文/施曉光

  長久以來,勞保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若遲延繳交保費,都要受罰繳交滯納金,但若保險人(勞保局)遲延給付,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卻無權要求加計利息,兩造完全不對等;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最近提案連署增訂「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賦予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要求加計利息的法源依據,以符公平正義。
  該草案明訂,勞保各項現金保險給付,經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檢具相關書件資料申請後,保險人除有調閱資料、派員訪查、複檢、徵詢意見等情形外,一律限期自收件日起十五天內給付,若保險人逾期,且有歸咎責任,逾期部分應按年息五%加計利息。
  這項修法源於大法官第六八三號解釋文。八十七年間一名郭姓勞工死亡後,保險受益人配偶向勞保局請領死亡給付,但勞保局依當時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認定郭姓勞工生前服務的公司積欠保費,拒絕給付,配偶提出釋憲聲請,雖然九十二年間大法官做成釋字第五六八號解釋,認定當時勞保條例施行細則違憲,勞保局同意回復郭姓勞工被保險人資格到死亡日止,並在九十三年間核定給付,但該配偶認為應加計遲延給付利息,遭勞保局拒絕,於是再提出釋憲,去年底大法官第六八三號解釋文出爐,明確指出立法者應檢討改善勞工在保險關係中的地位。
  謝國樑表示,現行勞保制度下,被保險人遲延有責,保險人遲延卻無責,顯然不公,反觀同屬強制社會保險的公保制度,明文承保機關有給付遲延責任,公教人員可以請求遲延利息,勞工卻無從請求,形成不當差別待遇,因此參酌「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立法例,以及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有關法定利率五%的規定,增訂對於可歸責於保險人的逾期給付,以及逾期部分應該加給五%利息。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1/02/01】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 最高補助萬元

文/林佩怡

  為協助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失業家庭經濟負擔,勞工局提供就學補助,最低四千元、最高一萬元,申請日期為二月一日至三月卅一日,有需要的民眾,要把握機會。
  勞工局表示,九十七年起,勞工局提供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至今協助一○五一個失業家庭、補助一四二八名學生、總計一○一三萬九千元。
  補助的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八千元、公立大專院校五千元、私立大專院校一萬元。
  申請人條件為何?勞工局說,只要設籍北市、非自願離職失業未滿六個月、九十八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一一四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領有其他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即可提出申請。
  勞工局說,申請時要備妥申請表,並附上孩子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繳款單影本、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申請人及配偶九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郵寄至北市市府路一號北區五樓勞工局勞資關係科收。

【中國時報2011/01/26】


《戰略高手》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 搶救失業 更提供理想

文/薛孟杰

  百年僅見的全球金融風暴爆發後,拯救失業成為各國政府重要課題。在台灣提到拯救失業,民眾自然會想到勞委會,主其事者則是職訓局。如何在有限資源下,協助勞工找到更理想的長期工作,職訓局長林三貴坦言,是他公職生涯中最具難度的挑戰之一。
  林三貴是政府勞工部門中,少數曾有駐美、駐歐經驗的技術官僚,在不算短的駐外經驗中,林三貴養成深入觀察能力,並得以親炙歐美國家應對失業問題的種種措施。
  林三貴說,過去經濟理論都認為,經濟成長率高、失業率就會自然降低,所以許多國家總是以追逐高經濟成長率為職志,分配政府預算時,追求經濟成長受重視的程度亦高於就業政策。
  但在全球金融風暴後,歐美許多國家,花在就業方案上的預算越來越高,且更重視所謂的「包容性成長」,也就是說,不要讓弱勢產業的勞動者工作條件與所得落後其他勞工太多,甚至被排除在就業市場外。
  舉例而言,當政府要協助弱勢勞工就業,若僅提供「短期就業機會」或所謂的「初級工作」,恐怕不夠,因為這些工作機會只要有預算就能開辦,進入門檻雖不高,然而一旦不景氣,往往首當其衝,勞工 可能被迫再度退出就業市場。林三貴因此認為,政府提供就業機會時,也應一併重視「勞動力水平與垂直移動」的問題。

提升就業力
  林三貴解釋,垂直移動是指失業者若須先從事初級工作,未來是否還有機會透過訓練,從事更好的工作?至於水平移動則指,勞工是否有能力在不同的產業間移動,如果這兩部分能顧及,即使產業因故外移,勞工也仍有辦法繼續找到工作,勇敢活下去。
  在這樣的概念下,林三貴與職訓局同仁在規劃就業方案時,都很重視能否提升勞工水平與垂直的「就業力」,並希望藉助職訓,避免僅提供「一次性」的工作機會。
  林三貴認為,台灣是出口導向國家,面對全球化競爭,反應很敏感。換言之,雇主及勞工都需更強的適應能力,才不會被全球化浪潮吞噬,而要讓一位原本在甲產業績效很好的勞工,萬一該產業外移後,還能移動到乙產業繼續發揮長才,僅靠政府措施還不夠,必須結合企業,才能提供不同階段的勞動力跨領域訓練機會。

增加競爭力
  職訓局中區職訓中心最近就與寶成鞋業合作,培訓中高階幹部,讓受訓幹部跨出單純的製鞋領域,而增加從設計業、甚至服務業的角度看待鞋業製造的能力,以求提高鞋子的附加價值,加強本土鞋業國際競爭能力。
  林三貴認為,類似的製造業「服務業化」概念,是台灣產業面對全球化競爭時,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之一。而在他眼中,類似協助產業「服務業化」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商品,而且賣相甚佳、商機無限。
  林三貴說,台灣職訓中心曾提供許多友邦職業訓練課程,不論是友邦派遣勞工或台灣派遣講師到國外訓練,都很受歡迎,他並觀察到,提供友邦的訓練雖告一段落但並非結束,因為訓練時使用的機器設備是台灣產品,製作流程及規格都符合台灣標準,友邦在結訓後仍會持續向台灣採購,生意可以長長久久。
  因此,面對少數製造業者仍崇信低廉人力,忙著出走台灣、從一國移到另一個國家,造成本國勞工失業,林三貴認為,台灣本地製造業基礎紮實,若在賣產品之餘,也兼賣服務與技術,就可能擴展商機,業者就不必迷信低廉人力而冒險外移。
  林三貴對產業的觀察力,亦顯現在外勞議題方面,因為職訓局主管的外勞事務,不僅要面對雇主頻頻要求增聘外勞、威脅本勞就業機會的考驗,家事外勞年限不斷延長的背後,亦凸顯國內長照制度不健全的老問題,職訓局夾在雇主與本勞間,稍處理不慎,就會引發民怨。

超強行動力
  林三貴接任局長後,力推產業外勞聘僱制度透明化,簡化雇主申請程序,並加強對雇主的勞動檢查,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機會。至於家事外勞部分,他則提出「長期照顧產業化」的規劃,希望能藉此因應弱勢家庭照護人力不足、成本過高的問題,亦同時回應外勞人權團體要求減輕外勞工作負擔的主張。
  林三貴表示,「長期照顧產業化」的構想,早在他10年前駐美時就已萌發,10年後有機會能實踐,他覺得很幸運,也有份使命感。因為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長期照顧工作如果能產業化,不僅對民眾、外勞都有幫助,更可以提供許多本勞包括服務員、護理人員、技術人員、佐理人員等就業機會,職訓局就能兌現,「不僅要提供更多工作、而且還要是理想工作」的承諾。

林三貴的快樂心法 適當的休息 追求平衡 相較於國外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國內職場仍強調「愛拚才會贏」,導致很多員工假日名義上雖是休息,其實是加班
  職訓局局長林三貴以公職身份,待在海外時間長達10年的時間,他觀察國內外職場後坦言,台灣人工作「實在太辛苦了」,由於篤信「沒有快樂員工,就不能提出讓顧客感動的服務」,林三貴接任局長後,特別重視同仁的休息與充電。
  林三貴在研究所畢業後就進入勞委會服務,從基層做起,歷任單位包括職訓局、勞保局以及勞委會各處室,因為工作的緣故,也長期與勞工接觸,對於國內的職場文化相當地瞭解。
  林三貴隨後奉派駐外,包括在海外求學時間,駐美與歐洲長達10年,他坦言,很感謝政府讓他有駐外的經驗,也感覺自己十分的幸運,因為這項經驗,不論對他的人生或閱歷都很重要。
  林三貴指出,美國與歐洲職場非常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員工上班期間全力以赴,休假時則珍惜與家人相處時光。至於長官,也尊重員工,絕對不會藉責任制或其他任何名義,要求員工休假期間無償工作。
  而受到這種氛圍影響,他在週末假日休假時,不是在家中邀請平日工作對象與自己家人一起餐敘外,就是帶全家出外爬山或運動、看電影,不論遊憩項目為何,都是全家一起活動,讓他與家人建立了非常親密的感情,迄今為止,小孩雖然都唸高中以上,但假日仍會全家出遊,而且無話不談,不會感覺不自在。林三貴笑著說,他好像沒有什麼傲人的嗜好及興趣,若非回答不可,陪家人出去走走應該就是他最大嗜好了。
  相較於國外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林三貴長期觀察國內職場,發現仍然強調「愛拚才會贏」,導致很多員工假日名義上雖是休息,其實是加班,部分長官甚至以責任制要求員工無償工作,要兼顧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很困難。
  因此他擔任職訓局長後,要求主管每年一定要依規定休假,工作儘量在上班期間處理,週末假日除非必要不要加班。
  而多年工作也讓他篤信,沒有快樂的同仁、不可能提供讓顧客感動的服務,尤其職訓局有很多工作,都是服務性質,若失業者到就業服務站求助,中心人員非但不會擺著一張撲克臉、又很有耐性,起碼能讓失業者燃起希望。
  談到就業服務站,原本說話用字精簡的林三貴,話匣子就打開了,因為早期台灣職訓中心,空間狹小、燈光昏暗,主管連同工作人員不到5個人,當時台灣還是充分就業的年代,沒人認為就服站有必要改頭換面,但是他當時已經注意歐洲失業率攀升,當地就業服務站講求服務親切、光線明亮、空間寬敞,因此建議長官比照辦理,奠定目前各地就服站的規模,各地就服站也在前年金融風暴衝擊時,發揮不小的功能。

【工商時報2011/01/26】

本電子報由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台北: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41號4樓之1
旺達顧問:http://www.wo.com.tw  企業若需人力派遣服務客服電話:(台北)02-25285050 E-mail給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