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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67期 (2011/2/16)

【最新報導】

1.全面缺工 企業砸銀搶人 農民翻身 內陸留人使沿海更加嚴竣
2.中國大學生 起薪比農工低
 3.長照若完善 將減少外勞人數
4.勞資爭議處理法五一上路,但最低服務條款沒人簽… 水電燃氣業 短期不得罷工
 5.美研究:瘦女、微胖男薪水較多
6.制裁菲國 我凍結菲勞4個月

【法令焦點】

1.獎酬員工 可發限制型股票 政院初審通過,公司收回庫藏股若發給員工,可限制二年內不得轉讓
2.營業稅處罰倍數 2/1起減半
 3.工會爭權益 非會員難搭便車

【HR充電站】

1.因應新個資法 資策會授訣 將針對企業IT部門授課,並深入探討最熱門的雲端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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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缺工 企業砸銀搶人 農民翻身 內陸留人使沿海更加嚴竣

加碼負擔已成台企陸企共業 產業大轉移將打破農民工貧窮宿命

文/李道成

  春節剛過,大陸不管沿海或內地,「缺工潮」已變得嚴峻,各地缺工愈演愈烈,「搶人大作戰」成主要城市開春後的「共業」。從北京、河南,到上海、江浙、安徽,南至福建、廣東,不僅台企如富士康搶人,陸企也祭出種種福利待遇、甚至拉高薪資,期望開春找到急缺的農民工。專家說,這顯示大陸產業的確在大轉移,未來農民工代際傳承的貧窮現象也將會被打破。
  缺工現象在開春之際特別明顯。上海《每日經濟新聞》兵分多路,前往九大城市採訪發現,勞力短缺不只是東部沿海獨有,內陸因產業轉移,缺工情況讓工資大幅上漲;未來隨著勞工爭奪戰白熱化,要應付不斷上升的人事成本,將成為彼岸眾多企業家揮之不去的惡夢。
  不僅沿海如上海、昆山、寧波、北京、佛山,內陸地區如武漢、成都,幾乎採訪的城市都出現民工移動潮。在內陸的四川、湖北等傳統勞務輸出大省,除看到民工返鄉人潮外,更突出的是地方政府與企業在車站設招工站。
  這些官方與民間招工站,「截留」不少準備前往沿海的打工仔,卻製造東部省市缺工問題更嚴重的後遺症。
  武昌火車站前,就有以富士康為代表的近十家企業擺出招聘攤位,希望在最後關頭留住南下或東去的民工。由於招工難,武漢今年有超過八成企業主動提高薪資標準,平均漲幅一五%。
  工資提高還不一定能吸引人,成都人力資源市場官員透露,與外省市企業相比,本地企業招工情況要好些。直接坐鎮重慶火車站的富士康,還承諾給員工發放端午、中秋的節日禮金、春節開工紅包,藉此吸引應聘者。
  受到內陸城市全力留工的衝擊,大陸最大筆記型電腦組裝基地的昆山,面臨空前嚴竣缺工環境,即使月薪都在二千四百元人民幣(下同)左右,工作還是乏人問津。
  向來是民營企業大本營的浙江省,春節後同樣缺工;知名大廠雅戈爾、杉杉,提出的招工條件,不論是五大社保、年薪三萬人民幣與節假日補助等,看似相當吸引人,然而前來應徵者仍門可羅雀。
  除待遇明顯提高外,員工伙食費也要跟進,以往一頓飯約七元,現在十元一餐已是基本要求;宿舍內還要配備免費寬頻、空調、多功能球場、閱覽室,且每月生日活動、節日慰問品、帶薪年假幾乎都是必備的配套。

【中國時報2011/02/15】


中國大學生 起薪比農工低

文/劉千郁

  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大學生的起薪還比不上農民工,不少大學生搶著做人民幣一五○○元(約台幣六七○○元)的辦公室職員,可是農民工對月薪二千元(約台幣八九○○元)的搬運工卻是興趣缺缺,顯示中國以低價勞動力支撐經濟快速成長的時代已經結束。
  企業為了搶人不斷提高農民工工資,月薪二千到三千人民幣已經很普遍,部分職位的工資高達四千人民幣。根據中國經濟網的報導,來自安徽的農民工郭玉林說:「低於一個月二千元不會幹,現在物價太高,在南京租個房子也要好幾百元,我還要養家餬口,反正也不愁找不到工作。」報導指出,電焊工、瓦工、木工的每日工資達到一二○到一五○人民幣,搬運工等重體力工作的月薪更在三千人民幣以上。
  另一家專門為大學生介紹工作的人力仲介表示,他們提供一千多個應屆大學生的工作,薪水都在一二○○人民幣左右。有專業證照的南京農業大學學生徐譽在人力仲介找到一份行政兼出納的工作,他說︰「我對薪水要求不高,一千二到一千五就行,如果公司不包吃住,我也能自己解決。」另一個南京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郭紅影說︰「現在關鍵是找到工作,等有了工作經驗再考慮工資。」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1/02/15】


長照若完善 將減少外勞人數

文/廖千瑩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未來若我國長照產業發展起來,將會減少外勞人數
  我國的外勞人數在去年底創下新高,達到38萬人,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14)日表示,這是因為我國老化人口照顧需求增加的緣故,若未來國內有足夠的長期照護人力和資源,勞委會將逐漸減少外籍看護工的數量。
  王如玄表示,我國外勞人數增加主要都為家事外勞和社福外勞,由於國內的長期照護制度和系統還在起步階段,因此由外籍勞工擔任看護,未來若國內長照產業能夠發展,當我國自身勞工投入更多,供給量足夠時,就可以縮減外籍看護工的人數。
  去年我國外勞人數創下新高,根據勞委會統計,在我國工作的外勞人數在98年5、6月時降到谷底,為34.1萬人,隨後逐月增加,去年年底逼近38萬人大關,王如玄表示,這是因為經濟復甦加上國內人口老化照顧需求增加之故。
  專家指出,現在都是看職位決定薪水,而不是看學歷,例如售後服務或業務銷售工作,不管是大學生還是農民工的薪水,都是底薪加抽成,農民工如果技術好、業務強,收入比大學生高是很正常的。事實上,農民工的工作時間長、勞力強度大,這都是大學生不願做的,勞動市場上的供需關係,造成大學生起薪普遍低於農民工的情況。
  研究指出,過去三十年中國勞動年齡的人口從五.六億人增加到九.一八億人,形成對經濟成長有利的「人口紅利」,對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的貢獻比率高達二七%;不過人口紅利還是有消失的時候,「聯合國人口展望」報告預計中國勞動年齡人口到二○一五年後轉為負成長。另有學者指出,二○三○年後勞動力短缺將成常態,打擊中國經濟成長。儘管部分專家認為轉折點不會這麼快,但是「年年用工荒,今年格外猛」的情況顯示,中國經濟成長動能並非源源不絕,遲早中國政府與企業主都要面對這一大挑戰。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1/02/14】


勞資爭議處理法五一上路,但最低服務條款沒人簽… 水電燃氣業 短期不得罷工

文/薛孟杰

  即將在今年五一勞動節上路的勞資爭議處理法,雖賦予水電燃氣業等「限制罷工行業」有罷工權,但前提是須完成最低服務條款簽訂,只是迄今還沒有任何一個限制罷工行業完成最低服務條款的簽訂,勞委會因此指出,限制罷工行業短期內都不能發動罷工。
  勞資爭議處理法明訂,除軍公教外,一般行業都有罷工權,但可能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事業,如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集保中心、財金公司等,都是限制罷工行業,勞資雙方必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宣告罷工。
  此外,電信事業雖也有罷工權,也未被列入限制罷工行業,但提供固定通信業務或行動通信業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等,必須維持110、119、165、112等基本語音服務的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宣告罷工。
  儘管勞資爭議處理法上路時間越來越近,但限制罷工行業簽訂最低服務條款進度卻不如預期,勞委會從去年起溝通迄今,並沒有任何一個限制罷工行業完成簽訂。
  勞委會官員去年曾分別拜會限制罷工行業,就最低服務條款進行討論,但因為最低服務條款為國內首創,無先例可循,所以針對最低服務的定義、留守人數,以及最低服務標準等內容,勞資歧見仍大,還沒有任何一件成功的案例。
  勞委會指出,罷工權是勞工應有權利,但照目前進度,限制罷工行業要在今年5月1日以前完成最低服務條款的簽訂可能有困難,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這些行業因此都不得罷工,但如果勞資雙方為了權利義務僵持不下,當事人一方只能循仲裁管道解決爭議。
  勞委會說明,限制罷工行業的仲裁單位是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勞委會。至於禁止罷工的行業,如教師、國防部所屬機關等,負責仲裁的單位則是地方勞工局。勞委會未來若收到仲裁個案時,將衡酌公共利益審慎討論,但不會對申請仲裁的案件全部打回票而不准罷工。

【工商時報2011/02/13】


美研究:瘦女、微胖男薪水較多

文/自由時報電子報

  媒體報導,據美國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Florida)最新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體重」竟然與「薪水」有關係。研究報告顯示,女性若進入職場後體重增加,25年後薪資將逐漸跌落,但男性卻相反,男性進入職場,體重若增加到一定的程度,25年後薪水將會比過去還要高。
  佛羅里達大學日前針對1萬1253位德國人與1萬2686名美國人,進行長期的研究調查,並分析性別、體重與薪資的關係,結果發現,雇主對於身材纖細的女性,大多會給予較高的薪水,且若女性進入職場後體重增加,25年後薪資將逐漸跌落;男性則是反之,男性進入職場,體重若增加到一定的程度,25年後薪水將會比過去還要高,且體型適中、微胖的,會比身材爆肥、或是過度纖細的男性,薪水來得高。
  另外,研究還發現,其實無論性別,只要民眾能維持苗條身材,薪水大多都會比肥胖者高,對此,研究員認為,體型適中的民眾更能讓對方認為能完成工作,也能擁有良好的表現。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1/02/9】


制裁菲國 我凍結菲勞4個月

文/廖千瑩、許紹軒

  菲律賓將跨國詐騙集團十四名台籍嫌犯遣送中國,引發兩岸主權爭議、台菲關係生變,勞委會配合外交部制裁三措施,祭出「軟性凍結菲勞」手段。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宣布,即日起菲勞來台新申請案將提高審查層級,審查時間延長為四個月,實質凍結菲勞引進;若菲國仍無善意回應,不排除全面凍結菲勞來台。
  這是勞委會第二度凍結菲勞,也是首次因為非勞務因素凍結外勞。我國開放外勞二十一年以來,包括此次在內,第六次對外勞來源國祭出凍結手段,前五次分別全面凍結菲勞、印勞及越勞,並曾兩度軟性凍結泰勞。
  菲律賓將十四名台灣籍嫌犯遣送中國風波越演越烈,但馬政府動作明顯慢半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抨擊這是外交工作最大挫敗,也是外交休兵的最大警訊,藍綠立委都質疑外交部動作太慢、不夠積極,導致國格被踐踏。

蔡批外交休兵警訊
  各界痛批馬政府「外交休克」,外交部長楊進添昨天說,菲國在整個處理過程多所欺瞞;對於我方提出嚴審菲勞來台等三項報復措施,楊進添指出,這是一種訊息,希望菲國嚴肅看待台灣的不滿,儘速與我洽談共同打擊犯罪機制。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出席新春團拜後首度表態,直說菲國近期動作「太扯了」,國家尊嚴必須捍衛,將配合外交部調整外勞政策,希望藉此對菲國政府造成壓力。
  王如玄說,台灣的外交處境確實很辛苦,且菲國近期動作太扯了,因此決定提高菲勞來台審查層級,從職訓局提高到部會層級。至於審查時間,目前外勞來台審查時間為七到十二天,根據行政程序法最長可延長至兩個月,得再視狀況延長至四個月,此舉等於實質凍結菲勞至少四個月。
  根據勞委會解釋,這項軟性凍結菲勞措施,包含所有菲勞來台工作招募案及遞補案,也就是初次招募及重新招募。不過若是已經提出申請、已經核准或是同一外勞到期後重新聘僱、甚至是緊急事件等,則不在此限,希望降低對雇主影響,雇主也可選擇其他替代人力。

僅影響二千多人
  依照勞委會相關統計粗估,以一個月菲勞平均申請人數為五百多人來看,凍結四個月的影響數約為二千多人。
  根據勞委會職訓局統計資料,截至去年底為止,國內菲律賓外勞人數為七萬七千人,其中產業外勞就達五萬四千人,主要集中在製造業與三K產業(骯髒、辛苦、危險)等,另家庭幫傭、看護工則約為兩萬三千人。
  對於軟性凍結菲勞措施,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成之約指出,勞委會此舉將對相關產業企業產生影響,不過由於僅限於菲勞新申請案,衝擊應有限。外勞仲介業者則認為,勞委會的軟性凍結措施影響大,特別是雇主。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1/02/9】


獎酬員工 可發限制型股票 政院初審通過,公司收回庫藏股若發給員工,可限制二年內不得轉讓

文/呂雪彗

  行政院昨天初審完成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為配合員工分紅費用化措施會計準則,未來公司為有意獎酬員工可以發給員工限制型股票,其中公司收回庫藏股若發給員工,可限制二年內不得轉讓。
  若增資發行新股發給員工,發行數量、價格及條件將由金管會訂定。
  此外,未來收回特別股新增放寬規定,不限制採用盈餘或用增資方式,只要公司有財源即可收回,讓公司更具彈性。
  行政院昨天由財經政委尹啟銘主持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多項規定,備受公開發行公司重視。
  商業會計法修正後,員工分紅已費用化,配股予員工不再視為分紅,公司有盈餘必須分給股東,至於獎勵員工可以另有獎酬工具,獎勵留住員工的工具之一就是發行限制型股票。
  其中新增規定,若以老股庫藏股發給員工,可限制2年內不得轉讓;倘若是增資發行新股轉讓股份給員工,發行數量、價格及條件將由金管會訂定,但限以公開發行公司為對象。官員說,這項規定主要在員工權益與雇主獎勵員工之間取得權衡,以免員工拿到配股後立即走人。
  此外,對公司召開股東會的臨時動議此次修法也嚴格限縮,亦即股東持股1%以上的人才能在股東會提出臨時動議,且一次以一項為限,避免股東在臨時動議天馬行空,延宕股東會進行或進行杯葛動作。
  至於公司停止公開發行,這次修法明訂要有股東會特別決議才能停止公開發行。官員說,原本公開發行公司資訊可在公開觀測站看到,資訊透明,轉為非公開發行公司變不透明,必須慎重處理。
  另公司減資,現行規定必須以現金退還資本予股東,但這次修法放寬不以現金為限,只要股東及股東會同意,只要受領股東同意,採用任何方式均可。官員說,例如以土地抵減,只要經會計師估價認定也可以。

【工商時報2011/02/15】


營業稅處罰倍數 2/1起減半

文/王信人

  財政部為了配合營業稅法第51條修正通過,昨天發布,營業稅各種違章的處罰倍數,一律都調降一半,自2月1日起開始實施,目前未確定的案件都可適用,從輕從新處罰,減輕納稅義務人的負擔。
  自從99年12月8日營業稅法修正案三讀之後,各級法院即停下所有的稅務訴訟案件的審查,等待財政部修正子法規與行政命令,經1、 2個月之後,財政部昨天終於公布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營業稅部分)」,目前在法院等待判決的案件,有了新標準可適用。
  財政部昨天表示,行政院在今年2月1日核定營業稅法第51條修正條文,所以當天為生效施行日,違反營業稅的處罰倍數,由原本規定的「1至10倍」,改為「5倍以下」。
  為此,財政部配合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5條,及違章案件裁罰倍數參考表,把營業稅違章的處罰倍數,一律都減掉一半,對納稅義務人而言是一大德政。
  最常見的營業稅違章為,短漏報營業額、應開立的發票卻沒有開出,原本都要處漏稅額的3倍,如今都降至1.5倍。
  再者,沒有辦理營業登記而營業的處罰,由2倍至6倍,降為1至3倍。其中,第一次被查獲者,由原本處漏稅額的2倍,降至1倍;第二次被查獲,由原來處罰4倍降至2倍;第三次再被查獲,處罰倍數由6倍降至3倍。
  此外,申報進口貨物短漏稅完稅價格,處罰倍數由原來的0.5倍,降至0.25倍。

【工商時報2011/02/15】


工會爭權益 非會員難搭便車

文/薛孟杰

  新勞動三法將在5月1日勞動節上路,其中工會法修正案,以強化勞工團結權及談判權為目的,例如,未來工會若向雇主爭取到較優惠權益、例如加薪,或退職條件,工會將可要求雇主,排除非工會會員適用,以促使更多員工加入工會。
  勞動三法是指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這三法令互有關連,因此將在同一日實施。勞委會說明,此次修法最重要的在於加強勞工的團結權與談判權,並且強化勞委會的仲裁機制,希望未來每年至少能輔導15個新工會成立,保障更多勞工的權益。
  勞委會說明,在舊的勞動三法中,與雇主談判團體協約的勞方單位,並沒有限制非由工會進行不可,即使工會出面向資方爭取利益,非工會會員也能享受該權益,再加上忌憚可能遭雇主打壓,因此多數員工並沒有意願加入工會,也導致工會力量越來越薄弱,甚至「自然死亡」。
  勞委會指出,新勞動三法實施後,除將積極輔導新工會成立外,工會法亦明訂,談判團體協約的單位,將限制需由「依照工會法成立的工會」進行,而且修正後的團體協約法明定,如果工會藉著團體協約協商的過程,爭取到對工會成員比較有利的方案,例如加薪,或較優惠退職金,工會將有權在團體協約中,要求該較優惠權利排除非工會成員適用,因此該條款應有助於吸引更多公司成員加入工會。
  勞工團體表示,工會法明訂團體協約的談判單位,團體協約法排除非公會成員「搭便車」的條款,雇主不能拒絕團體協約談判等條款,確實有可能讓更多公司成員加入工會。但是,團體協約法並沒有強制雇主談判後一定要簽訂團體協約,此外,許多資方對於成立工會仍持不友善的立場,勞動三法實施是否就能強化台灣工會的運作,還有待觀察。

【工商時報2011/02/13】


因應新個資法 資策會授訣 將針對企業IT部門授課,並深入探討最熱門的雲端運算。

文/工商時報

  資策會將於3月15日開辦「雲端運算時代企業IT如何因應新版個資法」,內容將針對企業的IT部門對新版個資法的認知與因應措施做深入的介紹,讓學員瞭解企業IT針對新版個資法所需進行的相關實施程序與做法。
  課程並非純粹的法規研習課程,而是站在企業IT稽核的角度來看待個資法的實施,重點將放在企業的「IT部門」針對個資法要「如何因應」,不只提到「做什麼」,而是還包括「怎麼做」,也因此將撇開艱澀的法律專有名詞,而是以IT人聽得懂的語言、針對IT人需要注意的領域及可能遭遇的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此外,課程中也將針對最熱門的「雲端運算」議題進行深入探討,內容包括雲端運算特性對個人資訊保護的挑戰、雲端運算服務對新版個資法的因應措施、及雲端服務提供者的管理等,讓學員瞭解到在雲端時代企業應有的實施作為,可說是為政府及企業的IT部門量身訂做,真正符合IT部門的實務課程。
  對相關資訊有興趣者請參閱課程網頁,或電(02)6631-6538。課程網址:www.iiiedu.org.tw/ites/CCPD.htm。

【工商時報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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