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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69期 (2011/03/02)

【法令焦點】

1.保全過勞死 勞基法變剝削幫兇
2.勞工也享全薪育嬰假?王如玄:目前沒規劃
 3.「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 (尚未定案)

【最新報導】

1.經雇主核准育嬰留職停薪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得於2年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便民服務再升級!即日起,申請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不用再跑勞保局
 3.勞工減工時 勞委會低調
4.市場擴大 製造業要新血
 5.打造自己的退休金! 國民年金保費4/1起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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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過勞死 勞基法變剝削幫兇

呂苡榕

工程師過勞死事件頻傳,暴露出光鮮亮麗的科技新貴背後的勞動悲歌,除了工程師,台灣仍有多數勞工處在勞動時間過長、薪資不成比例的狀態,都是過勞死的高危險群。立委黃淑英與姜媽媽召開記者會,痛斥保全公司壓榨勞工,讓她年僅29歲的兒子因出血性腦中風不幸死亡。

▲姜姓保全員疑因超時工作引發出血性腦中風不幸死亡,姜媽媽(左)投訴無門,1日在立法委員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委會應通盤檢討勞基法相關條文。(圖文/郭晉瑋)

9年前,姜先生應徵千翔保全工作,公司規定每日上班12小時、每4天休1天,每月工時288小時,一年只有73天休假。捧著兒子遺照的姜太太難過地說,上班9年,兒子沒有加班費、沒有特休,更不用說年終獎金和國定假日上班加給。

姜媽媽表示,如果加上加班費至少應有4萬多收入,但兒子每個月只領2萬3千塊,直到去世前才剛加薪到2萬6千元。如果以每月工作288小時,時薪98元計算,一個月可領到28,224元,姜先生時薪換算僅90.3元。她指出:「兒子一直向公司反映加班費問題,卻沒有回應,主管還一直罵他。」

沒賠償 遺體無法下葬

2009年11月14日,姜媽媽中午替兒子送便當,兒子正在寫報表。「沒想到3個小時後兒子突然倒下,緊急送往仁愛醫院急救。」姜媽媽表示,當天經理只把兒子的衣服送交給她,沒有一聲慰問就走了。「我身上連掛號的錢都沒有,公司經理也沒幫忙。」隔天公司要求姜媽媽簽字,停掉姜先生的勞保,住院期間薪水全部停發。

12月6日姜先生不幸身亡,公司從未主動向姜媽媽告知保險賠償事宜,僅告訴姜媽媽有奠儀12,100元,「不過也沒送來!」目前姜先生的遺體仍在第二殯儀館,姜媽媽沒錢辦後事,公司7名主管陸續離職,她懷疑是為了逃避責任。

根據勞基法規定,特定工作者其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保全人員屬於間歇性或監視性的工作,性質特殊,納入適用範圍。

立委黃淑英表示,勞基法84-1條原本是善意,讓特殊行業也能受到保障,現在卻變成保全公司剝削員工的免死金牌,只要公司向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即可,而地方勞工局也不了解真實工作狀況,導致大批勞工超時工作。更不說之前台中國家美術館,外包公司將展覽員登記為「保全人員」,規避勞基法的相關規定。

政府機關集體怠惰

台灣勞工陣線監事張峰益強調主管機關把關不嚴,導致公司雖然有核備,但主管機關卻沒有監督。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葉品言認為,84-1的問題在於中央與地方集體怠惰,之前工會曾反映運鈔車保全工時過長問題,但台北市勞工局卻說「沒這問題」,工會詢問勞委會為何將「保全人員」納入84-1,勞委會只說這是經過通盤考量所做的決定。

葉品言表示,勞委會早已有一份解釋令,明確表示保全人員雖然每月工作時數由勞雇雙方共同協議,但時薪不得低於98元,大部分公司卻不知道,每個地方核被標準由地方主管機關自行認定,高雄的保全和台北的保全工作條件就不一樣。導致工作條件很混亂。

公司簽約時不會和勞工說清楚,在勞資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員工也不敢多問,導致出現勞資糾紛時,勞工處於不利狀態。葉品言表示,勞委會在工會團體多次溝通後,勞委會終於願意召開會議,研擬統一保全人員工時上限。

對於保全人員工作過勞,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科長謝青雲回應,勞委會將在近日內檢討保全人員適用84-1的合理性,也會檢討另外35項84-1中適用的工作類別。謝青雲呼籲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勞委會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如果姜太太打算訴訟,勞委會會幫忙。

【立報 2011-03-01】


勞工也享全薪育嬰假?王如玄:目前沒規劃

程平

為鼓勵「增產報國」,考試院研議要給公務員「全薪育嬰假」。只是這樣的鼓勵措施,勞工是否有機會也能享受,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在面對媒體提問時表示,由於這必須先考量國家財政及保險的負擔,因此勞工全薪育嬰假必須從長計議。(程平報導)

考試院研議要給公務員「全薪育嬰假」,只是這種鼓勵增產報國的想法,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雖然勞工跟進比照是值得努力的目標,但還是必須先考量國家財政是否能夠負荷。

王如玄也說,由於目前勞工育嬰留職津貼,是從就業保些基金中來之應,因此如果要增加保費負擔,讓勞工多領勞保給付,還要各方先達成共識。

王如玄表示,目前勞工可以留職停薪請二年育嬰假,而其中領取六個月六成薪津貼的人數,已經超過六萬人,總金額也已經有50多億。

【中廣新聞網 2011/3/1】


「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 (尚未定案)

勞動條件處第一科

為保障家事勞工勞動權益,本會已擬具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另為使草案內容更臻周延,並於本(100)年1月辦理「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公聽會」,共計4場次,俾聽取勞、資、仲介團體等相關單位之意見。如您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郵寄或電傳至本會。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6樓(勞動條件處)
傳真:(02)85902738
電子郵件信箱:cla@mail.cla.gov.tw

【勞委會 2011/02/23】


經雇主核准育嬰留職停薪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得於2年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保局

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請求權時效為2年,勞保局特別提醒符合請領資格的勞工朋友,把握自身權益。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於98年5月1日開辦,從開辦日起至100年1月底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受惠人數已達6萬餘人,總核付金額為48億4,864萬餘元,平均每件給付單價約1萬6千餘元。

勞保局表示,依就業保險法的規定,只要是受僱事業單位勞工,參加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子女在3歲前,並且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即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這項津貼的給付標準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於期末發給,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應分別請領,但期間不得重疊。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1日起開辦至今已1年9個月,該項津貼請求權時效為2年,為避免符合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朋友,因忙於照顧年幼孩童而忘記提出申請,勞保局特別提醒符合請領資格的勞工朋友,勿因逾2年請求權時效,而喪失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權益。

【勞委會 新聞聯絡室 2011/03/01】


便民服務再升級!即日起,申請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不用再跑勞保局

勞保局

勞保局便民服務再升級!從今年3月1日起,線上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跟國保老年年金給付的服務正式上路,申請這幾項給付的民眾,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登錄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以網路代替馬路,不用再跑勞保局,勞保局驗證核付後,款項立即匯入個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

98年1月1日勞保條例修正施行後,勞保年資中斷多年,且未請領老年給付的勞工,如達規定年齡,放寬可請領老年給付,已離職退保的勞工申請老年給付時,可以不必再透過投保單位蓋章申請。加上99年11月19日修正發布的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於國內設有戶籍者申請老年給付時,不必再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基於便民理念以及上述的政策背景,勞保局開發了勞保老年給付網路申辦系統,同時也將勞工退休金與國保老年年金給付納入辦理,至於其他保險給付則因仍須透過投保單位蓋章申請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所以維持原來的申請方式。

民眾以往要申請這三項給付,除了使用郵寄的方式以外,就是要親自跑趟勞保局送件。從現在開始,擁有自然人憑證的民眾,只要家中有電腦和讀卡機設備,就可以馬上登入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申請,省去信件投遞及跑勞保局的時間!

勞保局從89年開始推廣網路申辦服務,當時開放的重點在於投保單位申報加退保資料與薪資調整,以及職業工會個人欠費等作業,近年來已陸續增加了多項個人查詢的功能,這次勞保局再度立下便民服務的里程碑,讓民眾也能線上申請給付,突破地點與時間的限制。

民眾可在全球各地及任何時間,以個人身分透過網路申辦,由於自然人憑證具有身分認證的功能,申請案件經勞保局審核給付後,款項即可匯入個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請領過程安全又便捷。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勞委會 新聞聯絡室 2011/03/01】


勞工減工時 勞委會低調

人間福報

勞工要求比照公務員周休二日,立委陳杰提案修改勞基法,將法定工時由「二周八十四小時」減為八十小時。對此,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昨天表示贊同,認為台灣的競爭力,本來就不應建立在超長工時上。不過,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表達反對立場,他憂心縮短工時將造成廠商出走。

政府單位於民國九十年起實施周休二日,但目前勞基法法定工時仍為「二周八十四小時」,勞團早已串連將「縮短工時」列為重點。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低調表示,縮短工時是國際趨勢,但須跨機關協調,除考量勞資雙方,更細部因素還有勞工從事各式各樣新興型態不同需求的工作,例如各種服務業、在家工作者等,「一切都尚在研議階段。」

謝創智則表示「樂觀其成」,他說,調查顯示工業部門和服務業等機構幾乎已有六成實施週休二日。蔡練生則說,縮短法定工時,一定會增加企業用人成本,最後受傷的還是勞工。

【人間福報 2011/2/22】


市場擴大 製造業要新血

人間福報

企業求才若渴,勞委會調查四月底的企業人力需求,較一月底淨增加八萬三千六百人,以製造業淨增加四萬九千七百人最多,其次為批發及零售業,淨增加一萬二千六百人,大部分都表示,「需求市場擴大」而必須補充人力。

勞動市場需求穩定回升,調查顯示,雖有百分之五十一點一三表示四月底人力需求不變,但有百分之三十五點零七表示會增加人力,百分之十點八八無法預估、僅百分之二點九一將減少僱用。

勞委會表示,主要因國內景氣及勞動情勢持續好轉、民間消費意願提高、高科技產品不斷創新刺激需求等利多,使勞動需求持續增加。

【人間福報 2011/3/2】


打造自己的退休金! 國民年金保費4/1起調漲

NOW ON 新聞網

攸關390萬名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的國民年金保費確定調漲。行政院核定今年四月一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從現行的6.5%調高至7%,屆時每位被保險人每月將增加支出26到52元。專家提醒,對於沒有公保、勞保等社會保險的民眾來說,國民年金保險是晚年退休金主要來源之一,民眾不妨透過國民年金制度,打造自己的退休金。

國民年金保險於97年10月1日開辦,年滿25歲至65歲,而且沒有勞保、公保等其他保險的國民,都屬於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每月保費約674元,每兩個月由勞保局開單通知繳納。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根據國民年金保險法規定,國民年金保險實施第三年後,政府應參酌消費者物價指數,以及保險的財務狀況評估是否調高費率0.5%。而根據內政部國保年金精算報告,目前國民年金保險的基金餘額,只能夠支付國民年金保險給付到民國106年,因此依法今年4月開始微幅調高費率。

前一陣子,公務員18%優惠存款利率的消息引發熱烈討論,公務員優厚的退休金羨煞不少民眾。林由敏建議,反觀沒有勞保、軍保、公保的民眾,更需要努力規劃自己的退休金。例如透過國民年金保險制度在65歲退休前繳交保費,等到邁入老年生活時,每個月可以獲得基本的生活津貼,讓晚年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民眾應該把握這項基礎保險,趁早投保累積投保年資,晚年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林由敏舉例,民眾不妨將國民年金作為退休金的基礎經濟來源,另外,透過自己的理財規劃,例如定期定額投資基金,藉由時間的複利效果,補足自己的退休金缺口,晚年才能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此外,隨著五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林由敏同時提醒,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民眾繳納的國民年金保險保費,依法可以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國民年金保險保費、勞工保險以及商業保險等支出合計,一年在2萬4,000元以內,可列為保險費支出,減少所得稅支出。

林由敏進一步指出,國民年金法實施後,只要是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是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依照國民年金法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就可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規定,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年金保費的支出,必須和商業保險、勞工保險以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總額合併計算,最高可扣除金額以不超過2萬4,000元為限,每人全年支出在2萬4,000元以內者,就可在5月報稅時,可全額列為保險費支出降稅。

原文網址: 打造自己的退休金! 國民年金保費4/1起調漲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2/25/91-2691986.htm#ixzz1FPjP5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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