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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484期 (2011/6/15)

【最新報導】

1.100年度勞動契約宣導會開跑,歡迎報名參加!
2.求職3要 面試5不,向求職陷阱說”不”!
 3.身心障礙者就業的7堂課—職前準備課程開跑
4.畢業找工作, 公立就業服務站「青年就業專櫃」指引方向
 5.回應《蘋果日報》有關「促請政府放寬外籍工作者限制」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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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勞動契約宣導會開跑,歡迎報名參加!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勞工形態愈加多元化,勞資雙方皆需具備勞動法令之基本認識,才能維護自身權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為使勞資雙方對於勞動契約法令更加了解,並釐清與說明現行勞動法令規定與修法方向,加強勞動權益與法令之宣導,特訂於100年7月1日(星期五)於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本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辦理「100年度勞動契約宣導會」,特邀本市工會代表、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人事單位人員及有興趣之市民朋友共同參加。本次活動採線上報名,自100年6月15日下午2時開始報名,限額100名,自報名日起至額滿為止。請欲參加者至本局網站(www.bola.taipei.gov.tw)左方「線上活動報名專區」完成報名手續。

本次宣導會,特別聘請陳金泉律師與李瑞敏律師主講勞動契約法規實務解析與派遣勞工之勞動權益等,期許藉由宣導會講授勞動基準法,並透過勞資雙方之雙向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勞工局】


求職3要 面試5不,向求職陷阱說”不”!

「工作輕鬆保證月領4萬元?」、「應徵模特兒,只要付宣傳照!」、「要先提供身分證及存摺正本?」、「先繳錢補習增強電腦能力就保證上班!」請不要被這些徵才廣告騙了!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陳業鑫局長表示,每逢畢業季為避免社會新鮮人、求職者及打工族群誤入求職陷阱,勞工局訂於6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市府大樓1樓Enjoy Taipei餐廳舉辦「防範求職陷阱宣導記者會」。陳局長亦將在記者會上大跳求職舞,透過活潑好記的舞步,提醒社會新鮮人、打工的青年朋友及求職者,切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的5不原則,「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的3要原則。

求職前應做好相關準備,可請朋友、家人陪同,或事先告知親友欲前往面試的地點,對於連續刊登好幾個月的徵才廣告,廣告內容只有留下聯絡人手機號碼,要繳交宣傳照、訓練費、保證金等不合理費用或是標榜不合常情的高薪待遇等公司都要特別留意;依就業服務法,雇主亦不能留置求職人國民身分證、其他證明等文件或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如遭遇上述情況,可直接向勞工局檢舉(不實徵才廣告諮詢專線1999轉7037),勞工局將予以查處。

此外,為了要讓民眾求職安全,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台北人力銀行於6月18日(星期六) 下午13時至16時30分在臺北市信義區新光三越香堤大道 (近市府捷運站3號出口)即將舉辦「OKWORK新生卡位戰」暑期工讀暨社會新鮮人就業博覽會,集合72家廠商聯合徵才,提供超過4,000個工作機會,所提供的職缺都經過審核,絕對合法、安全,歡迎大家踴躍參加。詳情可洽台北人力銀行網站(網址:www.okwork.gov.tw)或撥打服務電話(02)8663-1000。北市府勞工局特別提醒您,惟有注意求職安全,才能享有職場生活。

【勞工局】


身心障礙者就業的7堂課—職前準備課程開跑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並增加其工作穩定度,將首度於100年6月中旬至8月下旬主動為身心障礙者辦理職前準備課程。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勞工局每年受理近2000人次身心障礙者求職,提供就業服務,在輔導經驗中,許多身心障礙者都有對就業市場認識不足、不懂如何在職場與同事主管相處,甚或欠缺面試技巧難獲雇主青睞,有鑑於此,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主動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的7堂課」系列課程,希望協助想求職的身心障礙者做好求職前的準備,未來能在職場上大顯身手。

本次辦理的職前準備課程共有2梯次,課程內容包括「工作動機」、「我怎麼找工作及自我就業能力的認識」、「認識就業市場」、「身障權益與勞動保障」、「職場人際互動與溝通」、「面試技巧實務演練、履歷及自傳撰寫」、「工作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等,特聘請專業老師以活潑、互動、淺顯易懂的方式授課,每堂課3小時,並以15名學員為限,以已登記求職及願意接受評估者為優先,可依需求報名單堂或多堂課程,不限障礙類別且課程完全免費,歡迎有興趣的身心障礙者報名參加。報名方式請洽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科,電話:(02)2559-8518分機367潘小姐。

【勞工局】


畢業找工作, 公立就業服務站「青年就業專櫃」指引方向

有關100年6月11日媒體報導「七成五的上班族表示,剛畢業時,對於自己要做甚麼工作很茫然;有四成上班族則是要花一到四年才找到工作方向」一節,勞委會職訓局表示,剛畢業的新鮮人因為沒有求職經驗,所以需要更長的時間找工作;不過,一旦找到工作後,青(少)年朋友的穩定性就非常高。

從勞委會99年10月「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來看, 15至29歲青年勞工平均尋職時間為2.3個月;而畢業前已有尋職規劃的青年,平均尋職期間2.1個月,較未規劃者2.4個月少0.3個月。

今年勞委會為協助青年就業,除持續加強辦理一般就業服務措施外,更積極採取全面及整合策略,結合教育與培訓計畫及各項就業輔導措施,同時於各公立就業服務站設立「青年專櫃」,加強就業媒合及提供專業就業諮詢服務,其中也包括職涯輔導,由專業個管人員透過心理測驗、職業評量等工具協助青年釐清就業志向,提供職涯規劃之建議,並輔以推介參加職訓專班,以協助青年順利進入勞動市場,歡迎青年朋友多加利用。

此外,因應景氣回溫工作機會增加,勞委會舉辦多場就業博覽會及徵才活動加強媒合,另擴大辦理「青年就業先修班」及辦理「待業青年專長訓練」、「大專校院就業學程計畫」、「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青年產學訓合作訓練」「青年職業訓練體驗計畫」及「青年技能大賽」等職業訓練及技能競賽措施,希望透過就業媒合、就業諮詢、職業訓練,建立青年積極求職觀念及就業能力,以掌握就業好契機。勞委會相關就業及職訓協助措施及徵才活動訊息,可洽詢各地就業服務站,或上全國就業e網 (www.ejob.gov.tw)查詢,或撥打24小時免費專線0800-777888詢問,也可以到各地7-11便利超商透過ibon查詢。

【勞委會】


回應《蘋果日報》有關「促請政府放寬外籍工作者限制」之報導

關於 《蘋果日報》 100 年 6 月 9 日 A12 版報導「美商會警告:臺灣沒企業人才,批評教育體系脫節,促放寬外籍工作者限制」及 A8 版蘋論「人才不足還限制人才」二文 , 內容中提及「呼籲政府短期放寬外國人士來台工作限制」,並「建議政府應修法廣納天下菁英等問題」乙節,勞委會特此說明如下:

基於保障國人就業權益及兼顧企業營運需求,勞委會期待藉由引進外國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之專業,能達到提昇我國人力素質、強化產業競爭力及創造就業機會之目的,故目前對於引進外國專技人員並無數額、比例限制,亦無辦理國內招募之程序規定。

為方便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申請工作許可之便捷性及明確性,勞委會職訓局自民國 93 年起已成立單一窗口辦理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業務,制度規劃上亦已廣納各界意見,針對企業有特殊用人需求時,也訂有公開透明之會商機制,經勞委會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大學畢業之外國專業人員可不受 2 年工作經驗之限制。

有關「外國專業人員之新臺幣 4 萬 7,971 元薪資標準」、「學士具 2 年工作經驗」等規定,係為確保所引進人才具有專業水準,可達上開目的,而不會衝擊本國人之就業權益。又該等基本規定世界各國均有相關規範,我國基本規定與新加坡、香港、韓國及日本等國家相比較,並無較嚴格。

我國目前產業發展的策略,正面臨重大之調整與突破,發展具有高附加價值之產業已是趨勢;雇主需提供更優渥的薪資待遇及勞動條件,才能真正達到吸引及延攬優秀之人才來臺工作之目的

【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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