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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515期 (2012/02/22)

【最新報導】

1.勞委會呼籲職業災害預防,應從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及做好教育訓練工作著手
2.身障庇護加油站,勞工局願以溝通化解疑慮
 3.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應休假1日,工資照給
4.臺北市勞動安全獎選拔活動起跑,歡迎踴躍報名!
 5.徵才無歧視 好人才與雇主不「歧」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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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呼籲職業災害預防,應從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及做好教育訓練工作著手

勞委會統計,100年度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共造成勞工276人死亡,較99年292人減少16人,其中營造業高達128人,為各行業之冠;災害類型則仍以墜落滾落125人最高。進一步分析,罹災者當中有197人未曾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比例高達71%,勞委會呼籲各事業單位重視職業災害預防,並應從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及做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工作著手,以防止職災發生。

勞委會指出,營造作業風險相當高,主要原因在於營造業作業變動性大、工種複雜、勞工流動性高、承攬關係常多層轉包等特性,導致職災頻傳;而「墜落、滾落」災害類型的媒介物,則大多以屋頂、開口處及施工架為主。經進一步分析罹災者及發生災害單位資料發現,僱工人數在29人以下之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共佔整體職災死亡人數85%、罹災者年資未滿一年者占64%、事業單位未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者占60%、而罹災勞工未接受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占71%,顯示小型事業單位、經驗不足或未經訓練之勞工,容易發生職業災害,而雇主是否能確實做好勞工工安全衛生管理及教育訓練工作,則是減少災害發生的根本關鍵。

勞委會表示,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應依不同作業性質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其具備必要之安全衛生知能,並應確實辦理各項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例如高處作業時,雇主應瞭解勞工精神狀況、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並提供安全上下設備等,都是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之具體內涵,以避免發生墜落災害。

勞委會強調,「賺錢有數,生命要顧」,每一個勞工背後代表的都是一個家庭的幸福,如果因為工作場所設施不良或管理不當發生職業災害,除造成身心創傷外,更影響勞工生計及其家庭生活。勞委會呼籲「安全」是一切的根本,政府「用心」之餘,也希望雇主「貼心」、勞工「專心」、社會大眾「關心」,共同努力減災,勞委會未來除將持續加強執行各項勞動檢查外,並配合推動各項防災宣導、輔導計畫,歡迎有需要協助的雇主或勞工朋友向該會勞工檢查處(電話:02-8590-2743,網址: http://www.cla.gov.tw/業務主題/勞動檢查)或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洽詢。

【勞委會】


身障庇護加油站,勞工局願以溝通化解疑慮

針對建孝庇護工場(市民大道建國南路口)當地居民召開記者會,要求建孝庇護工場身障者移至他處就業一案,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遺憾,原已預定於2/22召開討論會,和地方民眾再溝通,希望進一步了解鄰近居民的訴求,做好睦鄰關係,進而支持身障者就業。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8條規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符合設立庇護工場資格者,申請在公共場所設立庇護工場,或申請在國民住宅提供居住服務,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保留名額,優先核准」。建孝加油站庇護工場位於八德路與市民大道交口的高架道路下,自民國90年起,就由臺北市政府規劃做為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已歷經3次委託,現為第4次標案,過去3年由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提供至少三十餘名無法進入一般職場的身心障礙者就業,他們的家庭也得以獲得支持,更增加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就業能力的了解,很多駕駛人都專程到此地加油,給予身心障礙者支持。去年12月由於合約到期,重新招標後,由陽光基金會接手經營。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長 陳業鑫表示,不論是伊甸基金會或是陽光基金會,都是歷史優久且服務績效卓越的民間公益組織,基於長期對身心障礙者服務累積的經驗,加上過去長期投入經營公益事業,對於加油站的經營管理有一定的經驗,且都獲得中油公司的技術支援,在安全上不成問題,過去十年的經營就是最強有力的證明,附近居民可以放心,勞工局也會用最嚴格的標準監督,不論在經營、服務及財務上,都要求符合法令規定。

庇護工場是提供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的身障者就業安置的場所,這些身障者由於受到部分功能的限制,工作時間無法持續太長,亦不容易操做太過複雜的工作,而加油站的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非常符合他們的就業需求。由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去年修訂,由公有基地提供做為庇護工場時,得免收租金,該處加油站土地為國有,經取得法源依據後,未向經營團體收取租金,但接手的陽光基金會,自行籌措資金千萬餘元,重新調整加油站動線,未來不但可以增加營業額,同時提供洗車服務,基金會並於今年1月就雇用了身障者,並且都提供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水準,優於許多庇護工場,陽光基金會把節省的租金支出全數都回饋到加油站站體的改裝與身障者的勞動條件,目前身障員工都正在接受洗車、加油等訓練,希望在場地整修後,3月7日就能重新開幕服務顧客。

勞工局希望各界能多支持就業不易的身心障礙者,不論是鄰近的學校、社區,不妨多接觸這些身障者,走近他們,感受他們的用心,台北市目前有許多企業都用不同型式支持身心障礙者就業,連加油站附近的美麗信大酒店也曾支持加油站,並且還鼓勵住宿客人向視障按摩師購買按摩服務,其他如宙達光子公司,更是大舉雇用28位身心障者成立專屬的生產線,處處都可見到台北市各界的支持與鼓勵。台北市是個多元包容的城市,勞工局願意努力溝通,化解居民的疑慮。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應休假1日,工資照給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陳業鑫局長表示,由於和平紀念日(2月28日)係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且該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勞工如於2月28日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考量國內事業單位實際工時排班方式因行業特性不盡相同,勞工局特別整理常見休假情形,提供以下方式供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予以參考:

(一)實施隔週休二日者【每日工作8小時;雙週正常工時達84小時】:
事業單位於2月28日應放假1日,事業單位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

(二)實施週休二日者【每日工作8小時;單週正常工時40小時】:

事業單位工作時間如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工時規定,實施週休二日如無調移休假日之措施,則2月28日應放假1日,工資照給。惟事業單位如與勞工事先協商將該休假日調整至其他休息日,亦屬可行,惟應確實與勞工溝通協商,以免勞資雙方造成誤解。另101年2月27日(週一)為一般出勤日,事業單位可比照人事行政局公布之2012年行事曆將該出勤日與3月3日(週六)或其他休息日對調,於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始得形成101年2月25日至28日共計4日之連續假期,惟仍應注意勞動基準法之相關工時規定。

(三)服務業或相關排休制者,倘將和平紀念日調整至其他日休假,而該日(2月28日)則形成一般出勤日,亦為可行,惟事業單位應公布調整後之休假,以免爭議。

(四)部份工時人員(按日或按時計酬者):

如2月28日當日原本即有出勤之義務者,事業單位應放假1日,工資照給,如勞工於當日出勤,事業單位應另加發1日工資;惟若勞工當日本無出勤之義務,不生給假或給薪等問題,但如果勞工應雇主要求出勤,即應按平日工資數額給付兩倍之工資。另基本工資自今(101)年1月1日起已調整為月薪制18780元、時薪103元,特別提醒事業單位注意。

陳業鑫局長特別叮嚀事業單位應先行與勞工協商,並詳細將企業工時、休假調移等情形適時提供給勞工明瞭,以弭爭議。因現行勞動基準法罰鍰業已提高至新臺幣2至30萬元,勞資雙方如針對補假仍有問題,逕洽諮詢專線1999轉7015至 7022詢問,避免有違法之虞。

【勞工局】


臺北市勞動安全獎選拔活動起跑,歡迎踴躍報名!

為鼓勵及公開表揚臺北市推行勞工安全衛生成效優良之事業單位、各級機關學校及個人,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舉辦「臺北市勞動安全獎選拔及表揚活動」,自即日起至本(101)年3月16日止接受推薦或自薦,歡迎報名參選。

詳細參選細節及自(推)薦表格,請至勞動檢查處網站(http://www.doli.taipei.gov.tw)下載參閱「臺北市勞動安全獎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及填寫補充說明,或電詢勞動檢查處第五科承辦人陳小姐(電話:25978935),參選資料請投遞送交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之2號)。

經評選獲獎之單位或人員,將擇期接受市長公開表揚,榮獲承德獎(優良人員)及工安創意獎之人員並頒發獎金5,000元,另擇優薦送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勞委會)舉辦之「100年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有關勞委會舉辦「100年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訊息及資料,請至勞委會全國工安金網路(http://safety.cla.gov.tw)下載參閱。

【勞工局】


徵才無歧視 好人才與雇主不「歧」而遇

臺北市勞工局於100年主動查察網路及平面媒體所刊登徵才資訊廣告,隨機查察總件數為1583件,違法件數為144件,相較去年主動查察1650件、違法105件,違法比例並無明顯下降。

勞工局陳業鑫局長表示,性別歧視仍為招募徵才類型的就業歧視項目之大宗,而年齡歧視為次,故再次呼籲雇主非以單一性別或條件作為錄用標準,應以工作能力及實際職務需要作為主要錄用條件。也提醒事業單位應審慎檢視徵才廣告,往往口頭習慣稱呼「清潔歐巴桑」、「打菜阿姨」、「司機大哥」等用語,都已涉及就業歧視的可能。北市府勞工局亦呼籲各大免費網路刊登平台、人力銀行網頁以及報紙,應就廠商之徵才廣告,善盡加強宣導防制就業歧視觀念及負監督之責,建議可在刊登徵才訊息的操作頁面,排除性別、年齡等條件欄位,以免徵才廠商觸法。

未來臺北市勞工局仍將持續為性別平權的友善就業城市繼續努力,本局竭誠歡迎企業雇主或民眾針對性別平等及就業歧視有想了解的部分,洽詢1999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網址:http://www.bola.taipei.gov.tw/lp.asp?ctNode=38454&CtUnit=11713&BaseDSD=7&mp=116001)參考相關資訊。

【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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