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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521期 (2012/04/18)

【最新報導】

1.新人快閃 企業疲於訓練

【法令焦點】

1.職災勞工復健 雇主必須參與
2.打工繳補充保費 立委:對弱勢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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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快閃 企業疲於訓練

職場液態族興起,員工來去難捉摸,不少雇主很困擾,共同心聲是「期待液態族臨走之前,先說一聲吧!」

佑冠光電科技公司副總經理韓宜明說,他曾和幾位同業討論,發現大家都有同樣經驗,有求職者只做半天就一聲不響離職;也有求職者上兩天班後,突然消失聯絡不到人。

韓宜明說,液態族興起,對企業來說,相對要花更高的教育訓練、徵才、生產成本,但也讓企業重新思考,「留不住員工的原因是什麼?」薪資福利還是公司制度?檢討本身對企業也是成長,因為「留住好員工,是公司最大籌碼」。


一位不願具名的傳統製造業雇主表示,液態族讓他深受其擾,因此面試時特別告訴求職者,「這個工作很辛苦,你承受得住嗎?」甚至帶求職者到廠房觀看體驗。儘管如此,他還是曾被液態族「擺道」(意思是爽約),曾有一名求職者堅定回答:「我能勝任」,但撐不了一周就離職。


液態族多存在中小企業,台灣本田總公司公關許信文說,本田是國際大公司,員工一進來就不會輕易離開;剛畢業的新鮮人離職率都低於百分之五。求職者若換過好幾個工作,面試時會特別考量「穩定性」,液態族有時仍會吃虧。



【聯合新聞網 2012/04/17 】


職災勞工復健 雇主必須參與

行政院會昨(5)日通過「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修正草案」,將列優先法案送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將建立職業傷病通報機制,強化雇主責任,要求雇主須參與職災勞工復健,否則將處以罰鍰最高30萬元。

草案也納入合法引進但因故未持工作證的外勞,即逃跑外勞,若遇職災導致死亡,最高可領45個月基本薪資,以目前每月基本工資1萬8,780元計算,可領約84萬元,若失能可請領最長一年的生活津貼補助。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報導/20120406】


打工繳補充保費 立委:對弱勢公平嗎?

二代健保課補充保費,失業、打工族兼差所得也不能免。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王育敏昨天(5日)質詢時指出,全國有百分之卅二的青少年打工,可能被課補充保費。若無法排除辛苦打工族,對弱勢族群更不公平。

王育敏、鄭汝芬等人昨天在立法院臨時提案,要求弱勢家庭及青少年打工族的兼職所得,應考量優先排除於健保補充保費收取範圍外。昨經出席委員表決,決議通過;唯最後是否真能排除,尚待行政部門決定。

衛生署官員昨天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二代健保及補充保費。王育敏援引內政部兒童局民國九十九年調查,原住民青少年打工率有百分之五十,單親青少年則有百分之四十一,父母雙亡者打工率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七。


王育敏說,這些青少年賺外快幫助家庭、籌措學費,應受到鼓勵;政府卻把打工收入視為兼職所得,「對這些孩子公平嗎?不收他們的保費,對財務會造成多大影響?」


相較之下,她說,有些人領了車馬費、通告費,只要運用小技巧,就可規避補充保費,「會逃的人都逃走了,反而課到能力弱又逃不掉人,不符公平正義。」她繼續追問衛生署署長邱文達,「這些弱勢家庭的青少年,打工錢該不該課補充保費?」邱文達說「原則上應該課。」但勞基法規定,若每周打工十二小時以上,雇主就要為員工投保。


從事餐廳業十七歲的王紹恩說,他打工每個月只賺六千元,還要再被扣百分之二補充保費,對他是很大負擔;生活有問題才會打工,如今政府卻拿打工族開刀,感覺很差。


廿三歲高志豪是水果搬運工,他說他一個月薪水一萬二千元,扣掉六千元房租和生活費的開銷,所剩無幾,現在還要再從薪水裡扣保費,叫他以後怎麼生活?


十九歲的林婉婷是飲料店工讀生,她說自己從高二就得打工賺錢養家,時薪不到九十二元,每個月薪水付生活費、學貸和機車貸款就快不夠了,現在油價漲又要扣保費,心裡真的在滴血。


【合報/記者陳惠惠、施鴻基、尤聰光、江詩筑報導/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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