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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522期 (2012/05/02)

【最新報導】

1.王如玄宣示 研擬加薪法
2.新進員工懷孕遭解雇 連鎖糖果店遭北市罰10萬
 3.五一勞動節屬假日 雇主應給假給薪
4.勞動力老化? 逾45歲比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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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宣示 研擬加薪法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1)日透露,勞委會與經濟部、金管會、財政部將共同研議在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基礎下,建立「激勵制度」,鼓勵「賺錢的企業」為員工加薪;凡願加薪照顧勞工的企業,政府將提供租稅、貸款、補助等獎勵措施,希望明年51勞動節前,能讓勞工看到成果。

.....王如玄宣示 研擬加薪法
作者: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2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1)日透露,勞委會與經濟部、金管會、財政部將共同研議在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基礎下,建立「激勵制度」,鼓勵「賺錢的企業」為員工加薪;凡願加薪照顧勞工的企業,政府將提供租稅、貸款、補助等獎勵措施,希望明年51勞動節前,能讓勞工看到成果。



 勞團抗爭適逢五一勞動節,勞工團體透過遊行等方式,訴求政府加強勞工在薪資、工作條件的權利。 圖/顏謙隆
勞委會力主今年應調高基本工資,但多數勞工薪資近年文風不動,調高基本工資的「效果」遭到勞工質疑。王如玄昨天在五一勞動節記者會中,雖仍替基本工資調漲辯護,強調基本工資調高,絕非僅邊際勞工受惠,基本工資的「推升薪資作用」,對非領基本工資勞工的薪資也有帶動效果。但她也坦承,要讓多數勞工調薪有感,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王如玄指出,基本工資只是企業合法給薪的最低水準,要讓企業加薪,必須「棍子與胡蘿蔔一起來」。所謂「棍子」,就是強化包括團體協約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讓勞工可以藉工會與資方談判;至於「胡蘿蔔」,就是透過建立「激勵制度」,提供企業誘因,願意與勞工分享經濟成長果實、為勞工加薪,照顧員工。

王如玄說,政府過去沒有想過藉由「法制化」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多是採道德勸說,現在希望參考國外做法,將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提供具體「激勵措施」,鼓勵「賺錢的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包括加薪。

她說,國外常見的「激勵措施」,是透過願意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給予租稅減免或貸款補助等優惠,促使企業為勞工加薪。

由於並非勞委會單一部會可推動立法,因此,勞委會與經濟部正蒐集國際資料,由金管會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平台,希望儘速提出鼓勵企業加薪具體方案,至少在明年五一勞動節前讓勞工看到成果。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新進員工懷孕遭解雇 連鎖糖果店遭北市罰10萬

..連鎖糖果店「果(艸果)風小舖」有新進員工,因為懷孕遭分店以「試用期間不適任」為理由遭解雇,員工向勞工局申訴,北市勞工局召開「性別工作平等會議」,認定雇主涉及性別歧視,罰「果(艸果)風小舖」十萬元罰款,另外還有一家生技公司,新進的會計助理告知雇主懷孕後,公司就以「會計專業不足、試用期間不適任」為由解僱,也遭北市勞工局裁罰三萬五千元罰款。(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最近召開「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第43次會議,評議兩件懷孕歧視案件,包括知名連鎖糖果店「果(艸果)風小舖」一家分店,一名新進員工告知公司懷孕,公司就以「試用期間不適任」加以解僱,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專員葉建能說,這名新進員工在被告知懷孕之前,公司先前已經進行過2次試用期考核,而這名員工試用期間表現,雖然不是同期人員最佳,不過也不見公司這名員工有不適任的地方,不過知道員工懷孕後,就利用第3次考核,以「試用期間不適任」加以解僱,勞工局經性平會議決議,認定認定雇主涉及性別歧視,罰「果(艸果)風小舖」十萬元罰款。

另外還有一家生技公司,公司的會計助理,錄用時並沒有告知懷孕,是在任職1個月後才告知,雇主隔日就以「會計專業不足、試用期間不適任」為由解僱。勞工局調查發現,雇主所提的重大違失、不適任,都是在知道員工懷孕後,而要求員工自行離職被拒絕所發生,並沒有先進行告誡、輔導等,已經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局也開罰三萬五千元罰款。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雇主在面試員工時,沒有權力要求勞工在面試時,要告知懷孕等情事義務,公司更不能以此為理由解僱。而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要解雇員工,必須負舉證責任,需有充分合理的解僱理由,亦給予相當指導、改善機會。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4月30日 】


五一勞動節屬假日 雇主應給假給薪

..近來新北市勞工局接獲不少民眾詢問有關五一勞動節的放假問題,勞工局今天表示,勞動節依法是「應放假之日」,雇主依法應給假並給薪。

勞工局表示,原則上如果是實施隔週休2日的公司,5月1號要給勞工放假1天,薪資照給;如果公司徵得勞工同意於當天工作者,工資應依勞基法規定加倍發給,但經由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擇日補休;如果是實施週休2日的公司,則依照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施行,而且已事先勞資協商約定將5月1號假期調移到其他工作日,則調移後5月1號已成為工作日,勞工出勤公司不必另外補假或加倍發給工資。

勞工局表示,如果事業單位採輪排休制,而將5月1號調整到其他天休假,而5/1就屬於一般工作天,同樣不用給假或加倍給薪。不過勞工局也提醒,事業單位相關調移或補休都要提早公告,並讓勞工明確知道,避免產生爭議,且這些規定不論月薪或時薪制人員都適用;雇主不守規定將被罰2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

..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4月26日】


勞動力老化? 逾45歲比率升

國內中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勞動力連帶也加劇老化?主計總處統計,四十五歲以上勞動力占十五歲以上勞動力比率,十年來增加將近八個百分點,由二○○一年的百分之廿八點一九,上升至去年的百分之卅六點一五。

統計數據也顯示,四十五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口,失業率約百分之二點四一,比其他年齡層低(十五至廿四歲為百分之十二點五六、廿五至四十四歲為百分之四點三六)。
不過,中老年人口若失業,平均失業天數則逾八個月,比全體平均失業天數,多出兩周半,顯示中老年失業者,再找工作難度較高。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報導/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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