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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報導電子報 第152期 (2004/12/22)

【最新報導】

1.財稅中心約僱員工抗議不受勞基法保障
2.鼓勵員工選新制 明基沒顧慮
 3.安啦! 勞退舊制提撥每人五年僅四萬元

【法令焦點】

1.20億元原民就業代金首度催繳
2.勞退手冊 明年六月初寄發

【專家觀點】

1.有關舊制提撥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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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中心約僱員工抗議不受勞基法保障

文/許湘欣

  數十名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約僱員工今天在財稅中心抗議明年起不再被續聘、質疑遭解聘原因,並要求被納入勞基法保障。財稅中心主任蘇樂明表示,解聘是依據立法院決議,現行勞基法約聘僱人員本來就不納入保障,但他同意今天送出追補被刪除的人事預算公函,請示上級。
  由於立法院決議各政府機關約聘僱人員應降到所有人員的5%,儘管因機關特性,可有些許通融,但財稅中心在行政院要求下,仍需從去年起,連續三年各裁減20名約僱人員。由於財稅中心的權責有限,在蘇樂明承諾在今天將追補被刪除的人事預算後,抗議員工轉往立法院陳情。

【2004/12/15 中央社】


鼓勵員工選新制 明基沒顧慮

文/宋丁儀

  明年將實施的勞退新制,對成立逾二十年明基而言,可以說是一大改變,卻也可以說是不大的變動,因為從人力成本分析,由於明基原本就提撥五‧五%退休金的比例,與新制規定六%的差距不大,人事成本變動可說相對不高。明基人力資源處資深協理童文池則表示,鼓勵員工選新制度,對實施勞退新制可說沒有顧慮!
  建議以十年年資為分界
  明基人力資源部基本上建議員工,以十年為分界點,童文池笑說,「反正明基怎樣都不會倒!」,所如果年資十年以上的、「有把握在明基做到退休的」,建議該員工維持舊制,而十年以上不確定在明基服務到退休的員工,則鼓勵選新制。明基之所以鼓勵新制,原因之一是就員工而言,退休金「落袋為安」相對有保障,況且明基也認同新制是讓員工學習儲蓄理財的良法。
  不在乎忠誠只求認同
  由於勞退新制具有隨工作轉換、年資退休金不中斷的立法美意,因此也讓選擇新制度的員工深怕因選新制,而被貼上對目前雇主「欠缺忠誠度」的標籤。童文池則相當反對此看法,他說,科技產業員工異動本來就比較頻繁,況且企業主不該期望員工「忠誠」,取而代之的是希望員工「認同」。
  將企業認同納入考績
  事實上明基除了業績績效的「工作目標」之外,在「工作態度」大項中,也將公司文化「認同」和企業價值的實踐程度,納入績效考評項目,其中最重要之一,童文池說便是「誠信」。
  童文池表示,希望在組織逐漸重大之際,建立起汰弱留強的機制,也就是說,每年考績評比出爐都建議主管找出其中最優秀的三○%( Top 30%)和表現最差的三%(Bottom 3%),並要求考績墊底者限時改善,經過不斷淘汰三%的過程,企業人力素質將逐漸精進。
  藉由爬山凝聚向心力
  明基邁向國際化必需延攬許多外商人才,童文池指出,明基能夠提供的資源吸引外商人才就是「品牌熱情」,藉由品牌認同度吸引志同道合的夥伴加入。而明基主管在晉升過程中,也將接受「3i」考評,包括洞察力(inside)、推動力(initial)、激勵(inspire)等三種能力。而成為主管後,根據內部不成文規定,主管都要挑戰玉山、雪山。雖然爬山不是當主管的必要條件,不過,爬過的明基主管說,從艱難的挑戰過程中,彼此相互扶持、培養凝聚力,不但挑戰自己極限,也有助凝聚內部認同感。

【2004/12/20工商時報】


安啦! 勞退舊制提撥每人五年僅四萬元

文/鄭圭雯

  勞退新制明年七月一日上路,要求之前未依舊制提撥勞退金的企業需在五年內足額提撥,引發企業恐慌,擔心造成龐大資金壓力。勞委會昨天透露,理論上約有一○五六.三億元資金要到位,換算下來,若公司之前完全未提撥退休金給勞工,未來五年內每位勞工需增加成本僅約四萬元,較企業界原本預估低很多,資方無需過度擔憂。
  勞退金條例完成立法後,企業界對於「足額提撥」認知差距極大。因此勞委會日前公佈企業「勞工退休準備金足額提撥試算軟體」。
  勞委會透露,目前全台約有五十三萬家企業,雖然有九成企業未提撥退休金,勞委會官員說,勞退條例三讀後,來自資方的壓力很大,經過不停的角力與評估,官方版本的公式已經是最後底限,因為原先法令上的足額提撥,是以平均年資六.七年、一年兩基期、平均薪水三萬五來計算,光是一個勞工就要付出四十二萬元的成本,如今五年只要提撥四萬元,根本不到十分之一,企業真的不需要過度擔憂。

【 2004/12/07工商時報】


20億元原民就業代金首度催繳

文/王超群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日前展開首波原住民就業代金催繳行動,寄發一千七百五十件「原住民就業代金限期繳納通知書」,合計總數約廿億元。這是「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自九十年十一月通過以來,第一次大規模催繳。
  黃海倫表示,「政府採購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依採購法得標廠商,國內員工總數逾百人者,應在履約期間雇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一%。進用人數未達標準者,應於每月十日前,依差額人數乘以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繳納代金。
  依此標準推算,國內一千七百多家企業欠繳就業代金總數約達廿億元,排行榜前三名分別是國泰人壽欠繳七千六百餘萬元、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五千五百餘萬元、中華郵政公司四千七百餘萬元。前十名還包括台電、華航、中油東區營業處、興農人壽、聯華電子、合作金庫及彰化銀行等,幾乎叫得出名號的知名企業,都在原民會欠繳戶榜單之列。

【2004/12/15 中時電子報】


勞退手冊 明年六月初寄發

文/王超群

  勞保局總經理史哲昨日表示,為因應明年七月一日上路的勞工退休金新制,勞保局正設計結合勞、健保與勞退「勞、健、退三合一」申請表格。明年三月初寄發表格給適用勞基法的單位、五月初寄送名冊供勞工勾選,六月初將寄發全套「勞工退休金業務手冊」,各單位承辦人員可參考此工具書服務員工。
  勞工退休金條例將於明年七月一日起施行,雇主或事業單位應於明年六月卅日前徵詢所屬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選擇參加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退休金制度,或是沿用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制度之意願,並將選擇結果於明年七月十五日前向勞保局申報。
  史哲指出,明年三月初將全面寄發宣導通函予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單位,通知辦理徵詢勞工選擇勞工退休金新、舊制意願方式。
  勞保局已著手編撰「勞工退休金業務手冊」,內容包括如何辦理各項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作業程序、個人專戶勞工退休金請領程序及相關申請書表等,預訂明年六月初寄發各雇主參考。

【2004/12/18中國時報】


有關舊制提撥之疑義?

文/李明沅

作者為長遠企管執行顧問

  近期不斷地接獲四面八方的詢問者,問到筆者感到真該為此問題動筆。他們問:『目前上課時常聽到堂上之授課者表示,明年七月一日勞退新制實施時,事業單位只需為選舊制的勞工繼續提撥退休準備金至中信局即可,至於選新制之勞工只要提撥新制的6﹪,則勿需再為其提撥舊制之準備金,與筆者上課說法不一,到底何者為對?』
  筆者自認為上述是一個錯誤的訊息傳遞,現嘗試提供給各位自行分析看看,上述的說法是否行的通。
  在明年七月一日勞退新制實施時,假設事業單位共有100位原在職勞工,而事業單位並未與該100位勞工結清舊年資,換言之該100位勞工均有保留年資之問題。在明年七月一日選制時,其中30位選舊制,另70位選新制,依上述提問之說法,事業單位只需為其30位選舊制之勞工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而無需為選新制的勞工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現再假設該事業單位之100位原在職勞工全部選新制,而無人選舊制,現再延續上述之說法,事業單位只要為全體選新制之勞工提撥新制之6﹪,則無需再提撥舊制了,各位認為行的通嗎?他們的保留年資何去何從?
  所以筆者認為上述是一個錯誤的說法,筆者的看法是,除非事業單位精算出選新制者之保留年資足以因應他日可能面臨退休之準備(這是不太可能行的通),否則事業單位在明年勞退新制實施後,舉凡勞工均存有保留年資之問題,即應繼續為其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不因該勞工選新制而不為其提撥舊制,因為選新制勞工之保留年資將隨薪資之成長,而將擴大保留年資之金額,所以事業單位應不得只為選舊制勞工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而不為選新制之勞工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
  依內政部75年8月30日(75)台內勞字第430099號函釋,「每月薪資總額」係以事業單位向稅捐稽徵單位申請數額為準。採該數額,僅係選擇作為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一項標準而已,既非扣自員工之薪資,亦與日後能否依法領得退休金無關。準此,事業單位向稅捐稽徵單位申報之薪資數額倘包括外勞薪資或定期契約勞工薪資,於提撥勞工退休金時自應計入。
  依上之解釋令來看,只要事業單位沒有結清勞工舊年資,就應繼續依「每月薪資總額」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換言之,不僅要為原在職勞工提撥,即使是新制實施後才到職之新進勞工亦應歸入舊制提撥之「每月薪資總額」中。除非勞委會再出新的解釋令,否則事業單位在沒有結清舊年資之前提下,最多只能依勞委會82年12月31日(82)勞動3字第76414號函釋估算暫停提撥而已,否則是應繼續依「每月薪資總額」提撥舊制之退休準備金,直到事業單位證明該事業單位無須再支付舊制退休金為止,屆時不但不須再提撥,亦可依勞委會即將增訂「勞退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之規定,領回勞退準備金帳戶的剩餘款。


發揮能力征服職場

文/林富元

作者為著名創投家,美國玉山科技理事,Email: Happyboblin @Yahoo.com

  為什麼有些人就是能夠在如此複雜而難以捉摸的生態中平步青雲?而大部份的人卻空有本事,始終未得充分發揮呢?在學校時以成績論高下,一樣的考試,結果黑白分明;入了職場,我們的成績單卻不僅只靠天天朝九晚五,準時上下班就可以定論。老闆打分數更有許多出自他本位的考量,並沒有什麼放諸四海皆準的公式。假如你是創業家,那麼你的職場更是全市場、全世界,你的成敗就牽扯更多更廣了。
  好與不好,成或不成,區隔的形成來自那裡?什麼樣的人可以一再百戰百勝征服職場?而其他程度相等的同仁,有些逐漸無聲地變成那大機械裏的小齒輪,有些則變成辦公室內比較特殊的負面人物?
  基本上,職場的勝負要靠長期經營,而非一時做些改變、搞些動作,就一蹴可幾。但有些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還是可以提出來做為大家的參考要訣。我30年來從工程師、職員,做到經理、老闆;創業多次,也經營創投多年,審核過成千上萬的企劃案,與眾多美中臺多層次的經營者企業主討論合作過,希望將這30年觀察商場職場的心得整理出來,與大家分享。
  1.職場中能百戰百勝,大多因為個人可以長期散發魄力發揮能力,絕非取決於天生才氣或學位或關係。
  2.職場百戰百勝不用靠玩政治。
  3.職場百戰百勝不需刻意為之,而可以從本身的態度與習性輕鬆做起。當你能自然的成為其他人溫暖之源,你當然百戰百勝了!
  美國前幾年有一部紀錄影片叫做「戰爭迷霧」(Fog of War),在當時引起影壇注目。它是一部藉由訪問前美國國防部長,後來的世界銀行總裁羅勃麥納馬拉(Robert Macnamara),請他就二次世界大戰、韓戰、越戰的勝負原因做深入的分析,進而提出他所認為的10項求勝原則。
  除了經濟與火藥實力之外,有許多勝敗之間的差異,相當具有心態上的原則性,以及思考上要訣的拿捏。我將它修改後延伸擴大,整理為征服職場之十二要訣,在日後的專欄中陸續呈現。
  我並非硬要將職場或辦公室比喻為戰場。戰場分生死,而且參加的成員大多別無選擇。職場有彈性多了,你至少是有所選擇。但是戰場的求勝原則,基本上也是人類衝突競爭的求勝原則,所以多可借鏡,應用到職場辦公室,好好地發揮。

【2004/12/11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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