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起本公司依法免印發扣繳憑單 [2014/2/11]

本公司依新修正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自本年度起將不再印發扣繳憑單。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請與本公司聯絡。

所得稅法第94-1條內文參照:
依第八十九條第三項、第九十二條第一項本文及第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應填發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及相關憑單之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執行業務者、扣繳義務人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已依規定期限將憑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且憑單內容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
務人:
一、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者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
二、扣繳或免扣繳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
三、其他財政部規定之情形。
依前項規定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者,如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仍應填發。


公告「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辦法」 [2013/3/12]

主旨:公告「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辦法」
說明:
一、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辦法。
二、內容如附件,請各位同仁配合辦理。


兼職所得加收補充保費說明 [2013/1/14]

近日有投保單位不在本公司之派遣員工來電詢問,為什麼在旺達顧問的所得被扣取2%?回覆如下,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自102年1月1日起依所得金額加收2%補充保險費,並由所得單位就源扣繳。舉例:李小姐於A公司工作並投保,同時又在B公司兼職,每月兼職薪資1萬元,於每月15日一次給付,B 公司應於每次給付薪資時,應扣取2%補充保險費200元。 

詳細說明請參考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epaper/ItemDetail.aspx?DataID=2889&IsWebData=0&ItemTypeID=7&PapersID=246&PicID


性別工作平等法--托兒津貼申請辦法 [2010/1/22]

凡於本公司任職滿六個月且為全職之在職員工,有未滿6歲之子女者,於99年度有就托事實者,可於99年02月01日起申請托兒津貼補助。
凡符合申請規定者,托兒津貼之發給,每一家庭最多可申請一托兒,最長以6個月為限,其補助標準如下:1、有未滿6歲之子女,且就托於有證照保母或立案幼托機構或立案托嬰中心或立案課後托育中心或市立小學委外辦理之安親課輔者。托育每人每月壹仟元。 2.前項所指之子女者,係指與申請者設籍同一戶籍之子女。3.自申請月起隨發薪日撥款。
申請文件:
1.戶籍謄本乙份(須有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資料)
2.保母證照或立案幼托機構、立案托嬰中心、立案課後托育中心、市立小學委外辦理之安親課輔證照
3.每月或每季提供繳費證明(影本可、須加蓋收費章或保母簽名)
4.托兒津貼申請書


性別工作平等法--托兒津貼 [2010/1/22]

說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僱用受僱者250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本公司自99年02月01日起提供托兒津貼,請符合資格之同仁來電洽詢申請事宜。
以上由業務部同仁負責協助申請事宜,並由行政部同仁負責依個別案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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